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富國島團部分旅客春節期間遭丟包,交通部觀光署今天表示,由於出團旅行社仍舊未給付越南地接社費用,擔心旅客再被丟包,要求年代旅遊今天的富國島團禁止出團。觀光署隨後也公布對年代旅遊的處分,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勒令即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
觀光署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美加國際旅行社(年代旅遊)於今年春節期間,發生越南富國島事件影響旅客消費權益,觀光署分別於2月13日及15日指派稽查人員前往旅行社查處,發現公司財務異常,對外積欠債務逾新台幣千萬餘元,且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地接社未予接待致旅客權益受損,美加旅行社積欠團費,財務顯有困難,已無法提供履約服務,且損害旅客權益。
觀光署表示,為防止旅客權益受損的情事發生及擴大,維護交易安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及第38條規定,處分美加國際旅行社自即日(2月16日)起,停止經營旅行業業務3個月。此外,美加國際旅行社行為涉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部分,正就此公司2月9日及10日出發的越南富國島各團違規情事蒐集及檢視具體事證,另依發展觀光條例速裁處各團違規情事。
有關美加國際旅行社招攬未出團旅客部分,已構成給付不能,原預訂今天以後出發的旅客,旅客得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2條規定(因可歸責於旅行業的事由致無法成行),請求旅行社全額退還旅遊費用並賠償違約金,或與美加國際旅行社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出團。
觀光署提到,美加國際旅行社丟包案涉消費爭議部分,包含已出發發生爭議的旅客或尚未出發的旅客,觀光署已請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品保協會已於2月15日開始接受申訴。
今天稍早在相關旅遊群組有一則訊息,指觀光署緊急通知因多次聯繫不到年代旅遊總經理林大鈞,指示業務副總高敏翔請年代旅遊所有員工立即通知2月16、20、24日所有富國島出團旅客停止出團,可告知客人年代旅遊會全額退款,並會遵照旅遊定型化契約補償條文,因客人已在機場,所以所有動作需在30分鐘內完成。
觀光署旅行業組長湯文琦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觀光署只是禁年代旅遊今天富國島團,因出團旅行社仍舊未給付越南地接社費用,觀光署擔心旅客再被丟包。此外,林大鈞並未失聯,觀光署相關調查也仍在進行。至於年代旅遊2月20日及24日的富國島團是否也遭禁止出團,湯文琦只說:「那時(觀光署對年代旅遊)的處分已出來。」
春節期間年代旅遊辦理赴越南富國島旅行團,因旅行社積欠越南當地地接旅行社團費款項,故造成部分地接社不接待旅客糾紛。觀光署調查,共有4個地接社,其中一個地接社因發出公告額外向旅客收費引起紛爭,有292名旅客受影響,造成旅客行程中斷一到兩天,上百名旅客還自掏腰包後續行程。
交通部長王國材昨天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年代旅遊不負責,一定會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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