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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日本「酒鬼薔薇」14 歲連續殺人犯

出獄後還出了自傳書?!當年轟動日本「酒鬼薔薇」14 歲連續殺人犯,如今 33 歲身影曝光!

相信許多台灣人都聽過或曾經搜尋過「酒鬼薔薇聖斗事件」,這個發生在 1997 年兵庫縣神戶市須磨區所發生的連續殺人事件,是由一個當時年僅 14 歲的少年犯下,他造成 2 人死亡、3 人重傷,對象都是小學生,最引人爭議的就是這位被日本媒體統稱為「少年 A」的青少年兇手在被逮捕前極度挑釁的舉動,冷血到衝擊了整個日本社會,成為日本少年犯罪法令、死刑、教育結構永遠的爭論事件。



少年 A 犯案的順序是在 1997 年 2 月先用橡膠錘在街道上從後方突然襲擊 2 名小學女生,其中 1 人重傷;3 月他用鐵鎚將 1 名小學女生殺害、另 1 名小學女生則是被他以小刀刺傷腹部,身受重傷;5 月時他徒手掐死 1 名小學男生,並破壞屍體,3 天後他將那名男生的頭顱掛在學校門口,並附上他一封挑釁警方的犯罪聲明信件。



▼當時轟動全日本的少年 A 聲明:「酒鬼薔薇聖斗的遊戲要開始了。各位愚鈍的警察諸君,試著來阻止我吧。關於殺人這件事,我感到非常愉快。好想看到人的死亡。用死亡來制裁骯髒的蔬菜吧,用流血來制裁我經年累月的怨恨吧。-SHOOLL KILL 學校殺手酒鬼薔薇」後來他還寄了第 2 封犯罪聲明到神戶新聞社。



少年 A 在 6 月時終於被逮捕,由於受到日本少年法的保護,當時警方不能透露兇手的身分,因此各國媒體都以「少年 A」、「酒鬼薔薇聖斗」稱呼他,少年 A 被逮捕後透露自己因為最愛的祖母去世後,對這件事產生了異樣的執著,他想要理解死亡是什麼?因此他開始嘗試解剖青蛙和蛞蝓,當小學 6 年級時,他已經開始殺害貓、鴿子等較大型動物。從「殺戮」這件事中,少年 A 開始認為他的身體中有另外一個自己,就是「酒鬼薔薇聖斗」,上了初中之後因為殺害動物已經無法滿足自己,他開始攻擊小學生。


▼少年 A 還創造了自己的神,每次他犯案之後,都會在日記中向他所謂的神明匯報,同時還會進行自編的神聖儀式,認為向神明進行每日的儀式,自己才不會被逮捕。


經過開庭和精神鑑定,當時判定少年 A 有「反社會人格障礙」,他就被送往專門收容有精神障礙的青少年犯罪者的醫療院,2004 年成年的少年 A 首度獲假釋,2005 年正式出獄。


▼後來媒體《周刊 Post》登出疑似少年 A 畢冊的照片,但真偽不明,還引起各方論戰是否應該保護這位兇殘又扭曲的青少年犯罪者。



▼沒想到日本幻冬舍出版社在少年 A 出獄後,追蹤到了他的蹤跡,提議要他寫一本自傳書,但幻冬舍要求少年 A 要以充滿悔意的方式撰寫這本書,並使用自己的真實姓名,讓少年 A 不滿;後來便改由太田出版社在 2015 年正式出版這本名為《絕歌》的自傳書,再度掀起日本社會舊日的傷口,遭到各界猛烈批評,尤其是被害者家屬怒斥出版社,要求他們回收書籍,但這本書首刷 10 萬本迅速銷空,讓出版社無視被害家屬,繼續 2 刷、3 刷賣下去。


透過《絕歌》這本書,許多人認為少年 A 心智還是停留在當年那個「中二病的精神犯」,少年 A 說出自己想透過版稅賺大錢,跟女友遠走高飛,再度讓日本網路上的輿論爆炸。


▼而 2016 年的 2 月,日本八卦雜誌《週刊文春》在今天出刊的雜誌上刊登了如今已經 33 歲少年 A 在東京生活的姿態。




▼少年 A 安逸地靠著版稅繼續自由的生活,今天在日本網路上又引起瘋狂的爭論。


▼《週刊文春》記者還形容他們跟拍時不小心被發現,少年 A 還憤怒地嗆他們:「你這傢伙想死嗎?你的名字和臉我都記住了!」並以此作為標題。



《週刊文春》拍的少年 A 私下照片已造成日本網路各界的轟動,除了許多網友驚呼:「《週刊文春》都是諜報機關出來的嗎?」更多人對於少年 A 可能就生活在自己週遭感到恐懼,同時也再引發當年判刑的辯論,到底該如何防治這樣的少年犯罪者?是每一個國家、社會的重要議題,而透過酒鬼薔薇聖斗這個事件中的法庭處置、輿論、媒體,或許都可以作為一個借鏡反思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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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juksy.com/article/51688-%E5%87%BA%E7%8D%84%E5%BE%8C%E9%82%84%E5%87%BA%E4%BA%86%E8%87%AA%E5%82%B3%E6%9B%B8%EF%BC%9F%EF%BC%81%E7%95%B6%E5%B9%B4%E8%BD%9F%E5%8B%95%E6%97%A5%E6%9C%AC%E3%80%8C%E9%85%92%E9%AC%BC%E8%96%94%E8%96%87%E3%80%8D14+%E6%AD%B2%E9%80%A3%E7%BA%8C%E6%AE%BA%E4%BA%BA%E7%8A%AF%EF%BC%8C%E5%A6%82%E4%BB%8A+33+%E6%AD%B2%E8%BA%AB%E5%BD%B1%E6%9B%9D%E5%85%89%EF%BC%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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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薔薇聖斗事件[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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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薔薇聖斗事件
神戶市立友丘中學校,其中一件謀殺的犯案地點
神戶市立友丘中學校,其中一件謀殺的犯案地點
日期1997年3月16日(第1次謀殺)–
1997年6月28日(被逮捕)
類型攻擊、砍頭
武器鐵鎚、手鋸
死亡2
受傷>2
受害者山下彩花(10歲)
土師淳(11歲)
主謀「少年A」東慎一郎[註 1][1] 又稱「酒鬼薔薇聖斗」(14歲)
現在被當作守路神被祭祀的水槽山儲水槽前廣場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酒鬼薔薇聖斗
假名さかきばらせいと
平文式羅馬字Sakakibara Seito

酒鬼薔薇聖斗事件(日語:酒鬼薔薇聖斗事件),又稱酒鬼薔薇事件酒鬼薔薇事件)、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神戸連続児童殺傷事件),是1997年發生在日本兵庫縣神戶市須磨區的一宗連續殺人案。案件中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被殺害者皆為國小生。14歲犯人東慎一郎[註 1][1](被稱「少年A」)於同年6月28日被逮捕,由於行為血腥殘忍,進行包括分屍、破壞屍體、寄送挑戰書等犯行,[2]因而衝擊整個日本社會。

事件發生後,日本進行與少年犯罪事件相關的法令修正,並且在大眾媒體上加強對預防少年犯罪的宣導。

事件經過[編輯]

「酒鬼薔薇聖斗」是東慎一郎所用的自稱,曾因日本傳媒錯誤報導而被稱作「鬼薔薇」。他在1997年3月至5月間殺害11歲男童土師淳及10歲女童山下彩花,根據記錄及其後出版的自傳,在此之前他已有虐殺動物的習慣。由於日本司法程序嚴禁明確揭露少年犯的身份,故在日本的法律文件上,他被稱作「少年A」。2005年,《週刊新潮》報導了含有少年臉部的相片。[2]

本案由三個事件構成,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被認為是第三事件。由於第三事件的殺害手法類似「劇場型殺人」,加上媒體的大幅報導,因此引起全日本民眾的關注。

第一事件[編輯]

1997年2月10日,下午4點半左右,在神戶市的街道上,兩名國小女學生被少年A從後用槌子攻擊,其中一人重傷。

女童在當時目擊犯人穿著西裝外套、手持學生用的書包。知道了這件事情的父親,向少年A當時就讀的國中要求提供學生的照片,以讓女兒指認犯人;學校卻透過警察拒絕了這項要求。於是該父親向警察提出被害報告後,再度要求指認學生的照片,結果還是無法獲得答應。(在少年A被逮捕後,引起許多類似「學校的應對措施根本是在包庇犯人」的批評意見。)

第二事件[編輯]

3月16日,中午12點25分,神戶市的少年A向國小女童山下彩花詢問廁所的位置,山下帶領他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對女童說「把臉轉過來吧,我要謝謝你」[註 2],隨即用鐵攻擊女童之後逃逸。其後山下被送往醫院,在3月27日因為挫傷而死亡。

此外,中午12點35分左右,少年A在逃離案發現場約200米外,被另一名同校的國小女童看見,少年A隨即用小刀(刀刃長13公分)刺向該名女童的腹部,讓女童負傷2個星期才痊癒。

第三事件[編輯]

遇害的國小學童—土師淳

5月24日,下午約1點半過後,同住在神戶市的少年B土師淳在前往祖父家途中,與認識的少年A偶然相遇。當時少年A正尋找犯案目標,少年A認為比自己年少的少年B(11歲)較容易殺害,因此少年A以「有藍色烏龜」為由將少年B誘拐至附近的高台上,用子將少年B勒死,並將少年B的遺體隱藏在該處後離開。

5月25日,少年A再到案發現場將少年B的頭部割下,並放入事先準備的塑膠袋帶走隱藏。在少年A後來的精神鑑定報告指出,當時少年A曾向遺體射精及在遺體的面部割開傷口以飲其血。

5月26日,中午過後,少年A將少年B的頭部帶回家中清洗。同日,警方對行蹤不明的少年B展開搜索,但沒有結果。當天晚上曾有警察查問過剛遺棄兇器的少年A。

5月27日,凌晨1點至2點左右,少年A將少年B的頭部帶到神戶市內的中學校門口後返回住所。直至上午6點40分,少年B的頭部被學校的管理員發現。頭部上還有兩張紙片,內容為少年A犯行的聲明文章。同日下午3點警方於該校500米外的山邊發現少年B的遺體。

少年A在其中自稱「酒鬼薔薇聖斗」,並且語氣充滿挑釁的意味,字條上還用英文寫了「SHOOLL KILL」。

據少年A被捕後供稱,該文字是少年A將「スクールキラー」直接以拼音的方式串出,在後來寄送到神戶新聞社的信件中已把「キラー」拼成「KILLER」,但少年A當時並沒有注意到「スクール」的正確拼法為「SCHOOL」。[3]

6月4日,神戶新聞社收到由「酒鬼薔薇聖斗」寄出的「犯行聲明文」。內容為兇手的犯案自白。

在案件偵查的過程中,警方曾一度懷疑兇手為20至40歲的男子。但偵查其間少年A亦曾多次被查問,部份調查員在閱讀過有關少年A的報告書後對少年A起疑,加上少年A亦是3月時的兇案的嫌疑犯,警方開始對少年A作秘密調查,當中包括向少年A的學校索取少年A的筆跡,加上2月受襲擊的女童認出少年A,警方因此斷定少年A與本案有關。

6月28日,晚上7點5分,年僅14歲的少年A因被懷疑殺害少年B及侵害他人身體而被逮捕,並發現部份兇器。在他被捕後,少年A亦很快的承認他在3月16日殺害了替他指引廁所方向的國小女童,並且曾襲擊了三名女童。此事在日本社會造成極大的衝擊。

警方認為少年B被殺害的方式和字條,讓人想起1960年代舊金山的「黃道十二宮殺手」。

其他信件和「鬼薔薇」[編輯]

有事件的神戶市須磨區的住宅街

6月4日,神戶新聞社收到一封關於本案件的信。信中提及「酒鬼薔薇聖斗」承認殺害及將少年B斬首和致其他人遭受傷害,並威脅將會有更多兇案。第二封為沒有寄件人地址的信,郵戳日期為6月3日。咖啡色的信封內有三頁共1,400字的信件,同樣用紅色墨水寫成。信上包含了六個字「酒鬼薔薇聖斗」,分別代表「酒精」(酒)、「死神」(鬼)、「玫瑰」(薔薇)、「聖徒」(聖)、「搏鬥」(斗)。這也是在少年B頭部上發現的紙條上的字眼。

信件的開頭是「現在,就是遊戲的開始。」,信中亦提及「當我殺人或導致他人身體遭傷害時,我覺得自己從持續的憎恨中獲得自由。我能夠從中得到和平。減輕我的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增加其他人的痛苦。……我把我的生命當作賭注押在這遊戲上。如果我被逮捕,我會被處以絞刑,所以警方會憤怒和堅持的追捕我。」信中還斥責日本的教育制度,他寫到「強迫性的教育造就了我,一個透明的存在」[4]

在剛開始引起的一陣社會恐慌中,日本媒體曾將兇手的名稱「酒鬼薔薇聖斗」誤報為「鬼薔薇」[註 3]。這個錯誤激怒了兇手,他於信中的終段提及:「從現在開始,如果你們再唸錯我的名字,或再做使我憤怒的事,我將會在一個星期內弄爛三顆蔬菜。如果你們認為我只會殺害兒童,那真是一個大錯特錯的想法。」(精神科醫生認為兇手把其他人當作是「蔬菜」,是不把人當人看。)

事件後的發展[編輯]

  • 1997年10月13日,神戶家庭裁判所判定將少年A送到少年感化院進行診斷。少年A被移送至「關東醫療少年院」。
  • 2001年11月27日,被判斷治療相當順利,因此將少年轉移至「東北中等少年院」。
  • 2002年7月,神戶家庭裁判所判定,雖然治療相當順利,但是還有接受更細密的教育之必要,因此將繼續收容。
  • 2004年3月10日,已經成年的加害男性從少年院出院,踏上重回社會的道路。日本法務省向受害者的家人傳達少年A假釋出院的消息。
  • 2015年6月12日,兇手以「前少年A」的名義出版的手札《絕歌》(絶歌 神戸連続児童殺傷事件太田出版[5])於日本書局正式上架,書中自我剖析犯案前的性衝動和精神狀況,並在書本最後對死者家屬致意[6][註 4]。但這種消費受害人的作法遭到日本媒體的猛烈批評[7]

事件分析[編輯]

從「酒鬼薔薇聖斗」的個人資料中可看出,這似乎是一起典型的隱蔽青年引きこもり)併發症狀。記者葛瑪·恩庫瑪(Gamal Nkrumah)在分析中指出:

與宮崎勤事件的相似性[編輯]

「酒鬼薔薇聖斗」除了是典型的隱蔽青年之外,如同1989年的「宮崎勤事件」一樣,很早就有暴力傾向。在他就讀國小的時候,便開始攜帶鋒利的武器。他在日記中記述:「當我像是拿著手槍一樣,拿著求生刀和紡織用剪刀時,我的憤怒就會減輕」。

在3月16日的攻擊兇案發生之後,他在日記上寫:「我今天做了一個嚇人的實驗,來證明人類有多麼脆弱……當女孩轉向我時,我便揮動了手中的鐵鎚。我想我敲打了她好幾下,不過我記不太清楚,因為我實在是太興奮了」。在3月23日,他再加寫上:「今天早上,我媽說:『可憐的女孩子。這個女孩好像快要死掉了。』但是我沒有會被捕的跡象……因此我要感謝神明[註 5]……請繼續保護我。」

影響[編輯]

2000年,日本國會因為這次的事件,將犯罪刑責的最低適用年齡從16歲降至14歲。不過,在2004年6月1日,12歲的六年級女生御手洗憐美被身為同班同學的11歲女生辻菜摘(被稱「少女A」)殺害後,又再度引起是否需要再降低最低刑責年齡的討論。

冤獄說法[編輯]

以處理了許多冤獄案件的後藤昌次郎律師、「讀神戶案件——酒鬼薔薇是否真的是少年A」作者熊谷英彥、以及少年A就讀初級中學的校長(當時)岩田信義為首的人們,主張著少年A是冤枉的,指出搜查當局的發表和判決中的矛盾。熊谷的著作對冤獄主張派來說特別被重視。冤獄說的主要論點如下:

  • 筆跡鑑定無法判斷聲明書為少年A所寫。
  • 在調查中有警官對少年A說根據筆跡鑑定,聲明文為少年A所寫,而少年A聽了之後便開始了關於罪行的招供(是違法的調查,在家庭裁判所中這個招供記錄作為證據不被採用)。
  • 關於少年A素行的證言從逮捕之後開始被大量報導,不過,很多證言只是傳聞而非目擊,無法確認。

相關書籍[編輯]

  • 前少年A著:《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
  • 少年A父母著:《生下少年A——父母的悔恨手札》
  • 土師守著(被害人土師淳之父):《淳:一個被害者父親的真實告白》
  • 山下京子著(被害人山下彩花之母):《最後的生命力量》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5%92%E9%AC%BC%E8%96%94%E8%96%87%E8%81%96%E6%96%97%E4%BA%8B%E4%BB%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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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家庭,教出以虐殺幼童為樂的14歲男孩?凶手父母的告白,震撼全日本社會

 
2016-07-05 14:54 

321893 人氣

 
 

到底本書有多大的魅力?其中的論述是否消費了被害人以及其家屬?排除掉激情,本書到底替我們帶來怎樣的訊息?這些都是讀者除了獵奇以外,必須去深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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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共分成兩部分,第一部描述了少年A的時代,重點置於其成長、犯行至審判的過程。姑不論此一部分是否為自我脫罪的藉口,也不去讚嘆其文筆的優美,只要不被殺貓的那一段敘述弄到噁心而無法繼續閱讀,讀者應該可以察覺少年A心中的矛盾與衝突。將自己關在一個小領域內,而這個領域本來是個不讓別人侵犯也不侵犯別人的聖域,然而突然間在祖母去世時,奇妙地變成性與死亡的連結,少年A開始步入沉溺於死與性欲的扭曲心理境界。或許是因為效果遞減的關係,少年A從殺害動物發展到殺人,這點尚能夠理解。然而針對被害人中唯一的男性學童的案件時,則應該不是這麼「單純」。

除了死亡與性欲的扭曲連結外,熟識的男童或許因為是發育遲緩兒,清純到不受世俗的任何汙染,所以才會被少年A當成絕對不允許他人侵犯的聖域。但是同時少年A又在聖域中看到了醜惡的自我,所以他才會以殺害男童來排除自我毀滅聖域的可能性,並且在男童頭顱的眼睛部位,用刀割出X字型的傷痕。這不外是在男童的眼睛的反射中,少年A看到了自我的邪惡,並想以否定的方式否定自我的宣示。聖域代表了不得侵犯的意涵,而侵犯聖域的竟然就是自己。

殺死男童,並對其頭顱自慰,這顯然是個性倒錯的顯現,但是除此之外,難道沒有其他的意涵?殺死小女孩與殺死小男孩之間有所差異。雖然少年A仍舊對於殺害男童的事情不願意多說,但是想把映照在小男孩眼中邪惡的自己殺掉的描述,應該不是一個單純的辯解,而是另有其他的意涵。否則,為何少年A在本書中,幾乎沒有就另一女童彩花殺害事件多做論述的理由,即令人費解。

如果能夠理解到整個事件中,男童淳君所代表的意義,或許就更加能夠理解本書後半部的意義。雖然許多日本的讀者都認為本書的後半段是個非常自私的表述,充滿著自我感覺良好的期待,但是去除掉先入為主的想像,或許更能理解去除掉少年A的標籤,以另一個身分重返社會時,聖域的解除與人際關係重建間的相當關係。從一個透明人,重新創造人際關係間的實體的努力,已經在本書的後半部充分地表達出來了。而對於本書出版後本人不斷挑釁社會大眾的舉動,也應該可以從捍衛實體人際關係的角度來加以審視。

日本著名的精神科醫師片田珠美(《無差別殺人的精神分析》這本暢銷書的作者)說少年A是個典型的性倒錯患者(性虐待狂),這類的病患有時會因為性幻想而做出殺人的行為,如果不想要讓奇妙的性幻想化為實際上的行動,那麼繼續不斷地書寫,把心中的特異性幻想用文字發洩出來,或許就是讓他們不把幻想化為行動的良方。可惜的是,在一陣騷動與謾罵後,少年A又開始銷聲匿跡。

我覺得不僅是日本的民眾,包含與此事件毫無關連的臺灣讀者,應該有個正面思考的態度來接觸這本書,並理解到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們雖然無法確切地定義何謂正常的人際關係,但是必須理解當一個人將自己鎖進別人的眼光會直接穿透肉體,且被絕對地忽視的純粹透明的世界時,是件何等悲哀的事情?任何想要把自己的透明性解消掉,同時回歸社會實體人際關係的努力,是多麼地值得我們容忍與贊同。

《絕歌》這個書名到底傳達出怎樣的訊息;絕情之歌、絕望之歌?還是與過去斷絕之歌?這些都留待讀者自行解讀。(相關報導:被處決前,他們都在想什麼?7名日本殺人犯畫出人生最後的無聲吶喊更多文章

本文經授權摘錄自時報出版《絕歌:日本神戶連續兒童殺傷事件》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38044?page=3&fbclid=IwAR0i0Oxb_8TG6tz-ZZ0yid49usITewAEiroZcTZFAWBRJdyB-l8ks_vcU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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