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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憲兵違法搜索民宅(星盤)

本帖最後由 馬龍 於 2016-3-7 11:51 編輯

憲兵遭指控入民宅搜索 北檢分案偵辦

新頭殼newtalk 2016.03.06 林禾寧/綜合報導

有網友在PTT上po文,指稱其父親收藏白色恐怖歷史文獻卻遭憲兵至住家搜索,此訊息曝光後引發軒然大波。台北地檢署6日晚間表示,為調查是否違法搜索,已剪報分他字案,案由為瀆職,由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偵辦,週一將傳喚涉案人。


對於網友的指控,憲兵指揮部政戰主任謝明德6日下午出面說明,強調帶回來的3份文件與白色恐怖或228事件無關,而是涉及共諜案與自首的機密公文。他也強調,憲兵絕對沒有搜索,過程中憲兵皆有錄影和錄音,程序是合法的。


而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晚間也轉述表示,法務部已指示高檢署瞭解原委,目前台北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已指定主任檢察官向憲指部瞭解詳情。


孫立群還表示,國防部也將於週一召開記者會說明此案。

https://tw.news.yahoo.com/%E6%86%B2%E5%85%B5%E9%81%AD%E6%8C%87%E6%8E%A7%E5%85%A5%E6%B0%91%E5%AE%85%E6%90%9C%E7%B4%A2-%E5%8C%97%E6%AA%A2%E5%88%86%E6%A1%88%E5%81%B5%E8%BE%A6-152145081.html

 

 

憲兵違法搜索民宅(星盤)

憲兵違法搜索民宅.JPG

 

 

憲指部記者會說明(星盤)

 

憲指部記者會說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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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濫搜/轉向!魏民提告 12將校列被告出庭

軍方為三份五十年前的白色恐怖公文,派出憲兵濫搜事證案,台北地檢署今(16)日指出,由於魏姓被搜索人已本月14日已具狀提出告訴,今天傳喚前政戰局保防處長趙代川等12人以被告身分接受檢方約談,並立偵字案正式進入偵辦。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憲兵隊搜索民宅,檢方分案後,已陸續傳喚涉案的憲兵、當天被搜索的魏姓民眾、趙代川等人了解案情。不過今天傳喚趙代川等12名將校時,則是以被告身份接受約談,另外也找來安全總隊總隊長劉明龍上校、法律事務司上校副處長蕭斐全等4人,以證人身份約談。

 

本案在批踢踢BBS網站爆料時,撰文者透露其父親(魏姓民眾)因收藏白色恐怖相關文獻,2月28日前幾天憲兵到他家搜索、扣押文件,並用廂型車把他爸載到偵訊室裡質問,文中不時流露其父擔心害怕的心情,不過輿論發酵,可能因此讓這名魏姓民眾態度轉趨強硬。

 

這件憲兵疑濫權搜索案因此衍生出兩案。一是軍方原先認定魏姓男子涉犯的《刑法》贓物、妨害秘密罪,案件由士林地檢署續行偵辦;另一是魏姓民眾為原告,指控憲兵隊涉違法搜索,由北檢以瀆職罪立案偵辦。

https://tw.news.yahoo.com/12-1400443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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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濫搜懲處名單 兩中將一少將等14人記過處分

2016/03/11 1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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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綜合報導【16:00 發稿 │ 16:25 更新:懲處理由】

針對日前的憲兵濫搜風波,國防部於8日已先將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趙代川少將、台北憲兵隊隊長呂正芳上校兩位主官調離現職,國防部長高廣圻日前也承諾,行政調查報告將於一個禮拜內出爐。國防部今(11)日下午舉行記者會正式公布調查報告結果。

▲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圖/資料照)

針對「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調查結果,國防部公布第二波懲處名單。

完整懲處名單:

1、政戰局局長聞振國中將,對所屬保防安全處及軍事安全總隊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未盡督導之責,斲傷軍譽,記過兩次。

2、憲兵指揮部指揮官許昌中將,對所屬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專業及教育訓練不足,未盡督導之責,申誡乙次。

3、政戰局保防安全處處長趙代川少將:
(一)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主持專案會議未盡指導之責,任務分工不明,且未及時向權責長官報備,衍生後遺,斲傷軍譽,記過兩次。
(二)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核發獎金作業未盡周全,有失職責,記過乙次。

4、政戰局保防安全處副處長詹國義上校,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未能襄助主管周延處理全案,有失職責,記過乙次。

5、政戰局保防安全處科長楊世盛上校,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未能襄助主管周延任務執行,有失職責,申誡兩次。

6、安全總隊總隊長劉明龍上校,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對所屬幹部執行任務,未善盡督導責任,有失職責,記過乙次。

7、安全總隊反情報站汪世偉上校,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未能確依協調分工事項,落實勤前教育及勤務人員規劃,有失職責,記過乙次。

8、安全總隊反情報站副主任吳居發中校,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未能襄助單位主官周延任務執行,有失職責,申誡兩次。

9、安全總隊反情報站組長余明達中校,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協調分工及聯繫欠缺周延,有失職責,申誡兩次。

10、安全總隊反情報站保防官蔡舜祥少校,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專業不足,有失職責,申誡乙次。

11、憲兵202指揮部指揮官夏德宇上校,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未能督導教育所屬勤務紀律及落實掌握部隊行動,有失職責,申誡兩次。

12、台北憲兵隊隊長呂正芳上校,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督導執行偵辦案件,未按程序及管制不當肇生違失,有失職責,記過乙次。

13、台北憲兵隊特勤官黃明瑞少校,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未按程序肇生違失,有失職責,申誡兩次。

14、台北憲兵隊特行官鄒國裕上尉,辦理台北憲兵隊進入民宅調查案,未按程序肇生違失,有失職責,申誡乙次。

針對案情細節,有媒體提問說,調查報告中指出,在第一次專案會議時,與會者有提出是否應先報請檢察官並申請搜索票,但最後為何沒有這樣做?國防部總督察長韓庚生中將表示,當時確實有人提出建議,但主席沒有審酌,會議結論只有大家都同意這件事涉法。另外根據調查,3年之內都沒有類似案例。至於先前傳出的1萬5千元獎金,是由保防安全處處長於2月25日簽發,政戰局長局長核定。對此,台北憲兵隊的確毫不知情。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29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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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軍安總隊是「自己人」(高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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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才是把人民抓上廂型車,進入民宅搜索的幕後主導者。它的前身是「反情報隊」,也就是刑求江國慶的單位。這些人雖然是軍人,並不是軍法警察,更不具備司法警察的身分。
歷史只要沒有認真追究,就會不斷重演。當時發生女童命案,陳肇敏也是召開專案會議,指示全權交由反情報隊負責。他們用對付「匪諜」的手法來對付一個小兵,江國慶三兩下就受不了招供。下跪、道歉、認錯、自白、認罪,然後把自己推向死路。
這些違法的偵查手段,監察院糾正案的調查報告,早就嚴厲批評。顯然國防部依然故我,才會重蹈覆徹。究其根本,這是國家轉型正義尚未徹底,整體監督機制失靈的結構性問題。
一開始,大家以為是憲兵濫權搜索,不少砲火對準「憲兵」這個身分。有人認為應該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讓憲兵喪失司法警察的身分,不能再偵辦一般刑案。這個問題在理論上仁智互見,實務上憲兵主動偵查一般的刑案,比率逐漸降低。
為了防止濫權,主要的機制,是要透過檢察官和法官來控管。只要辦案不刻意跳過檢察官,法官在發動強制處分、侵害權利之前,也能嚴謹把關。憲兵能否繼續擔任司法警察,反而無足輕重。

司法警察濫權慣了

事實上,真正的問題核心,是司法警察「都」濫權,不管是憲兵或一般的警員。警察在辦案時,也常常不按程序、便宜行事,濫用「同意搜索」這個例外規定,架空事前聲請搜索票的原則。話雖如此,憲兵不能比爛來合理自己的行為。 
除了軍警要理解「舉凡司法警察就是要遵守《刑事訴訟法》」的誡命之外,若要再認真追究,檢察官和法官也要負起責任。檢察官本來應該要控制司法警察的濫權,但有時破案心切,睜隻眼閉隻眼就不管了。「反正只要有找到證據,也不算太冤枉你。」法官也是類似的心態,審查「同意搜索」非常寬鬆,哪怕司法警察如何威逼、利誘、欺騙,人民只要形式上有簽名,彷彿一切就自動合法,更不會去追究濫權者的責任。 
這樣包庇久了,就會讓司法警察養成「先衝再說」的心態。「反正我先衝進去搜,找得到(證據)就沒事。找不到、只要(逼著)簽了名,也不會有事」。法官持續「便宜行事」的心態,違法行為永遠不會有被糾正改進的一天。說到底,這是一種威權時代「政府一家親」的思維。軍安總隊是自己人,所以可以指揮憲兵。長官授權放手,所以反情報隊刑求小兵也在所不惜。因為就算出事,檢察官一拖再拖,風聲一過,馬上放過陳肇敏。 
整部國家機器,人事未動,制度未變,就會持續自動執行著不義,因此我們需要徹底的轉型正義。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律師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311/37103687/%E5%8F%8D%E6%AD%A3%E8%BB%8D%E5%AE%89%E7%B8%BD%E9%9A%8A%E6%98%AF%E3%80%8C%E8%87%AA%E5%B7%B1%E4%BA%BA%E3%80%8D%EF%BC%88%E9%AB%98%E6%A6%AE%E5%BF%97%EF%BC%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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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轉型正義是清除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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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闖民宅搜索事件,生動地說明了台灣轉型正義的失敗與重要性。然而,轉型正義的意義和精神是什麼?

讓資源平等分配

轉型正義的一個簡單的定義是:「一個國家由甲體制(如威權獨裁體制),轉型到乙體制(如民主體制)後,對過去時代諸多具體措施與法律以及抽象的價值與意識形態,進行改造、重建、糾正、反省與補償,使全民重新內化新主流的價值規範,以適合新體制的精神與需要。」 
西方討論「正義」已有3000年的歷史。當代論及正義時,有些學者認為正義是「資源的公平與平等的再分配」,必須將經濟性的物資與非物質的人權、自由和機會重新分配,使所有的人可以一體均霑地分享彼此同等的權利。哲學家羅斯晚年修正他的觀點,主張講究秩序等第和理性的不同社會團體,可以透過對正義的共同追求,來產生「重疊的共識」,再透過共識的建立和形成,逐漸使正義成為全球的普世價值和追求目標。轉型正義就是實踐新體制規範的過程,亦即通過政治體系和教育機制的方式,重新分配有形與無形的資源。 
新體制的建立必然有部分舊體制的既得利益者變成暴落戶(如國民黨人及其追隨者),他們會阻擋轉型正義的實踐。社會轉型因此出現利益翻轉差距,新體制的菁英不能只在程序正義上寬容異己,必須使彼此在協商斡旋的過程中,獲得真正的平等與正義。對弱勢團體而言,擁有訴說自己立場的權利,並藉由敘事探討以往歷史中的不正義現象,以伸展並爭取人權、自由和機會。因此,必須為二二八受難者家屬爭取轉型正義的意義在此。 

並非清算國民黨

據本期《今周刊》「轉型正義」專題報導指,黨產(數百億元)、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4606億元)與救國團(27億元)、部分公設財團法人脫離政府控制,把盈餘轉基金,公產轉私產等,都需要「轉型正義三法」來規範,即「財團法人法」、「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和「政黨法」。這些法不是清算國民黨,而是為全台灣好,包括為國民黨好;只有轉型正義獲得實現,地雷逐一挖除,才有機會長治久安。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311/37103809/%E8%98%8B%E8%AB%96%EF%BC%9A%E8%BD%89%E5%9E%8B%E6%AD%A3%E7%BE%A9%E6%98%AF%E6%B8%85%E9%99%A4%E5%9C%B0%E9%9B%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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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這個事件還沒落幕哦,還在持續延燒中~~

按照星象的走勢來看,真的是在加油添醋,熱烈燃燒中。

各方都在追蹤幕後的藏鏡人,國防部長高廣圻為什麼低頭不語、避開質詢?

能比國防部長層級高的就只有總統馬英九(抓耙子家族),另外,還有一人就是郝柏村,至今仍在,是否踩在別人的屍體上爬上高位的?

等等進入四月,還會有五方凶星加入夾擊,真是超級無敵的凶啊!

是不是要趁機做些事?

把軍事安全總隊拔除?把憲兵指揮部廢掉?把軍中的政戰體系革除?也把所有的教官逐出校園?

軍警特調裡即將翻天覆地,70年來的大變革!

教導這些人們重新認識當今的民主、法治、自由、人權、效忠國家,不是效忠中國,也不是聽命於某某人甘願當鷹犬爪牙而已。

教導不來的,勒令退伍!

等等,退伍之前先察看有沒有違法犯罪的事實,先坐完牢,再退伍。

四月下旬以後,火勢會退燒一點,也許是要迎接520的歡樂團結氣氛。

不急,不急,等到八月下旬,會否在立法院的臨時會裡補上一刀,正式終結軍中怪獸?

繼續觀察中~~


(流浪占星師 馬龍 3-11-2016)

 


憲兵違法搜索民宅(星盤)
http://www.blancoage.com/dz70/viewthread.php?tid=36638&extra=page%3D1&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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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非白色恐怖 乃白目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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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搜民宅案若說成白色恐怖再臨,老實說是有些誇張。如果真是白色恐怖,哪有後來這些反彈,當事人早已關押,重刑伺候;女兒的ptt也遭到封鎖管制,無處喊冤。媒體、立委噤若寒蟬,只能隨著軍方的指揮棒起舞,社會一片寂靜,敢怒不敢言,有如現在的中國。
不過,軍方的白目動作,確實勾起了民眾對白色恐怖的記憶,為了防微杜漸,媒體與立委大張旗鼓地撻伐,目的在阻止白色恐怖復辟的可能,即使一丁點跡象都不可放過。

民主修養尚未內化

此案是由一堆白目組成,最大的白目是拿戒嚴的態度,在解嚴已久的時代辦案,不但患時代錯誤症,還顯示軍方的民主修養尚未內化,錯以為台灣還在威權時代,不知有漢,無論魏晉。軍方必須加強民主和法治的教育,以免脫離社會太遠。 
在網上兜售白色恐怖文件的人,已經出面表示他有上千件的機密文件,希望軍方去找他討論如何處置。好笑的是他在網上販賣這些文件已經多年,竟無半個官方人士去找他。軍方不是天天巡邏網路嗎?怎麼看不到?不是白目嗎? 
軍方用釣魚的騙術騙出魏先生,而不合法報請檢察官立案偵辦,有如黑道,還出言恐嚇魏,捨正路而弗由,白目得厲害。 
應該聲請搜索票而不做,權宜地闖入民宅,予人違法粗暴的印象,不是白目是什麼? 
在軍方車中逼迫魏簽署同意被搜索的同意書,已經牴觸了限制他人行動自由罪,頗為白目,還在錄影存證中漏錄魏簽同意書的場面,不讓人起疑才怪。 
事後致贈1萬5000元更是離奇,到底是獎金、封口費還是諮詢費,各單位各說各話,莫衷一是,簡直夭壽白目。 

顢頇白目才是機密

根據92年制定的《國家機密保護法》,機密文件30年後必須重新公告。這3份民國五、六十年代的文件並未重新公告,已視同解密,軍官還在機密狀態,不惜甘冒白色恐怖的大不韙動手押人,強搜民宅,白目得厲害。
國防部政戰局和憲兵隊既不知民主時代的精神,也不知機密過期已非機密,實在讓人啼笑皆非。軍方的顢頇白目,才是台灣最大的機密,且永不解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309/37100263/%E8%98%8B%E8%AB%96%EF%BC%9A%E9%9D%9E%E7%99%BD%E8%89%B2%E6%81%90%E6%80%96%E4%B9%83%E7%99%BD%E7%9B%AE%E7%B8%BD%E9%83%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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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背後的心態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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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搜索魏先生家一案,透露了許多官方的觀念與行事背後的思維,這也再度警醒我們實踐轉型正義的重要性。
把人民當死老百姓
政府在這個案件上有五項難以原諒的過失:一、政府不可以謀騙人民入罪,就像道路前面有監視器,必須在前方多少公尺處立牌預告,不能把人民當敵人欺騙,這在現代國家已是常識。憲兵先用釣魚法騙出魏先生(假扮民眾向魏購買普洱茶),是把魏當敵人的作法,叫做「兵不厭詐」,又叫「兵者,詭道也」。顯示台灣政府心態上還是一個把自己和民眾對立起來的落後前現代政府。
二、採取恐嚇威脅的手段迫使魏就範,包括說出「若不配合就會很難看」這種黑道的口氣,使政府的莊嚴形象慘遭蹂躪,也讓馬總統當局的低落聲望在下台前再遭重擊。軍方的背後心態就是:官本位的地位意識凌駕於死老百姓。

威權態度無視法治

三、憲兵強行把魏押上廂型車,在沒有搜索票的情況下進入魏家。這不是現代國家對付平民的態度,而是威權國家的態度,背後的思維是我說你犯法你就犯法,搜索票根本不重要,反映出對法治的輕蔑與羞辱。 
四、事後竟然拿1萬5000元要魏封口,這也是黑道的作風,背後的思維是付錢可以解決所有的事,包括違法的事。本來憲兵對魏說錢是對國家有功的獎金,昨天又改口,背後心態是我愛怎麼說就怎麼說,翻來覆去又怎樣? 
五、魏男聲稱,在交出購買的文件之後,就被憲兵帶回偵訊,完成偵訊後憲兵才拿出「自願受搜索同意書」讓他補簽,表示搜索受到魏的同意。這是警方「自白書主義」的濫觴,十足可恥。 
不只道歉還要反省 
所有現代民主國家都有《政府檔案法》,規定多少年後所有機密檔案必須解密;台灣有《國家機密保護法》,但該文件已超過50年,應已不是機密,軍方也已完成對該文件的密等審認,結果是「視同解密」,但軍方為何大張旗鼓,有不可告人的內幕嗎? 
做錯事道歉改過就好,但要反省背後的意識與心態。軍方若只口頭致歉,心態不改,將來還會再犯類似錯誤。轉型正義的核心精神就是靈魂(心態)的自我革命。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308/37098548/%E8%98%8B%E8%AB%96%EF%BC%9A%E8%83%8C%E5%BE%8C%E7%9A%84%E5%BF%83%E6%85%8B%E6%89%8D%E5%8F%AF%E6%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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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搜案 揭國軍祕密警察

軍安總隊前身反情報 遭刑求者:現在還怕

 
 
 
號稱「國軍秘密警察」的軍安總隊設在國防部,趙代川(左圖)曾任總隊長。趙元彬攝

【王烱華、黃揚明╱台北報導】憲兵違法濫搜魏姓民眾住家,並取走三份白色恐怖時期文件,還以「贓物罪、妨害祕密」罪嫌偵訊魏,引發舉國譁然。國防部政戰局保防少將處長趙代川昨在立法院證實,全案是由軍事安全總隊負責。這也讓被稱為「國軍祕密警察」的軍事安全總隊再度曝光。

國民黨團昨邀趙代川、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少將處長金甌說明案情。趙代川說,因軍事安全總隊通報政戰局,在網路上有人販售機密文件,顧慮到機密外洩及文件當事人權益才開始查辦。 

發動憲兵搜索民宅

據指出,軍安總隊在二月發現魏姓民眾在網路販售三份五○、六○年代白色恐怖機密文件,包括「胡○○檢舉郗○○案」、「林○○台獨活動案」與「黃○○檢舉劉○○案」。由於魏男還特別寫說是「機密文件」,因此,軍安總隊才會緊急要求憲兵查辦,希望拿回三份機密文件。
金甌說,軍安總隊通報後,由趙代川召集會議,邀請憲兵及相關法務人員了解整個案件如何偵辦,隨即由台北憲兵隊針對魏男販賣內容、資料進行確認,所以才會約魏男出來。
不過魏男遭憲兵濫搜事件,意外讓長久以來隱藏於國防部政戰局下的軍事安全總隊,再度浮上檯面。了解內情人士透露,軍安總隊雖被稱為國軍的祕密警察,但並不像憲兵擁有司法警察身分,因此為了績效,辦案過程常便宜行事,且軍安總隊對軍人的辦案手法向來粗糙,頗受軍人批評;但由於其專查洩密及共諜案,又讓軍方高層相當倚重。 

闖監察院想查記者

曾被軍安總隊前身的「反情報總隊」偵訊過的退役士官說,他現在聽到「反情報總隊」這五字都還會怕,光坐在偵訊室中就不寒而慄,以前沒經驗的人,碰到反情報總隊偵訊,可能什麼都會招。事實上,根據曾曝光的反情報總隊刑求方式包括毆打、電擊、淹水、冰塊包裹下體等手法。但政戰局將領表示,現在軍方絕對沒有這種刑求方式,希望大家不要再以訛傳訛。
事實上,在陳水扁執政時期,反情報總隊還成立了「聯偵中心」,以「情報監聽」、「犯罪偵查」為由,監控媒體記者、高階將領。
知情人士透露,由於當年許多軍事記者都在監察院公關室進行電話採訪,即有聯偵中心的人到監院詢問公關室的幾支電話是誰在用,企圖了解媒體打電話給誰,但隨即被公關室人員請出監院。
另外,有記者除被電話監聽外,還被專人分組跟監,連某位記者買了新機車的消息都被向上呈報,直到國防部前部長李天羽下令裁撤聯偵中心後,軍安總隊的動作才較收斂。 

曾破獲少將共諜案

不過反情報總隊在二○一三年改名為軍安總隊後,也有亮眼的成績單,包括破獲陸軍前少將羅賢哲共諜案、海軍退伍軍官錢經國案等,也讓軍安總隊總隊長趙代川上校「立下戰功」,高升保防安全處長,並晉升少將。 

【報你知】軍事安全總隊

國防部官員表示,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下設「軍事安全總隊」,主要是透過監聽和跟監,防止中國間諜在國軍內部滲透,及防堵軍中洩密、違法案件發生,以確保國軍安全。 

反情報隊偵辦江國慶案被爆刑求。圖為江母。
資料照片

曾被冠「東廠」惡名

事實上,戒嚴時期警備總部即設有「反情報總隊」專職保密防諜,警總裁撤後,轉隸到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政四處(後更名為保防安全處),並在陸海空及聯勤設立「反情報隊」,但因各軍種常利用反情報隊掃除異己,因此被冠上「東廠」惡名。
空軍的反情報隊1996年偵辦江國慶案、1999年偵辦桃園空軍基地彈藥竊案而聲名大噪,後因爆發刑求逼供遭彈劾,在2001年裁撤各軍種的反情報隊,但保留反情報總隊,直到2013年將反情報總隊名稱改為「軍事安全總隊」。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308/37098532/%E6%BF%AB%E6%90%9C%E6%A1%88%E6%8F%AD%E5%9C%8B%E8%BB%8D%E7%A5%95%E5%AF%86%E8%AD%A6%E5%AF%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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