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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暴瘦20公斤躲寺廟悔過 486先生撂狠話「諸惡莫作」

486先生(右)也關注NONO在南部寺廟虔誠悔過新聞。(翻攝自臉書)

〔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NONO去年6月捲入Me too風波,昨(10)日被網紅馮語婷曝光近況,指他這些日子都待在南部寺廟虔誠悔過,更暴瘦20公斤整個人縮水一圈,照片曝光後掀起熱烈。

今(11)日一早,團購電商名人「486先生」陳延昶轉貼NONO相關報導,坦言他最近經常得出庭,絕對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並透露:「這官司到目前為止律師費用486團購網也支付1百多萬,隨官司進行,以我經驗,今年絕對還有得打。」

486先生接著表示,雖然律師費用由他支付,但從沒因好奇而詢問律師團隊,因為不想給律師團隊壓力,最後霸氣重申:「雖然花了我不少錢,但我想要的,其實就是諸惡莫作這個道理。」

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460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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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涉妨害性自主案士檢偵結起訴 涉七罪建請法院加重量刑


今天上午士林地檢署偵結藝人NONO(陳宣裕)涉妨害性自主案,認定七名被害人中有六人受害,NONO涉犯三次強制性交罪、兩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兩次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加重其刑。

此外,兩名被害人(其中一人為六名被害人之一)指控遭NONO強制猥褻部分,檢察官認定NONO罪嫌不足,依法不起訴處分。

士林地檢署17日偵結藝人NONO(陳宣裕)(中,白衣)涉妨害性自主案,認定七名被害人中有六人受害,NONO涉犯三次強制性交罪、兩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兩次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中央社資料照)
士林地檢署17日偵結藝人NONO(陳宣裕)(中,白衣)涉妨害性自主案,認定七名被害人中有六人受害,NONO涉犯三次強制性交罪、兩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兩次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中央社資料照)

士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資料指出,NONO多次利用其身為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六名被害人,先後於民國97年、99年、100年、102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讓不知情被害人與其獨處,進而違反被害人意願犯妨害性自主行為。

檢察官指出,NONO不知自重,為逞私欲,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鉅,犯罪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等情狀,建請法院審酌就NONO的各次犯行,均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

全案起於,一名女網紅先在臉書(Facebook)公開遭NONO(陳宣裕)在車上對她伸狼爪後,另一名女網紅「小紅老師」表示也曾遭NONO騷擾,對她做出多項侵犯舉動。

「小紅老師」等人去年6月間到台北地檢署控告NONO涉犯妨害性自主等罪。此案共有十名被害人向NONO提出告訴,包括「小紅老師」等七名告訴人提告部分,因北檢沒有管轄權,陳報台灣高等檢察署核轉士林地檢署偵辦。

士檢認定NONO涉犯三次強制性交罪、兩次強制性交未遂罪、兩次強制猥褻罪,今天對他提起公訴,並持續落實婦幼保護,積極維護民眾性自主權之法益。

另外,三名告訴人提告部分,北檢偵查認為,其中一名告訴人與相關指述等不全然相符,而另兩名告訴人僅單一指述,無其它證據供調查,NONO手機也查無與此三人的連繫資料,認定NONO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三名告訴人中有兩人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把案件發回北檢續查,目前仍由北檢持續偵辦中。

(責任主編:莊儱宇)

★尊重身體自主權,如遇侵害或騷擾,請撥打110、113

看更多相關新聞

https://tw.news.yahoo.com/nono%E6%B6%89%E5%A6%A8%E5%AE%B3%E6%80%A7%E8%87%AA%E4%B8%BB%E6%A1%88%E5%A3%AB%E6%AA%A2%E5%81%B5%E7%B5%90%E8%B5%B7%E8%A8%B4-%E6%B6%89%E4%B8%83%E7%BD%AA%E5%BB%BA%E8%AB%8B%E6%B3%95%E9%99%A2%E5%8A%A0%E9%87%8D%E9%87%8F%E5%88%91-014038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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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被控性侵7罪起訴 檢轟未見悔意從重量刑

NONO因性犯罪昨赴士院出庭。(記者王文麟攝)

〔記者溫于德、侯家瑜/台北報導〕本名陳宣裕的已婚男藝人NONO,遭查出對6名女子性犯罪,今年5月被檢方依3個強制性交、2個強制性交未遂、2個強制猥褻,共7罪將他起訴,NONO昨首度赴士林地院出庭,庭前、庭後面對記者詢問「是否有性侵?」、「是否後悔做錯事?」,他都拒絕回答;士院將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採不公開方式審理。

去年6月間,先有女模上網爆料稱NONO曾在車上對她強吻,後來有網紅「小紅老師」見NONO拒絕道歉也沒有承認犯行,決定替被害人挺身而出,赴台北地檢署提告。

北檢收案後,去年8月2日首度傳喚NONO到案,NONO雖否認所有指控,訊後仍被依涉嫌強制性交等5罪,諭令50萬元交保,同時禁止NONO騷擾、接觸被害人。

接著再有10人對NONO提告,北檢決定去年10月19日二度傳喚NONO,並依被害人的指述,當庭將NONO帶至偵查室外的「溫馨室」勘驗下體。然北檢後來考量沒有管轄權,去年12月19日將全案移由士檢偵辦。

士檢今年5月17日偵結,痛批NONO不知自重,為逞私欲而性侵、猥褻被害人,品行低劣,對6名被害人的身心危害至鉅,犯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共7罪起訴NONO,同時建請法院對NONO從重量刑,以嚴懲惡行。

針對NONO昨首度出庭後不發一語,小紅老師表示目前暫時不做回應。

https://ent.ltn.com.tw/news/paper/165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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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性侵猥褻被判2年半 士檢針對6件無罪提上訴

 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強制性侵、強制猥褻6名女子共7次。(資料照)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強制性侵、強制猥褻6名女子共7次。(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強制性侵、強制猥褻6名女子共7次,士林地檢署分依7件強制性交既遂及未遂、強制猥褻等罪起訴,但士林地院本月13日認定僅有1件強制性交未遂案有罪,將他判刑2年6月徒刑,其餘6罪皆判無罪;士檢認為一審6件判無罪的認事用法有違誤,今依法提起上訴。

無罪部分包括3件強制性交、1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未遂,士院合議庭認為皆只有被害人的單一指述,其證述前後不一致且有瑕疵,審理期間傳喚證人的證述,也無法當做證明NONO有罪的補強證據,犯罪證據不足,因此判無罪。

相關新聞:付律師費揭NONO惡行 486先生不忍王浩宇被親中媒體攻擊

士檢認為士院對此6案的無罪判決,於事實認定、法條適用都有所違誤,因此決定針對無罪部分提起上訴,將由士院移至高等法院審理。

唯一判有罪的1件強制性交未遂有罪部分,是被害女藝人「A4」於2011年2月中旬晚間,與NONO錄完外景節目單元後,NONO多次打電話給她說,可開車載她回家,上車後,NONO先開到士林夜市買宵夜,再開到人跡甚少的大稻埕河堤停車場,停車熄火後下車,走到副駕駛座要求她下車,從正面強行抱住她,將她拉往後座關門,壓制她強吻胸、臉,抱到大腿上磨蹭,她不斷掙扎而跌落至腳踏板上,瑟縮著身體不斷求饒,NONO才作罷。

合議庭認為,A4與事發後聽她訴說過程的友人的證詞可信,認定指控為真,審酌NONO身為在演藝圈占有一席之地的知名藝人,卻濫用其前輩身分使信任他的被害人放下戒心,不顧反抗而強制性交未遂,惡性不輕。

士院指出,被害人因擔憂在演藝圈遭報復而隱忍多年,直到前年「#ME TOO」運動,才鼓起勇氣揭發惡行,NONO始終否認犯行,還辯稱不認識她,未和解也未賠償,判刑2年半。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5057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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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涉性侵逆轉起訴 檢求重刑

NONO(中)昨被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起訴,檢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NONO(中)昨被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起訴,檢方請求法院從重量刑。(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記者劉詠韻、侯家瑜/台北報導〕「NONO」陳宣裕因涉入性侵、猥褻案件,先前獲不起訴,但案件經被害人提起再議,高檢署發回續查,士林地檢署昨偵結,認為罪證明確,依《刑法》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嫌將其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消息一出,吹哨者小紅老師和沉寂多時的受害者接連出面發聲,盼司法能給予加害者應有的代價。

小紅老師感謝檢方起訴NONO,強調會繼續努力打仗。(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小紅老師感謝檢方起訴NONO,強調會繼續努力打仗。(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

小紅老師當時搜集眾多受害者的心聲,公開揭發NONO惡行,如今對方遭起訴後,她振奮表示:「太棒了!這兩個受害者的案件一直被轉來轉去,她們真的太委屈了。」她感嘆:「原來台灣司法可能還有點希望,不是大家口中殺人不用關的國家。」更強調:「我們還沒放棄,後面還有仗要打,我們還會努力!謝謝檢察官。」

受害者A5昨也受訪,哽咽表示:「當我得知NONO被起訴時,我哭了超過半個小時,真的很感動。」她坦言擔心說出口會造成困擾,也怕被傳開,所以隱忍這10多年來從未對外透露,就連現在的老公也不知情,「老公知道我和NONO見過面,但我從沒說過我是受害者。我想看最後結果如何,再考慮是否說出來。」她只對自己的姪女坦白過,「直到我去士林地檢署的前一晚,我才鼓起勇氣向我姪女說,她是我最信任的家人,也很為我抱不平。」

A5公開呼籲法院應判處NONO重刑,「我相信還有更多沉默的受害者也在等待這個結果。唯有重刑,才能還給我們釋然的人生。」她更直言:「感謝檢察官,他們辦的不是一個案件,而是我們這麼多受害者的人生。」對於受害者的指控,NONO至截稿前未回應。

https://ent.ltn.com.tw/news/paper/1718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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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藝人NONO涉性侵按摩女、強吻粉絲起訴 檢方求處重刑

檢方指出,NONO已涉犯刑法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嫌,並建請法院審酌其利用藝人知名度或工作機會而結識被害人,卻進而為逞私慾,先後犯下罪行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且犯後態度迴避,未見悔意等情狀,予以從重量刑。(資料照)檢方指出,NONO已涉犯刑法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嫌,並建請法院審酌其利用藝人知名度或工作機會而結識被害人,卻進而為逞私慾,先後犯下罪行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且犯後態度迴避,未見悔意等情狀,予以從重量刑。(資料照)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知名藝人「NONO」陳宣裕捲入性侵風波,先前遭檢方指控於按摩會館、車內性侵及猥褻罪,但案件一度獲不起訴處分,後經被害人不服提出再議,高檢署認為偵查不完備而發回士林地檢署續查。士林地檢署今(5)日偵結,認為罪證明確,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嫌,建請法院審酌其利用藝人知名度而逞私慾,且犯後未見悔意,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NONO於2011年至2013年間,前往位於台北市中山區某處生活會館,並選擇由A女為他按摩,期間卻突然起身,露出生殖器,憑藉181公分的身高優勢,強行將A女壓制在美容椅上,最終性侵得逞。

同年12月3日,NONO因見B女對其臉書粉專上傳的節目影片按讚,隨後透過Messenger邀約下午見面,並開車前往台北市松山區延吉街搭載B女;當B女坐在副駕駛座時,竟再利用身高優勢,強壓在對方身上,更伸出舌頭強吻、徒手搓揉胸部。

2023年5月間,當時台灣吹起Me Too運動,NONO因接連權勢、職場性騷擾及性侵事件遭到揭露,有許多受害者陸續透過媒體及個人社群等方式,勇敢公開受害經過。原本選擇隱忍的A女、B女受到鼓勵,發現C女、D女先後在個人臉書社群公開遭到NONO性侵的經過,在承受極大輿論關注及身心壓力下,仍持續貼文支持、互相聲援,才知悉NONO為慣犯,全案因此曝光。

檢方指出,NONO已涉犯刑法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嫌,並建請法院審酌其利用藝人知名度或工作機會而結識被害人,卻進而為逞私慾,先後犯下罪行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且犯後態度迴避,未見悔意等情狀,予以從重量刑。

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513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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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涉性侵猥褻6人案 二審仍判刑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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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NONO(陳宣裕)涉性侵猥褻6人案,一審判刑2年6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23日)駁回上訴,仍判2年6月。對此,台灣高檢署表示,等收到判決,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藝人NONO(陳宣裕,左)涉性侵猥褻6人案,二審仍判刑2年6月。(中央社資料照)
藝人NONO(陳宣裕,左)涉性侵猥褻6人案,二審仍判刑2年6月。(中央社資料照)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今天表示,陳宣裕有罪部分,原審認定並無違誤、證據足夠;無罪的部分,證據不足,仍需補強證據,檢方若上訴受限速審法規定。

全案起於民國112年間的台灣「MeToo運動」,1名女子透過臉書指控遭NONO(陳宣裕)伸狼爪,後續多人提告,事件多發生在10多年前,被害人指稱NONO利用身型優勢進行侵犯。NONO當時透過臉書表示,即刻起停止演藝工作,誠心深刻反省。

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指出,NONO利用藝人的知名度及工作機會結識多名被害人,先後於民國97年、99年、100年、102年間,分別在住處、飯店、車上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理由與被害人獨處,進而涉犯妨害性自主。

檢方認定,NONO對6名女子犯罪,涉犯3次強制性交罪、2次強制性交未遂罪、2次強制猥褻罪,因此提起公訴。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定,NONO於100年間參與電視節目錄製時向被害人索取聯繫方式,當晚錄製結束後不斷聯繫被害人,表示可以開車載被害人回家。被害人原本婉拒,但NONO不斷邀約,被害人信任NONO身為演藝圈知名前輩,因此答應。

NONO最後將車開往大稻埕河堤停車場,欲對被害人強制性交,因被害人不斷掙扎、求饒且跌落在右後座腳踏板處,NONO才作罷而未得逞。NONO犯強制性交未遂罪,事證明確,判刑2年6月;其餘被控涉犯6罪,因檢察官舉證不足,判決NONO無罪。檢方針對無罪部分提起上訴;NONO則對有罪部分提上訴,案件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此外,士林地檢署續查認定NONO藉身高與體型優勢,另對一名按摩店女員工及一名女網友侵害,去年8月間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2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目前案件由士林地院審理中。


https://tw.news.yahoo.com/nono%E6%B6%89%E6%80%A7%E4%BE%B5%E7%8C%A5%E8%A4%BB6%E4%BA%BA%E6%A1%88-%E4%BA%8C%E5%AF%A9%E4%BB%8D%E5%88%A4%E5%88%912%E5%B9%B46%E6%9C%88-015830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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