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啟惠(1948年8月3日-),前中央研究院院長,是出生臺灣嘉義的國際知名化學家,專長生物化學、有機及合成化學,他的以酵素技術大量合成複雜多醣體及醣蛋白更是世界首創。現任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會長、斯克里普斯研究所研究員、中研院特聘研究員、國立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亦為中央研究院院士、美國人文與科學學院院士、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2014年在有關醣分子合成及醣蛋白的傑出研究獲得沃爾夫化學獎[2]。2015年獲得英國皇家化學會羅賓遜獎;2021年再獲得威爾許化學獎,照國際慣例,外界看好後續獲得諾貝爾獎。[3]。
2006年擔任中央研究院第9任院長、2011年獲提名連任,2016年因浩鼎案而辭職,2018年浩鼎案一審獲判無罪,士林地檢署決定不上訴後無罪定讞。
主要成就[編輯]
- 世界首位成功以酵素技術大量合成複雜多醣物(多醣及醣胜肽)的科學家。這兩種方法目前也被工業界用來開發治療心臟病、中風及各種發炎疾病的新藥。也是首位發展多醣分子自動化化學合成的科學家。
- 有機生物和合成化學,包括以酵素和化學酵素方法為基礎的新合成辦法研發、合理的設計和酵素抑制劑的合成、碳水化合物和相關物質的結構功能以及合成研究、碳水化合物模擬疾病的發展、分子同本生物和蛋白質工程學,以及結構方法學。
- 首次開發醣分子相關的乳癌疫苗,廣效流感疫苗及醣晶片。
- 曾在諾貝爾研討會上發表了有關「催化非對稱性合成」的專題演講。
- 發表科研論文超過700篇。
- 擁有的專利有100項以上。
- 其團隊用雞蛋開發單醣流感疫苗。
翁啟惠與基因體研究中心研究員馬徹團隊開發廣效疫苗,研發不怕病毒突變的單醣化棘突蛋白(S蛋白)疫苗,並找到超級單株抗體「m31A7」,該單株抗體對抗新型冠狀病毒的能力,較當前世界上所有單株抗體療法優越百倍以上[3]。
- 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有機化學博士〈1979年—1982年〉。
- 國立臺灣大學生化科學研究所碩士〈1977年〉。
- 國立臺灣大學農業化學系學士〈1966年—1970年〉。
- 臺灣省立臺南第一中學(現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初中部、高中部畢業〈1960年-1966年〉。
- 嘉義縣義竹鄉義竹國民學校(現嘉義縣義竹鄉義竹國民小學)〈1954年-1960年〉
主要經歷[編輯]
- 1970年—1971年,中華民國義務役。
- 1971年—1979年,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研究所研究助理(實驗室指導人為中研院王光燦院士)。
- 1982年—1983年,美國哈佛大學博士後研究。
- 1983年—1989年,美國德州德克薩斯州農工大學化學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 1987年—1989年,美國德州德克薩斯州農工大學生物化學系、生物物理系,以及生物科學和技術學院教授。
- 1989年—2006年, 美國加州斯克里普斯研究所化學講座教授(Ernest W. Hahn Professor of Chemistry, The Scripps Research Institute, U. S. A.)。
- 1991年—1999年,日本理化學研究所尖端科學醣科技實驗室主任。
- 1993年—1999年,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 Bioorg. and Natural Products Chemistry Study Section,
- 1993年–2010年,Bioorganic & Medicinal Chemistry主編
- 2000年—2003年,美國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Chemical Sciences and Technology Board Member
- 2000年—2008年,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學會(Dortmond)Scientific Advisor
- 2000年,主持中央研究院化學所多醣體研究。
- 2003年—2006年,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員兼中央研究院基因體研究中心主任。
- 2006年—2016年,中央研究院院長。
- 2019年至今,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會長。
中研院院士及院長[編輯]
- 1994年當選中華民國「中央研究院第20屆院士」。
- 2000年應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邀請,回臺灣主持中央研究院生物化學多醣體研究室。
- 2002年當選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2003年到2006年間以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員兼中央研究院基因體研究中心主任。
- 2006年5月當選中央研究院院長(同時入選的2位候選人為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定信和吳茂昆),2006年9月22日獲陳水扁總統特任為中央研究院第9任院長,2006年10月19日正式接任。他是依據《中華民國國籍法》第20條,經總統府核定的中華民國史上第1位具有美國、中華民國雙重國籍的中央研究院院長。
- 2007立法院通過生技產業發展條例,翁啟惠對法案內容扮演關鍵角色。
- 2008年至2012年擔任行政院首席科技顧問。
- 2011年6月則促成「國家生技研究園區」的開發,歷經3次環評初審,於第3次環評初審時,環評委員開出近10項條件以有條件的通過。預估總園區預算約225億,最快能於5至6年內完成。[4]
- 2011年8月14日更是對外公布「人才宣言」,這是翁院長廣邀國內重要的產業、教育、科技、媒體與藝術等各界代表,共同連署的。意在指「國家正面臨一個空前的人才失衡危機」。[5]
- 2012年獲得美國化學會有機化學最高榮譽之亞瑟科博獎(Arthur C. Cope Award)。
- 2014年1月17日獲得沃爾夫化學獎(Wolf Prize)榮譽。[6]
- 1985年—1991年,年輕領袖研究發現獎,美國生物醫學西樓學者獎(Searle Scholar Award in Biomedical Sciences)、美國總統傑出青年獎化學獎(Presidential Young Investigator in Chemistry)。
- 1993年,美國化學學會亞瑟·科普獎(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A. C. Cope Scholar Award)。
- 1994年,當選中華民國中央研究院第20屆院士(Academician, Academia Sinica,R.O.C.)、國際純化學和應用化學聯合會國際碳水化合物獎(The IUPAC International Carbohydrate Award)。
- 1995年,Carbohydrate Division Wolfram Award
- 1996年,當選美國人文與科學學院院士(Fellow, 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
- 1998年,美國化學學會哈理遜化學獎(Harrison Howe Award in Chemistry)。
- 1999年,國際酵素化學獎(The International Enzyme Engineering Award)
- 1999年,美國化學學會克勞德·哈德遜醣化學獎(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Claude S. Hudson Award in Carbohydrate Chemistry)。
- 2000年,美國總統綠色化學獎(The Presidential Green Chemistry Award)。
- 2002年4月30日,當選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Member, The US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 2005年,美國化學學會合成有機化學獎(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Award for Creative Work in Synthetic Organic Chemistry)。
- 2006年5月,當選中央研究院院長。
- 2006年,德國洪堡資深科學家獎(Humboldt Research Award for Senior Scientists, Germany)。
- 2007年,以色列理工學院(Technion–Israe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名譽博士。
- 2008年,科頓傑出化學研究獎章(The F.A. Cotton Medal for Excellence in Chemical Research)。
- 2008年,國立中山大學名譽博士。
- 2011年,國立交通大學名譽博士。
- 2011年,國立清華大學名譽博士。
- 2012年,日經亞洲獎。美國化學學會亞瑟·科普獎(2012年,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Arthur C. Cope Award)
- 2014年,當選美國發明家學院院士(Fellow, National Academy of Inventors)。
- 2014年,因為「對複雜的多醣體和醣蛋白的程式化應用合成的創新方法發展,做出很多原創性的貢獻」,榮獲沃爾夫化學獎。[6]
- 2015年,因為「發展化學與酵素合成方法的貢獻,尤其用於瞭解醣分子在生物體中扮演的角色,並開創藥物研發的新契機」,榮獲英國皇家化學會羅伯特·魯賓遜獎(Robert Robinson Award)。[7]
爭議事件[編輯]
宇昌案[編輯]
2011年12月12日,在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前30天,中國國民黨馬英九政府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劉憶如出面指控宇昌案涉及不法,翁啟惠發表聲明認為目前輿論對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不太公平[8],不久後翁表示該聲明不一定是針對蔡英文,所有參與的人都有責任呈現事實,幫助社會了解前後過程。2012年1月14日總統選舉,蔡英文敗選;同年8月14日,特偵組查無不法事實,簽結此案[9]。
浩鼎案[編輯]
2016年3月23日,時任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捲入浩鼎案,當時他人在美國,同月28日透過電話請辭、29日再提書面辭呈但皆不被獲准,4月翁啟惠返台後聲明會留任至總統圈選下一任院長,因為考量到院長辭職會使副院長、院內的一級行政主管都得一起離開行政職,而且原定其任期至同年10月18日屆滿,下一任院長的遴選作業已在進行,為避免院務推動出現空窗期,授權三位副院長代理其職務,待選出新院長後最快在一、兩周內辦理提前交接,然而5月10日總統馬英九核准他在3月29日提的辭呈,下一任院長留待即將上任的新任總統蔡英文圈選。
2017年1月,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10]。7月,被監察院以涉及8項違失通過彈劾,送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11][12][13]2019年4月3日,被公懲會以8項違失成立2項記申誡,分別是以浩鼎股東鄭秀珍名義和女兒持有浩鼎股票未依法申報,還有中研院和浩鼎的合作案未依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可能使其直接或間接獲利,其餘則為事證不足或無違失[14];同年7月,翁啟惠向公懲會聲請再審[15][16],但被審判長石木欽駁回[17]。2020年,翁啟惠再度向公懲會提再審,但仍遭駁回[18]。2021年3月10日,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依照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和「廉政委員會」的決議,再行釐清說明,認定翁啟惠無財產申報不實,亦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9][20]。
翁啟惠本人發表聲明指出,當年的起訴、彈劾,及公懲會因此做出申誡,都是基於錯誤事實,已嚴重傷害名譽。在上屆及這屆監察院分別於2019年及2020年經過「訴願委員會」詳查,皆確認沒有不實申報財產。中研院也從未認定他有違背任何規定。他聲明表示,此次監察院在收到陳情後,願意依據彈劾後所發生的新事實及新證據,重新檢視,還予清白,致上誠摯的謝意[21]。在另一份委任律師的聲明則強調,監察院訴願會是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事件的最終認定機關,特定監察委員不服其決定,仍繼續以片段事實做主觀推測,甚至對外發言,令人遺憾。[22]
2018年12月28日,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翁啟惠、張念慈無罪,在翁啟惠借名購得3000張浩鼎股票部分,合議庭認為翁啟惠長期透過張念慈理財已經以自由資金購買1460張浩鼎股票(以每股110元,至少1億6000萬),雖然事先向中嘉尹衍樑借錢,但並非「無償贈與」,更不能說是賄賂。[23]2019年1月4日,法院裁定準許翁啟惠解除境管。1月21日,檢方就浩鼎案決定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F%81%E5%95%9F%E6%83%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