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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不違法 4周彈性工時 可連上24天

《勞基法》漏洞 勞部:若濫用再調整

 
 
 

【唐鎮宇、楊寧芷、許麗珍╱台北報導】一例一休上路,許多行業爭取納入彈性最大的4周彈性工時,業界多以為適用後可讓勞工合法連上12天班,但昨媒體踢爆依《勞基法》,適用4周彈性工時者可連上24天班不違法,現已適用4周彈性工時的40種行業逾200萬名勞工,恐遭此血汗班表凌虐。勞動部證實此事,但強調這是極端狀況,會視法條有無遭濫用再研議是否調整。

因應產業要求,勞動部昨預告桶裝瓦斯批發及桶裝瓦斯零售業,擬納入適用4周彈性工時。《勞基法》有2周、4周、8周彈性工時制度,僅4周彈性工時可挪移例假,只須讓勞工2周有2例、4周有4休即可,但該法條昨被發現有漏洞,若將2天例假安排在前2周的頭2天,另2天例假安排到後2周的最後2天,中間4天休息日全要勞工加班,就有可能連上24天班且未違法。 

影響200萬名勞工

勞動部次長廖蕙芳昨證實若依法條,上述排班方式確實可連上24天班不違法,但這是原《勞基法》規定,和一例一休無關。廖強調,4周彈性工時有嚴格限制,包括須是指定行業,且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連上24天班是極端情況,會蒐集意見及了解有無遭濫用,再觀察是否調整。
《勞基法》1996年加入4周彈性工時規定,現有餐飲、旅館、綜合商品零售(超商、百貨)、銀行、加油站等40種行業適用,《蘋果》依主計總處統計資料初估,40種行業涵蓋勞工逾200萬人。 

勞工怨沒依法排班

台塑化指,其台亞加油站適用4周彈性工時,雖知可連上班24天,但不能這樣做,「會把員工操死」,實際排班2周至少會休2天。美麗華百貨表示,新制上路後都依法規,沒聽說有連上24天或12天班。不具名超商業者指,過去以為4周彈性工時最長連上12天班,但一般不會這麼極端,更不敢讓員工上24天班,太血汗。
超商打工族林先生說,曾連上10天班,不知店裡有無實施彈性工時,但許多店家連勞保和基本工資都沒給,遑論依法排班,「法令怎麼解釋不重要,反正僱主不守法。」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批,人不是機器,勞動部應要求實施彈性工時的企業,將排班方式送地方政府核備,把關是否有害勞工健康。 

建議訂出12天上限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說,4周彈性工時依法條確實可這樣排班,但彈性工時已給僱主很大方便,勞動部應考慮修法,限制4周彈性工時最長只能連上12天班,遏制可能的無良僱主。 

4周彈性工時極端排班示意圖

4周彈性工時僅規定每2周需有2例、每4周需有4休,若將前2周的2例排在最前2天,後2周的2例排在最末2天,且4周當中的4休均加班,就會造成勞工連續上班24天。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322/37591864/%E7%AB%9F%E4%B8%8D%E9%81%95%E6%B3%954%E5%91%A8%E5%BD%88%E6%80%A7%E5%B7%A5%E6%99%82%E5%8F%AF%E9%80%A3%E4%B8%8A24%E5%A4%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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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上7天班 交通業佔9成

 
 
 

最血汗
除適用4周彈性工時行業的勞工,可連上班7天以上不違法,依勞部去年10月公布的令釋,一般行業只要符合三種情況,經勞工同意,就可在2周內挪移例假,最長可連上12天不違法。勞動部統計該新制上路以來,僱主通報讓勞工連上7天班以上的人數,已達1萬3千多人次,其中以交通運輸業勞工佔9成最多。

若違規可罰百萬

去年10月,勞動部放寬一般行業勞工在三種情況下可連上7天,第一是屠宰業或客運業等,在年節等假日時因應公眾生活便利,第二是工作地點在海上等特殊地點而往返耗時,第三是在國外、船上、飛機上等執行職務。勞動部統計至去年底,企業已登錄約1萬3千多人次勞工連上7天以上,其中符合第一種情況有1萬2千多人次最多,幾乎全是交通運輸業,第二種約100多人次,第三種約600多人次。 
勞動部說,因目前無法律強制規定,僱主讓勞工連上7天班但未登錄,並不會受罰,但若不符法定條件或未經勞工同意,就讓勞工連上班7天以上,可處2萬到100萬元罰鍰,勞工若權益受損,可撥打1955專線申訴。 
記者唐鎮宇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322/37591872/%E9%80%A3%E4%B8%8A%EF%BC%97%E5%A4%A9%E7%8F%AD%E4%BA%A4%E9%80%9A%E6%A5%AD%E4%BD%949%E6%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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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櫻桃灣 於 2017-3-23 07:35 編輯

連上24天血汗班合法 林美珠:勞工可以拒絕

勞動部長林美珠。周永受攝

2017年03月22日12:27


《勞基法》的4周彈性工時制度,可讓勞工連上24天班仍不違法,粗估約有200萬名勞工適用此血汗規定。今立院質詢時,有許多立委關切此題,但勞動部長林美珠說,這不能直接叫血汗條文,該制度1996年就已經實施,當時是因為有行業有這樣特殊需求,但連續排24天上班,實際上還沒有發現這個情況,且勞工可以拒絕。立院衛環委員會今邀勞動部、交通部與台鐵局對春節期間台鐵產業工會依法休假遭懲處情況。立委蔣萬安要求勞動部對彈性工時表態,認為應該發布函釋,要求適用4周彈性工時的資方不能讓勞工連續上班超過12天,「發現問題要積極面對,而不是輔導,但最後發現了也說沒辦法?」林美珠說,該條文不能直接叫做「血汗」,實際上要連4天休息日全部都加班,才會連續上班達24天,但不是每位僱主都是這樣安排。林美珠說,該條文1996年就有,並不是今天才發現,勞動部對適用行業都有嚴格評估,企業實施時也要經工會或勞資會議,以及勞工個人同意,勞工可以拒絕,勞動部事後也會有勞檢,會輔導企業排班,「我們的立場一直都沒變」。但蔣萬安批評,若僱主說要這樣排,勞工有什麼置喙餘地?勞動部的立場太消極。立委劉建國也批評,就是因為一例一休修法後,有行業反映沒有彈性,才會有各行各業申請要納入彈性工時,因此有因就有果。劉還批,現在僵化性法令修完後,把這些行業預告納入彈性工時的依據是什麼?基準是什麼?之後還有沒有其他行業要納入?難道真的要等事情發生了才要處理嗎?是不是應該舉辦公聽會,讓各界了解?林美珠僅表示,後續會持續關注這類議題,也承諾會舉辦公聽會讓各界表達意見。(唐鎮宇/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2/108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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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上24天 林美珠:勞工可拒絕

4周彈性工時大漏洞 勞團斥鬧劇

 
 
 
物流業勞工不滿可能被納入適用8周彈性工時,昨到勞動部撒冥紙抗議。劉耿豪攝

【唐鎮宇、蔡永彬、朱正庭╱台北報導】勞動部鬆綁彈性工時卻爆出4周彈性工時可連上24天班的大漏洞,立委昨批讓勞工連上24天班太血汗,但勞動部長林美珠稱:「勞資雙方應該是和諧,不該直接說這叫血汗」,並指勞工可拒絕僱主這樣排班。勞團昨痛斥勞動部對法令的解釋是鬧劇。

勞動部前天證實《勞基法》的4周彈性工時制度,可讓勞工連上24天班仍不違法,粗估約有200萬名勞工適用此血汗規定。藍委蔣萬安昨要求勞動部對此事表態,林美珠回:「要了解實際狀況,法律規定是一回事,勞資雙方應該是和諧,不該直接說這叫血汗」;蔣回批:「連續工作24天不叫血汗?」 

勞動部長林美珠稱讓勞工連上24天班的條文不叫血汗。周永受攝

應召開公聽會解釋

林說,該條文不能直接叫「血汗」,實際上要連4天休息日全部都加班,才會連續上班達24天,但不是每位僱主都是這樣安排。該條文1996年就有,勞動部對適用行業都有嚴格評估,企業實施時也要經工會或勞資會議,以及勞工個人同意。
台灣勞工陣線昨批這是一場「鬧劇」,勞動部如此解釋嚴重影響勞工身心健康,呼籲懸崖勒馬。
綠委劉建國也批,一例一休修法後,有行業反映沒有彈性,才會有各行各業申請要納入彈性工時,要求應召開公聽會讓各界了解。林美珠承諾會舉辦。 

疑難下月將發函釋

此外,勞動部昨邀六都勞工局長與林美珠閉門對談,會後勞動部官員轉述,對於近日預告《勞基法施行細則》無法解決的問題,如休息日加班之後又請假該如何給薪等,將在下月另發布函釋。
至於勞動部上周五預告把汽車貨運業納入適用8周彈性工時,工鬥和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等團體近20人昨到勞動部撒冥紙抗議,痛批政府幫不想增聘人力的僱主「開後門」,反而讓駕駛員更血汗。勞動部回應,會再聽取外界意見再考量。 

糧商決議周日停收

因應一例一休,米穀商業同業公會上月決議稻米收穫期周日將全面休假,不收購稻米。農糧署副署長林麗芳表示,據了解這只是建議性質,部分糧商仍會透過排班在假日提供收購服務;針對農業生產特殊情況,已向勞動部申請依《勞基法》第84條之1將農業從業人員公告為責任制。勞動部回應,休息日及例假不一定是周六、日,有很多排班方式可因應,將持續溝通,也尚未收到農業從業人員納責任制申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323/37592892/%E9%80%A3%E4%B8%8A24%E5%A4%A9%E6%9E%97%E7%BE%8E%E7%8F%A0%EF%BC%9A%E5%8B%9E%E5%B7%A5%E5%8F%AF%E6%8B%92%E7%B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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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淮南憂重蹈新加坡慘痛經驗 「一例一休沒彈性 恐失敗收場」

一例一休爭議 彭淮南:應採彈性且安全政策
一例一休政策上路後爭議不斷,央行總裁彭淮南指出,台灣勞動市場規範標準偏高,易造成勞動市場僵固化,影響就業機會,因此應採「彈性且安全」的勞工市場政策。中央社記者謝佳璋攝 106年3月23日

一例一休爭議延燒,央行總裁彭淮南昨以新加坡慘痛經驗為例說,限制勞動市場彈性,提高勞工福祉的美意,最後可能適得其反,新加坡1979年「工資調整政策」最後失敗收場,台灣切勿重蹈覆轍。

彭淮南建議,政府應朝基本工資、工時多元化,強化就業輔導、提升就業保險彈性政策,尤其一例一休對營造、住宿餐飲與無法歸類的服務業相當不利,應針對不同產業擬定不同工時規範。

據表示,新加坡早期工資政策追求更高生產力,但卻造成所得分配不均,1979年採「工資調整政策」,盼透過大幅提高工資推升行動力,結果失敗,1986年改以「彈性工資政策」接續。

新加坡「工資調整政策」失敗主因是,1979到84年,星國勞動需求高漲,平均每年總勞動成本上升10.1%,但平均每年生產力成長僅4.6%,貧富差距惡化,導致星國1985年迎來經濟衰退。當年為抑制工資,星國陸續制訂「彈性工資政策」,並頒佈「就業法修正案」,嘗試克服工資結構僵固,決定工資時把生產力、獲利能力及個人表現納入,擴大企業資訊共享,導正政策缺失。

彭淮南認為,依法定標準,台灣勞動市場規範不只比英、美高,甚至比以勞動市場僵固著稱的德、法高,勞工好像有很高保障,但民眾卻感受不到,關鍵在台灣執法嚴謹度值得商榷。

彭淮南建議,勞動市場僵化影響就業,彈性則有助企業維持競爭優勢、提高生產力與就業創造,但絕非無限上綱,因公平就業環境仍有一定程度的管制規範,台灣急需建構「彈性且安全」的勞動市場。

(中國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324000388-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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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已經完全失控了,連官員都抓不住了!

再不砍掉重練,即將變成拖垮民進黨政府的「亡黨條例」!

 

連上24天 林美珠:勞工可拒絕
4周彈性工時大漏洞 勞團斥鬧劇
2017年03月23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323/37592892/%E9%80%A3%E4%B8%8A24%E5%A4%A9%E6%9E%97%E7%BE%8E%E7%8F%A0%EF%BC%9A%E5%8B%9E%E5%B7%A5%E5%8F%AF%E6%8B%92%E7%B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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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櫻桃灣 於 2017-3-30 09:40 編輯 3/22 還有一則報導

林淑芬狂轟勞動部曲解例假日 部長林美珠私下脫口「挨轟也不能鬆口」

日期
2017-3-22
作者
薛翰駿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今(22)日邀請勞動部針對台鐵員工問題與一例一休進行報告,上午最後一位上場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詢時狂轟勞動部,在過去函釋早就廢除的狀況下,仍舊允許台鐵把日夜休的休班日當作例假日,是導致台鐵員工全年無休、例假日也要上班到早上七點半的元凶。上午的質詢結束後部長林美珠在和幕僚走往洗手間的途中則脫口「剛剛那樣我們寧可讓她轟,也不能鬆口」。

林淑芬質詢時先是表示,交通部懲處在春節期間依法休假的台鐵員工也沒有用,要防止這樣的事情再發生,最終還是要解決台鐵產業工會所提出的問題,必須要補足人力、且在兩個日夜休輪班後加上一天例假,才真的有符合勞基法每七天要有一天例假的規定。

她也問林美珠知道台鐵的人是怎麼上班排班的嗎?林美珠回答「日夜休」,林淑芬便再進一步解釋,台鐵員工第一天從早上七點半上班到晚上七點半,第二天再從晚上七點半上班上到第三天早上七點半,進入所謂的休班日,隔天早上又要進入新的輪迴開始上班,這樣的日夜休日夜例的排班方式,其實就是全年無休,第一天工作12小時、第二天工作5小時,第三天工作7小時。

林淑芬也質問,日夜例日夜休的休班日怎麼可以叫做例假日?林美珠到底要要不要給台鐵的員工完整的一天例假?林美珠解釋這是過去放寬連續二十四小時可當例假日的結果,但林淑芬追問,依據在哪?不要再說過去,你要依法有據依法行政,依據在哪?林美珠只能回答,我們願意再跟鐵路局協商,但被林淑芬反駁不要再推給鐵路局「這是妳的職掌」。

她指出,1986年擴張解釋例假日可以不是完整一天用24小時算的函釋早就廢除,現在正是林美珠作為的時候。輪班工作體力負擔非常大,WHO(世界衛生組織)的研究也指出,上夜班會增加罹癌風險,致癌的風險僅次於石棉業,丹麥政府甚至曾經對輪值夜班罹患乳癌的婦女作出賠償,台鐵也讓員工做過健檢,膽固醇異常的比例高達85%,更有超過50%罹患脂肪肝,職業安全署長鄒子廉也承認台鐵的健檢結果看來的確處於高危險群。

林淑芬表示,現在的問題是整個國家對輪班的風險認識有問題,不認為它是一種危害,只讓業者自行管理,連公共衛生的調查都沒有,國家應該把輪夜班工作也納入必須強制健檢控管的特殊行業,鄒子廉也回應會將林淑芬的建議納入考量,將會找專家學者來討論,輪班應不應該視為特殊行業強制納管,而不是讓業者自行管理。

她也再追問林美珠,一般公務人員、你們、我們或是一般勞工,禮拜五下午六點下班之後可以享有兩個完整的假日,那是兩個完整的整天,勞動部卻讓台鐵的人值完夜班到早上七點半下班,明天還要上班的那天也當作例假,整個台鐵的爭點就在這裡。

林美珠請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回應,她表示例假日雖然的確應該是曆日(日曆上由凌晨十二點到隔天凌晨十二點的完整一天),但有些行業有特殊需要,我們也讓它們可以用二十四小時當作一天,但勞動部會請他們要「盡量」保障勞工權益。但林淑芬不滿再追問她「放寬的依據是什麼?」,謝倩蒨沒有具體舉出依據的函釋或是法律,只繼續重複有些輪班工作有它的特殊需求。

林淑芬則反駁,輪班的行業不只台鐵,電子業也一樣要輪班,但沒有人像台鐵這樣讓勞工全年無休輪班的,她表示在場部長包含在內的所有人都沒有人在天天上班的,「妳們卻讓這些台鐵的員工天天上班,到時候他們出了問題誰來賠?」

記者下午散會後致電勞動部想了解林美珠中午休息時「剛剛那樣我們寧可讓她轟,也不能鬆口」的意思,請教她是否若鬆口例假應該採取曆日,等於宣告台鐵的班表違法,因此即使依法無據,也必須堅持,她透過勞動部新聞聯絡人朱先生表示「今天備詢一天下來不記得自己講過的每一句話了」。

https://musou.tw/focuses/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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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血汗條款 綠委林淑芬爆函釋早已失效

立委林淑芬質詢勞動部。唐鎮宇攝

2017年03月29日12:34

因勞動部2002年的一份函釋,讓台鐵實施「日夜班」的排班方式,引發台鐵產業工會抗爭,立委林淑芬今在立院質詢時踢爆,勞動部2002年引用的這份函釋源頭早已失效,勞動部卻仍堅持合法,根本於法無據。勞動部曾在2002年發布一份書函,指《勞基法》中所稱的例假、一日,是指午前0時到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但若採輪班制、出勤有規律的方式,可採「連續24小時」取代曆日。此一書函造成台鐵認為勞工下班後,即刻開始計算24小時為例假,引發台鐵產業工會等不滿。立院衛環委員會今邀勞動部長林美珠進行業務報告,立委林淑芬踢爆,她向勞動部索取2002年這份函釋,不料勞動部提供的公文,將文號、承辦人、受文者全部塗白,「這是回覆誰的公文?」面對林淑芬質詢,勞動部長林美珠與勞動部官員無法回答,林淑芬砲轟「難道是在這裡挨轟也不能鬆口嗎?到底誰詢問?基於什麼狀況?難道有什麼內幕嗎?」林淑芬還痛批,勞動部稱「例假可以連續24小時計算」是來自2002年這份書函,但這份書函不但勞動法令系統查不到,書函中所引的「內政部1986年函釋」,早在去年就已經廢止,代表2002年書函的源頭早就失效,勞動部片面解釋例假可以連續24小時計算,根本已經於法無據。林美珠說,會請同仁回去找公文的原件,今下午5時前會提供給林淑芬;至於例假計算的問題,她承諾將邀專家學者來研究。(唐鎮宇/(台北報導)

立委林淑芬踢爆,勞動部過去例假可連續24小時的函釋早已失效。唐鎮宇攝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29/1086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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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工時開後門「空班日」免補休

 
 
 

【蔡永彬、唐鎮宇╱台北報導】《勞基法》「一例一休」新制又有新後門!實施彈性工時的企業,在一例一休外,可能另有不用上班的「空班日」,勞動部昨證實已發函解釋,空班日不須比照休息日加碼以4小時為單位給加班費,遇國定假日也不用給補休。勞團批,勞動部一直鬆綁一例一休解釋,根本是幫僱主省錢。

《勞基法》原有3種彈性工時制,包括所有行業都可在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使用的2周彈性工時,及特定行業則可實施4周或8周彈性工時。其中2周或4周彈性工時因可挪移單日工時,例如1周內讓勞工連上4天班各10小時後再連休3天,使勞工在一例一休外,還會多一天「空班日」。 

加班非4小時計

現許多製造業生產線就採2周彈性工時,4周彈性工時則常見在超商、百貨等零售業員工,但官方未統計使用彈性工時人數。
勞動部昨指,有些地方政府或企業以為「空班日」就是「休息日」,現依法休息日加班費須以4小時為單位計算、僅加班1小時也須給4小時;休息日若遇國定假日也須另給補休1天。但上月底勞動部新函釋,空班日只要依過往作法處理,不須比照新法的「休息日」計算。 

「方便僱主省錢」

例如,一名月薪3.6萬元的勞工,若空班日加班5小時,只須給5小時加班費,意即依法在前2小時給1又1/3倍、第3小時起給1又2/3倍,共1150元;但若他是在休息日加班5小時,則須給8小時加班費達1900元。
勞動部官員說,空班日規定在一例一休實施前就已解釋、非新解;空班日遇國定假日,因國定假日是「免除當天工作義務」,若某勞工當天空班,本就不用上班,故僱主不必再給補假,但企業排班前應先指定哪一天是空班日、哪天是休息日、哪天是例假,不可任意挪移。
勞工林先生說,公司用彈性工時排班讓勞工做2休2,休假天數比1例1休多,但若須加班時,根本不知加班費怎麼算,政府把制度弄太複雜,只是方便僱主偷勞工加班費。 

建議比照休息日

不具名製造業人資主管說,空班日的工資和工時都已挪到其他天去,性質和休息日不同,勞動部解釋合理。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說,空班日應比照休息日,遇到國定假日給補休,否則企業若都把空班日排在國定假日,適用彈性工時的勞工就很虧。
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邱駿彥認為,從法令上看,空班日加班照一般情況發加班費合理,但勞資雙方要事先約定彈性工時內容,勞工也要組工會保權益,避免僱主濫用空班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415/37618824/%E5%BD%88%E6%80%A7%E5%B7%A5%E6%99%82%E9%96%8B%E5%BE%8C%E9%96%80%E3%80%8C%E7%A9%BA%E7%8F%AD%E6%97%A5%E3%80%8D%E5%85%8D%E8%A3%9C%E4%BC%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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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物流司機不納責任制

 
 
 
物流業勞工上月曾到勞動部抗議希望阻擋納入適用8周彈性工時。資料照片

一例一休去年底上路後,許多行業為增加彈性、節省成本,向勞動部申請適用彈性工時和責任制。勞動部昨指,近期又有「運輸物流貨櫃車司機」及「護理之家照顧服務員」希望納責任制,另照顧兒童、老人、身障者的非營利組織與協會等「社會團體」也盼納4周變形工時,但都未予同意。
勞動部上月預告桶裝瓦斯批發和零售業、物流業納4周和8周適用彈性工時,本月又預告將教育部辦理考試的闈內人員、檢察機關警備車等駕駛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責任制條款,是近年罕見連續鬆綁。

貿然放寬成災難

勞動部前天邀學者和相關團體討論各行業申請納入彈性工時和責任制案件,官員昨說,運輸物流貨櫃司機納責任制遭否決,其他兩案先保留。運輸物流貨櫃業者主張有時因塞車等情況會耽擱司機時間,但與會者多認為,司機過勞恐致危險而否決;社會團體等行業因勞資意見不同,將再多蒐集意見。高雄市社工職業工會昨聲明,現行制度已可滿足多數排班情形,超出工時就應給加班費,而非要求放寬《勞基法》,貿然放寬將成災難。 
記者蔡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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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辛苦,就怕不公平;不怕卑微,就怕不公義。
可以哭泣,不要洩氣;可以悲傷,不要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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