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資誠:歐盟要課「數位稅」 了
分享分享留言列印
A-A+
2018-03-22 21:39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即時報導

歐盟執委會日前發布歐盟版本的數位化經濟課稅提案,其中暫時性的期中課稅提案計畫將對一定規模以上的數位化企業在歐盟所取得的數位化收入,如線上廣告收入、數位平台收入或出售用戶數據的收入徵收3%「數位稅」 (Digital Tax)。

此提案計畫將針對在全球年收入逾7.5億歐元,且在歐洲年收入逾5,000萬歐元的數位化企業,在歐

盟所取得的數位化收入課稅,所課徵的數位稅款將公平分配至歐盟各成員國。歐盟執委會估計開徵3%數位稅後,每年可創造50億歐元稅收。

歐盟委員會計畫針對數位化企業的徵稅方式,提出兩種提案,一是長期性課稅提案,另一則是暫時性的期中課稅提案。

資誠會計師曾博昇表示,由於高度數位化產業具有高度複雜性,主要的特徵包括: 即便在某市場有豐厚營收卻可能幾乎在當地國家不存在任何顯著或實質的商業活動、營運模式高度仰賴無形資產的安排,及特別重視使用者與數據的使用價值。

歐盟認為使用者與數據因素是數位經濟關鍵獲利因子,應針對數位經濟在各國創造的營收課稅。

歐盟執委會提出的兩種方案中,長期提案目標在於改善對於數位化商業模式的課稅方式,以使其與一般實體化商業模式的課稅結果趨於一致。

歐盟執委會的資料顯示,數位化企業的平均有效稅率僅約實體化企業的一半,因此必須要改善此不公平的情況。

主要提案方向為若數位化企業符合下述三條件之一,將視為在當地存在顯著數位化活動,應在該歐盟會員國進行課稅:

1.在該會員國創造歐元700萬元以上年營收;2.在該會員國創造10萬名以上的年度用戶;3.在該會

員國創造3,000個以上的數位商業合約。

原則上將走向全歐盟單一課稅機制,透過分攤方式分配跨國企業在歐盟各成員國間的獲利,進行各國的課稅。

至於期中提案是為了解決目前急迫的數位經濟不課稅議題,歐盟執委會建議將對一定規模以上的數位化企業課稅,等到長期性的提案完成後,再轉而採用長期性提案課稅。

曾博昇指出,在數位化經濟的時代中,跨國企業集團從事跨境數位商業活動,將面臨徵稅環境的巨大改變。跨國企業集團必須密切關注各國與各區域的課稅發展趨勢,並做妥善的規劃與因應。
資誠:歐盟要課「數位稅」 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046653

TOP

仿效歐盟 亞洲拉美擬課數位稅
分享
分享
留言
列印
A-A+
2018-10-30 00:38經濟日報 編譯易起宇/綜合外電

隨著經濟活動逐漸轉往線上,數十個亞洲與拉丁美洲國家考慮仿效歐盟的作法,打算向Google母公司字母或臉書等科技大廠課徵新稅,希望能從這些公司的數位服務分一杯羹。


華爾街日報28日報導,受到歐盟提議以科技公司的營收取代獲利做為稅基的啟發,南韓、印度和其他至少七個亞太國家正在尋求課徵新稅,而墨西哥、智利等拉丁美洲國家也在考慮向外國科技廠商課徵新稅,以提高稅收。
這種數位稅有別於許多企業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可能會使企業增加數十億美元的稅負。歐洲是許多科技企業的最大海外市場,據歐盟估計,這項提案將為其每年帶來約50億歐元(57億美元)稅收。不過,數位稅最後課最多的可能會是亞洲,因為亞洲的成長速度比歐洲還快,且擁有更多的網路用戶。

南韓國會議員下周將決定是否要增加課徵數位稅。國會議員表示,外國科技大廠去年在南韓的營收總計約5兆韓元(44億美元),但這些公司繳的稅卻不到1億韓元,比其在自己國家一季所付稅金還少。

但這項數位稅已在歐洲引起各種反對聲浪,反對人士包括為跨國企業和數位服務出口大國的遊說人士。

他們認為,這種由不同國家隨意拼湊出來的新規則,將傷害小型廠商,而可能導致對企業獲利重複課稅,將扼殺國際貿易和抑制投資。

儘管如此,一些歐洲國家已表示準備片面實施。英國財政部長哈蒙德(Philip Hammond)本月稍早表示,英國準備自行徵收數位服務稅。趕在11月的歐盟財長會議前向歐洲各國遊說此稅的法國財長勒梅爾(Bruno Le Maire)說:「現在全球各國都了解應該課徵數位稅。這是公平問題。」
仿效歐盟 亞洲拉美擬課數位稅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599/3449827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