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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 馬英九今列被告出庭

密會趙藤雄 改零權利金 馬辦:禁得起考驗

 
 
 
北檢今傳喚前總統馬英九(左圖),調查大巨蛋(右圖)弊案。資料照片

【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巨蛋弊案,為釐清時任台北市長的前總統馬英九,在招商過程中是否圖利遠雄集團,檢察官吳曉婷今天上午將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前總統馬英九、北市財政局前局長李述德到案說明招商議約過程,並同步提訊目前在押的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出庭釐清案情。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昨證實,馬英九已收到台北地檢署的傳票,今天上午將準時赴北檢應訊,並強調馬英九從事公職以來,一向奉公守法、清廉自持,絕對禁得起司法檢驗。 

會議紀錄洩端倪

台北市政府是在一九九五年成立「巨蛋催生小組」,隔年一月規劃利用松山菸廠興建大巨蛋,馬英九擔任市長後進行招商作業,並成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負責規劃。二○○四年,遠雄集團與日本竹中工務店協力廠商合組「台北企業巨蛋聯盟」,獲北市府甄審委員會評選為最優申請人,開始與北市府議約,同年底由馬英九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正式簽約。
但大巨蛋屢遭外界質疑有圖利遠雄之嫌,整個建物也有公安疑慮,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去年創立廉政委員會調查大巨蛋案,廉委會依相關會議紀錄發現,二○○三年大巨蛋公告申請須知中,明訂「申請人按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營運權利金」,大巨蛋案的前十次議約會議,雙方也都有共識要付權利金,卻在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第十一次會議翻盤,變成零權利金。 

檢方今將同步提訊在押的遠雄董事長趙藤雄。資料照片

趙藤雄也將提訊

當時廉委會調查,翻盤原因是在第十一次會議前三天,馬和趙曾有密會,而第十一次會議錄音檔顯示,主持議約會議的李述德透露,馬、趙密會達成零權利金、北市府協助遠雄都市計劃變更的結論。
廉委會因此認定馬、李涉嫌圖利遠雄。不久,松菸護樹志工團等民間社團,也依廉委會的調查報告,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此案,北檢以鴨子划水的方式,在一年內陸續約談相關承辦人員、涉案關係人後,認為有必要傳馬、李兩人到案說明議約經過,同時提訊在押的趙釐清案情。 

下周宣判洩密案

馬英九除要面臨大巨蛋圖利案調查外,他先前被起訴涉嫌在二○一三年總統任內,將當時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立委柯建銘涉關說案情,洩露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秘書長羅智強的洩密案,台北地院預計下周五做出一審宣判。 

馬英九所涉案件偵辦進度

●大巨蛋BOT涉與遠雄趙藤雄密議零權利金,涉圖利遠雄案
※偵審進度:台北地檢署首度以被告身分傳馬8月16日出庭
●洩露特偵組偵辦柯建銘關說案情機密
※偵審進度:已起訴,台北地院8月25日將一審宣判
●遭告發疑賤賣中廣股權案、侵占國民黨產案、國發院土地涉圖利建商、富邦銀併北銀等案
※偵審進度:北檢偵辦中
●貓纜經費浮報、疑用特別費核銷流浪犬馬小九花費、財產來源不明等案
※偵審進度:查無不法,不起訴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816/37750452/%E5%A4%A7%E5%B7%A8%E8%9B%8B%E6%A1%88%E9%A6%AC%E8%8B%B1%E4%B9%9D%E4%BB%8A%E5%88%97%E8%A2%AB%E5%91%8A%E5%87%BA%E5%BA%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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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 李述德限制出境

大巨蛋案 李述德限制出境
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巨蛋圖利案,16日首度以他字案被告身分傳喚前總統馬英九,北檢也提訊遠雄集團的創辦人趙藤雄。(王英豪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巨蛋圖利案,昨首度以「他」字案被告身分,傳喚前總統馬英九、馬市府時期負責與遠雄議約的財政局長李述德2人,另以證人傳喚建築師劉培森、前遠雄副總蔡宗易,並提訊趙藤雄對質,釐清馬與趙會面時,是否達成哪些共識損及市府利益。檢方訊問後,先將馬英九請回,深夜將李述德依圖利罪嫌限制住居和出境。

歷經9小時的訊問,馬傍晚離開北檢時,對媒體說:「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禁得起考驗,謝謝。」

前年5月,環保團體以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公布的大巨蛋調查報告,向特偵組及北檢告發馬、李涉嫌圖利遠雄;北檢針對大巨蛋案,分成興建初期的土方工程、後期防火避難公安審查及招標時營運權利金協議歸零3部分調查。

馬、李被控圖利案,主要是與大巨蛋營運權利金歸零,以及馬被控私下與趙會面,主導李與遠雄簽不平等條約,但現仍是「他」字案。

檢方調查,北市府及遠雄2004年9月有2次關鍵議約會議,但馬、趙在2次議約會議期間,私下於9月20日碰面協商,之後北市府態度即大轉變,不僅同意權利金歸零、具體協助遠雄都更計畫並提供必要文件,就連遠雄要求北市府降低或減免租稅等要求也照准。

檢方為釐清案情,昨除了傳喚馬、李2名被告之外,另以證人傳喚建築師劉培森、前遠雄副總蔡宗易,並提訊趙藤雄進行對質。

(中國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817000564-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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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情升高!傳北檢握馬英九涉案關鍵證據

2017-08-16 07:00
馬英九疑涉及大巨蛋圖利遠雄,傳北檢已握有關鍵證據。(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馬英九疑涉及大巨蛋圖利遠雄,傳北檢已握有關鍵證據。(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總統馬英九被控在大巨蛋招標期間圖利遠雄,台北地檢署今天(16日)將首度傳喚馬出庭,週刊報導指出,北檢在長期蒐證後已掌握到馬涉案的關鍵證據,使案情急遽升高。

《鏡週刊》報導,馬市府與遠雄議約小巨蛋案,當時的主談人李述德獨排眾議,將遠雄的權利金設定為零,還曾脫口說「府裡『高層』希望這部份(權利金)我們就不提,他也不提,我們也不去要求了。」外傳李述德口中的高層就是馬英九,恐已涉嫌集體圖利遠雄。

另外報導指北檢已磨刀霍霍,針對3中案同步啟動調查,馬英九涉及賤賣百億黨產,此次為馬英九繼教唆洩密案遭起訴後,再次陷入官司風暴。

報導指出,除了國民黨行管會前主委張哲琛、中投公司前總經理汪海清外,另有兩人在馬英九指示下受託處理中影、中廣、中視等黨營事業交易案,馬英九涉案程度可能加深,若證明馬英九對3中案知情,且參與決策,可能無法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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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案首列被告 馬英九被隔離偵訊

 
 
 
馬英九昨因大巨蛋圖利案出庭時說:「對我的清白有信心。」方萬民攝

【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巨蛋弊案,為釐清時任台北市長的前總統馬英九,招商過程是否以零權利金等方式圖利遠雄集團,昨以圖利罪被告身分約談馬英九,並提訊在押的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等人,釐清2004年9月20日馬趙密會內容,馬訊後獲請回時說:「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禁得起考驗。」

遠雄董座趙藤雄被提訊出庭時一臉憔悴。胡瑞麒攝

趙:忘記密會內容

北檢偵辦大巨蛋弊案迄今近一年,昨首度以被告身分傳訊前總統馬英九,並同步傳喚北市前財政局長李述德、遠雄前發言人蔡宗易,並提訊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其中趙藤雄還被媒體捕捉到穿著短袖襯衫、短褲下囚車的畫面,只見他一臉憔悴,不如往日風光。檢方另以證人身分,約談大巨蛋原始設計建築師劉培森和合夥人曹光洲到案。昨庭訊從上午9時一路開到晚上近6時,歷時約9小時。
由於當年市府與遠雄前10次議約會議,都有共識要付權利金,但2004年9月20日,趙藤雄帶著親信拜會馬英九密會30分鐘,3天後的第11次議約會議結果,竟變成零權利金。
北檢為查明密會內容及相關議約疑點,昨採隔離方式偵訊6人。據了解,趙稱忘記當時與馬英九談論了什麼事。 

李述德遭限制出境

馬英九等人則稱,該次聚會僅是禮貌性拜會,未達成任何共識。檢方訊後將趙還押,馬等4人先請回。李述德晚間遭檢方諭令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馬離開時受訪稱:「我對我的清白有信心,禁得起考驗。」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817/37751469/%E5%A4%A7%E5%B7%A8%E8%9B%8B%E6%A1%88%E9%A6%96%E5%88%97%E8%A2%AB%E5%91%8A%E9%A6%AC%E8%8B%B1%E4%B9%9D%E8%A2%AB%E9%9A%94%E9%9B%A2%E5%81%B5%E8%A8%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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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洩密案判無罪 北檢:違背法令將上訴

2017-08-26

〔記者張文川、溫于德、謝君臨、施曉光/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洩密、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昨宣判,法官認為馬英九向江宜樺、羅智強洩漏案情,確實有「洩密的故意與行為」,符合洩密罪的構成要件,但總統有憲法賦予的「權限爭議處理權」,符合「依法令之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因此不罰,判決馬無罪。

台北地檢署昨晚召開記者會,痛批判決違背法令,將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及人權保障等諸多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將提起上訴。

馬英九則對判決結果感到欣慰。馬辦發言人徐巧芯轉述,馬認為,判決不只是攸關個人權益,更在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希望未來卸任的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國」。

台北地檢署今年三月起訴指出,馬英九於二○一三年八月卅一日從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口中得知尚未偵結的「特他六十一號」與「全民電通更一審上訴案」偵查秘密,向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洩漏案情與監聽資料,九月四日又教唆黃世銘向江洩密,檢方依刑法洩密、教唆洩密、違反通保法、個資法等罪起訴馬。

北院法官唐玥審理後認為,馬因執行總統職務而得知偵查中秘密、個人資料和通訊監察資料,負有保密義務,卻將這些秘密告訴江、羅,行為構成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三罪的犯罪要件。

馬辯說他的認知全案只是「行政不法」,但法官認為不論是行政不法或刑事不法,都不可以隨意使用這些資料,且黃世銘當時已明確告訴馬英九,特偵組要到九月六日才開記者會,顯示馬已知道全案尚未偵結,主觀上已有洩密的「故意」。

法官:馬有洩密故意與行為

依法令阻卻違法 因此不罰

但法官也認為,馬當時是在行使憲法四十四條所賦予專屬於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馬的洩密行為雖符合犯罪的形態,但在行使憲政層次的總統職權,屬「依法令之行為」,符合刑法第廿一條的阻卻違法條件,且馬只以不公開方式向江、羅口頭轉述討論案情,侵害隱私與秘密達最小程度,符合比例原則,因此認定馬的洩密行為不具違法性和可罰性,不予處罰。

至於馬被控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方面,黃世銘證稱馬沒有指示他報告範圍,是他自己決定,檢方舉證明顯不足,無從證明馬的教唆致使黃另行起意再次洩密的犯意,也無法證明馬有教唆黃的犯意,依「罪證可疑,利於被告」原則,教唆洩密也判無罪。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另提刑事自訴,控告馬同年九月一日凌晨致電教唆黃世銘同日中午赴官邸二度洩密,北院一審判馬無罪,高院審理中。

前總統馬英九(中)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洩密、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昨判決馬無罪。(資料照)

前總統馬英九(中)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洩密、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昨判決馬無罪。(資料照)

 

http://m.ltn.com.tw/news/focus/paper/113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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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無罪】北檢上訴 重批法官違背法令

文|林俊宏

台北地院審理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案,今天判決無罪,台北地檢署晚間召開記者會指出,既然北院認同北檢起訴馬英九的洩密等罪構成要件該當,卻誤解憲法第44條院際調解權規定,以阻卻違法為由判決無罪,深表遺憾,檢方將依法提起上訴。

北檢發言人張介欽表示,北院誤採信馬英九「院際調解權」的辯詞,使總統可以在政治上運用偵查中的刑事個案偵查資料,將造成「行政權藉由操縱檢察權影響審判權的危險」結果。

北檢表示,本案北院獨任審判法官的無罪判決,與高院判處黃世銘有罪判決,明顯就同一事實有重大歧異認定,高院判決載明:「黃世銘於偵查中於102年9月4日『係因總統馬英九之指示始另行起意』洩漏、交付上開偵查中取得秘密及通訊監察取得應秘密之資料、非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利用柯建銘個人資料予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

北檢認為,北院援引與本案毫不相干的「院際調解權」,諭知馬英九無罪,其判決顯然違背法令,本案終局的判決結果,將決定台灣對於基本人權的保障,是邁步往前或向歷史倒退的分水嶺。

檢方還援引英國哲學家洛克在《政府論》中曾警示:「哪裡沒有法律,哪裡就沒有自由」,本案斷不容使法治彎折扭曲,而成為人民隱私權、資訊自決權倒退之分水嶺。

檢方說,本案不容法治彎折扭曲,而成為人民隱私權、資訊自決權倒退的分水嶺。馬英九於北院審理過程中,在法庭內、外發表諸多「羅織構陷」、「以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等言論,干擾法院審理,已有不當,此外,本案判決結果亦將造成權力分立、司法獨立及人權保障諸憲政價值門戶破裂洞開,對台灣憲政秩序的影響不言可喻。

北檢表示,本案無罪判決,等同認可馬英九得挪移監聽資料至刑案法定用途之外,不只敲開台灣監聽資料自此可供政治利用的大門,牴觸「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對隱私保障的普世原則,也並瓦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人權防衛底線。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825inv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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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難擺脫官司 馬仍有5大案纏身

 
 
 
馬英九批王金平關說司法,引爆2013年馬王政爭。

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案,分遭立委柯建銘提起自訴、檢察官提起公訴,結果一審都獲判無罪,由於洩密罪是二審定讞,法界評估,未來高院是否採納一審「總統行使職權洩密,法律不罰」此一史無前例理由,將是馬在洩密案中能否全身而退的關鍵,此外,檢方仍在偵辦馬涉大巨蛋圖利遠雄等5大案,馬近期仍無法擺脫官司糾纏。

無罪理由「史無前例」

北檢仍在偵辦馬另涉嫌侵占國民黨產、洩漏馬習會內容、大巨蛋案等5大案,其中台北市廉委會已認定,馬在北市長任內與遠雄董座趙藤雄密會,達成大巨蛋工程零權利金等共識,馬涉圖利遠雄,北檢已於上周以被告身分傳馬釐清案情。 
北院昨判馬無罪的理由,主要認定總統行使《憲法》職權可以阻卻洩密違法,律師陳佑仲認為,這種理由在我國史無前例,二審買不買帳,是可能變數。至於柯建銘自訴馬洩密案,今年3月一審用「已洩漏的秘密不是秘密」等理由判馬無罪,柯已上訴。一名高院資深法官指出,洩密案屬二審定讞案件,但即使未來馬被逆轉判有罪,依日前大法官釋字752解釋,馬仍可上訴三審。記者丁牧群、游仁汶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826/37760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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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洩密但不算犯罪;
有射精但不算強姦!
台灣的法官去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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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案北檢上訴 馬籲勿為定罪羅織罪名
新頭殼newtalk |  台北市報導
針對北檢今(18)天對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再提上訴,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遺憾。
針對北檢今(18)天對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再提上訴,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遺憾。   圖:新頭殼資料照片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案,日前台北地檢署認為馬英九合理行使總統職權,宣判無罪,不過北檢今(18)天開記者會表示,先前誤援引憲法第44條「院際調解權」,已於15日提起上訴。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遺憾,呼籲北檢能夠依照證據辦案,切勿為了定人入罪而羅織罪名。

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指控,馬英九在2013年8月31日,聽聞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報告仍在偵辦中的司法關說案相關偵查機密後,馬基於政治目的,想藉此讓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去職,遂將相關機密洩密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秘書長羅志強,馬王政爭一觸即發,馬也要黃世銘將更詳細的偵查機密洩漏給江宜樺,涉及洩密與教唆洩密等罪。

上個月25日北檢宣判馬無罪,近日發現誤援引憲法第44條「院際調解權」,稱馬英九當時具總統身分,故其洩密行為並不違法,忽略其他明確事證,也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之判決內容相悖,北檢已於15日提起上訴。

徐巧芯表示,我國元首依法處理關說案卻變成「違法洩密」,而所洩漏的那個「秘密」,竟然就是柯建銘委員的關說醜聞;總統基於總統的權力與責任,與行政院長及幕僚討論憲政風暴的危機處理,竟然被起訴洩密!

徐巧芯指出,北檢從不提柯建銘的行為是否是關說、柯建銘指控馬前總統指揮辦案並非事實,反而總是以憑空臆測的方式推論,令人感到不可置信。

徐巧芯也呼籲北檢辦案必須經得起檢驗、有憑有據。檢察官應恪遵憲法、依據法律,本於良知,公正、客觀、超然、獨立、謹慎執行職務,切勿傷害人民對於司法公正的期待。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9-18/9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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