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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如此多嬌,引起無數英雄競折腰。

不要擔心國、民兩黨倒後誰來接手,

江山自有才人出,

偉大的台灣民族儘管大膽放手地砍掉爛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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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辛苦,就怕不公平;不怕卑微,就怕不公義。
可以哭泣,不要洩氣;可以悲傷,不要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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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上許多名嘴已經變成「綠營御用名嘴」,

失去公正性,不是真正為人民發聲了。

小心哪,已經民智大開,網傳訊息快速,

小心步上董智障、陳灰蚊的後塵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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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上許多名嘴已經變成「綠營御用名嘴」, 失去公正性,不是真正為人民發聲了。 馬龍 發表於 2017-12-7 13:34
 

自由也已經變成黨報了, 
前兩天民調崩盤的新聞, 
自由時報的網站已經找不到了(放不到兩天已刪除), 
包括具有權威地位的鄒景雯,
都為了修法寫出這樣子的文章。

美國是這麼做的


2017-12-05

記者鄒景雯/特稿

在這波的勞基法再修正過程中,有一個非常奇特的現象是,我們的產官學界,似乎沒看到有人好好地把先進國家的做法,詳細地拿出來進行比較制度的研究;大家只有一個籠統的概念,國外很彈性,但是怎麼彈性法,才能確保勞權,又能兼顧市場機制?這個社會居然停留在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層次對峙,真是到了必須深刻自省的地步。

  • 勞基法修法初審通過內容

    勞基法修法初審通過內容

當大家都有強烈需求,希望知道其他國家是怎麼演進的,這就顯示了多數國人已意識到我們現有老舊的勞基法,早就已經不符現代百業的需求。事實上,只要動手查資料,有關資訊不難取得,但為何無人揭露?這是一個有趣的提問。

就以美國的制度為例,美國勞動部所制定的公平勞動基準法,很清楚地對照出台灣勞基法的過時與僵固。美國基本上將受雇者分為兩類,一類是採取責任制者,適用者有明確的規範,包括管理職、行政職、專業職三類;這三種人也並非漫無標準,必須符合薪資固定的基準,同時要達到薪資門檻,過去是年薪二萬三六六○美元,後來提高到四萬七四七六美元。此外,其執行相關職務的時間還得超過總工時的一半以上,也就是確實是以管理、行政、專業為主要工作內容者。屬於責任制者,一週的標準工時是四十小時,實際工作如果超過這個時間,並沒有加班費,因此是任務完成導向。

第二類是非責任制者,在一週四十小時標準工時之內,做多久、領多少,如果超過四十小時,經勞資協議,受雇者同意加班,資方必須以一.五倍的薪水來支付,工時並沒有上限的規定,這就形成非常典型的市場機制,員工想加班,要看資方願不願意付這個價,同樣的,資方需要人手加班,也要看員工的需求。

美國的勞動法令,就多元的勞動市場進行了起碼的分類,台灣則是一部戒嚴時期的舊法,修修補補不可得,甚至還受到少數激進的絕對主義者的拉扯,意圖阻礙其大翻修的可能性,或者民選者以大政府自居,一度以為自己是人民生活與工作的指導者,管到脫離現實,導致民調暴跌,現今總算迷途知返。

昨晚,民進黨立院黨團快刀斬亂麻,完成初審程序,將勞基法全部打包送院會協商。這個程序,是不得不然,但理性的人都理解,這次的修法只是把上次修法所造成的傷害,進行止血,及時補救而已,我們的勞基法遠遠落後產業快速發展的步調,仍存而未解,是一個不爭的事實,這需要有為的主政團隊以及成熟的社會共識,通力合作來進行更周延的持續檢視。

如果能踏出這一步,台灣才得以告別鎖國式的內耗,有更大的內聚力,朝國際接軌邁進。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7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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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看功德院


記者鄒景雯/特稿

行政院最近被稱為「功德院」,賴清德也被改號「賴功德」,甚至昨天在行政院門口的勞團,就勞基法再修正進行陳抗,演出的是誦經落髮「做功德」;功德二字被這樣對待,相信絕對不是一個世代所充斥的價值觀,否則,這恐怕會是這個世代本身很大的一個危機。

  • 行政院旁人行地下道,被青年團體張貼「功德院」貼紙。(資料照)

    行政院旁人行地下道,被青年團體張貼「功德院」貼紙。(資料照)

什麼叫做真理?不論如何爭辯,最起碼都應該以事實作為基礎,相信不會有太多人反對。以這樣的通則,看待功德事件,絕大多數的人也會一目瞭然。

十一月廿四日,賴揆在出席衛福部「一九六六長照服務專線開通記者會」時,全文是這樣說的:「所以我們做這個事情,照顧老人可能薪水三萬多元,好像不值得,工作困難條件、環境已超過忍耐程度,愛心施展有一點困難,我在這裡要勉勵第一線照服員,把它當作功德台灣的社會理念、做善事的行為。真有碰到困難,希望衛福部也有機制解決,不要讓照服員在第一線獨自面對、獨自承擔,他只有兩種選擇:繼續忍耐或離開工作,這樣不好,這要隨時檢討、隨時調整,讓整個制度更加周延。」

一字一句,完整重讀這段敘述,要理解賴清德想要表達的原意,一點也不困難,他既無照服員應該領低薪的理所當然,也無要求對照服環境逆來順受的延伸引導,鮮有人會因此產生惡意連結。然而這段談話被片段截取之後,經過網路,發展出後來的「虛擬效應」。

稱為虛擬,就是不真實的。在一個不真實的事情進行個人的投射,那成了什麼?易言之,行政院、賴清德,乃至勞基法的修正,沒有一個是不可以批評的,但是以所謂的「功德」來作為攻擊的論據,這很難讓人感到敬佩,從而對於其訴求爭取較多人聆聽,也會成為障礙。

「功德」這件事,至少反映了兩個問題,一個是對相當多的世代來說,功德,也就是行善,做好事,如果將之與自己的工作相結合,並沒有很大的違和感,甚至可以是精神上的撫慰,何以對某個世代來說,卻與「幹話」劃上等號?如果是因斷章取義被誤導,那麼在瞭解全部原文後,還要維持相同的認知嗎?如果答案為「是」,那麼這個世代的臉譜已經浮現。

另一個是,在歷史的進程中,一點都不缺少年輕世代衝撞既有體制的事蹟,細數各國的經驗,凡是掄起左派理想旗幟的革命者、運動家,多數是愛國者,他們打擊的是皇權、帝制、腐敗,思考的是群體的利益,寧可犧牲小我,甚至拋頭顱、灑熱血。但是今天在台灣,這個世代給不少人的印象是,他們爭執的,似乎總是在還他們七天假,有些還是莫名其妙的威權節日;週休二日不能移動,強制全體都要照辦;上班八小時,多一點就是過勞死的格局之中打轉。兩相比較,鮮少涉及大我層次的探討。老實講,稱他們是左派,是言重了,前述其所關心的,僅僅只是一己的確幸而已

相信,以上二者,全是誤會。因為,每個世代都會過去,每個世代也都會掌權,每個世代更要為自己的世代負責,這是顛撲不破的循環與世道。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7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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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回應自由時報鄒景雯總編輯:別抹黑異議者、污名化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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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盡黨還動用鄒來幫這個議題說三道四,真是好笑。
要不要說看看美國人的收入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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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櫻桃灣 於 2017-12-7 23:14 編輯

看事情說道理最怕的是坐井觀天或是瞎子摸象。

自由時報此篇文章之記者提到,諸外國的勞基法規定都是很寬鬆很有彈性,因此台灣勞基法也必須往彈性方向走。然此看法的疑義在於,諸外國如果是那麼有彈性,為何那些國家的年總工時都能縮短在維護勞工身心健康程度的1700小時,而台灣勞基法如果那麼沒有彈性,為何年總工時卻高達2100小時?

問題的重點在於,我們參酌別的國家制度時,不能狹隘的只看那個條文而已,必須全盤瞭解那個國家勞基法制度運作時,還有哪些行政規範、集體勞動力量、社會習慣等在背後支撐著,才能精準的徹底的瞭解該國法規範的運作

簡單的以鄰近國家日本為例,雖然勞基法中的確只規定週休一日,但自從政府在1985年提出縮短年總工時政策後,透過比台灣組織率高出很多的工會與雇主的團體協商,很少有企業沒有週休二日。而且在日本行政機關(各地方都道府縣的勞動基準監督署)的強力行政作為下(勸告、勞動檢查等),很少有企業膽敢不買帳、敢不實施週休二日。再加上日本勞基法中明定違反工時規範的雇主必須負擔刑事責任,還有日本企業的(横並び,別人怎麼做我們就該怎麼做)企業習慣,這些綜合連動作用下,即使勞基法看起來很有彈性沒有那麼嚴格,但整個企業界都很有秩序地朝著週休二日邁進,能夠週休二日才能確保年總工時的縮短有效達成。

參考別的國家法制度,不能只看片面,而是應該全面性的整體瞭解。同時也要謹記別的國家法制度不能照搬回台灣使用,畢竟每個國家都有獨自的勞資關係、社會習慣,參考別的國家法制度時,一定還要加入自己國家的元素,才能提出最適當的政策制度。別人有那個屁股可以坐那張椅子,台灣不一定有同樣的屁股。台灣的企業、雇主、政府多年以來一直都誤解了「勞動基準法」的意義,把勞動基準法不可隨便亂動的勞動條件最低基準,誤以為是勞動標準,以為此標準可以調整可以彈性。台灣的政府多年以來也沒有進行勸說,要企業努力向上提升勞動條件,沒有教育人民「只是守住勞基法底線」的話,並不是一個好的企業勞動基準法的最低勞動條件,只能往上調整,絕不能往下降低。勞動基準法的最低勞動條件往下調低,就是這個國家毀敗向下沈淪的象徵

其實,我一直在想:如果台灣政府與企業雇主那麼喜歡彈性,那麼就在勞基法中加上刑事罰吧。第一次違反勞基法工時規範,照現在規定處以罰鍰即可;第二次再被抓到違法的企業,雇主就接受罰金處分,烙上一個有前科的紀錄;第三次再被抓到違法,那就準備接受有期徒刑或拘役吧。畢竟違反勞基法的工時規範,不只是對勞工個人的身心健康產生影響,同時也是對國家的戰力、勞動力造成傷害,對於累犯雇主處以刑罰,也只是剛剛好而已。

不是很喜歡參考別的國家制度嗎?別的國家雇主違反工時規定,可都是有刑事罰的呀(美國、德國、法國、日本、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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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深知是因為國民黨的爛,

他們才能存在並執政,

所以不能消滅國民黨,

就像戰國時代蘇秦與張儀的微妙關係一樣,

彼此仇視卻彼此相依存。

所以,國、民兩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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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在12月底、一月初時,

民進黨的政策會再有激怒人民怒吼的情況。

不巧的是,此時立院將召開臨時會表決勞基法,

也會有大型的抗議遊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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