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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林益世涉貪一審宣判(星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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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斃命不成 陳啟祥涉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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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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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涉貪案昨天下午地院一審宣判合併刑期7年4個月,併科罰金1580萬,罪名是恐嚇得利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其他4人的洗錢罪全部無罪。
宣判後,社會譁然,尤其是綠營最不滿意。宣判前社會的氣氛是馬雷厲風行肅貪,林案證據確鑿,可能重判,而檢察官在一審辯論終結前引用「豺狼當道」的重話來形容林的索賄惡行,並求刑無期徒刑。結果法官僅判7年4個月,與社會期待差距太大,因而引起抗議,並質疑法官。


親屬助洗錢竟無罪

抗議人士認為法官沒有引用貪污罪行來做為判決的基礎,故意選擇較輕的恐嚇得利罪,是放水開後門,因此民間又出現「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的聲音,法院的權威再度受到傷害。
法院的判決有其法律專業的邏輯,我們再不滿意,也須尊重法律的邏輯。但是法院在做出重大判決時,多少須考慮社會氣氛。如果法官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也請把判決書寫得平淺些、周延些,務必要能說服社會大眾。大多數民眾都是法律文盲,但他們確信林涉貪污;而法官以恐嚇得利罪判刑,就需要對社會說明為什麼不是貪污。
這份判決「讓人大感意外」,是因為檢方起訴林的罪名,分別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罪」、第6條之1的「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第15條「隱匿貪污犯罪所得財物」4項罪名提起公訴。這些罪名十分嚴重,依法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結果只輕判7年4個月,幫忙洗錢的親人事證清楚竟全部無罪,與社會集體心理落差太大,因而造成反感。

判決不符社會期待

法官輕判的原因可能是認為林益世沒有「實質影響力」,僅依恐嚇得利罪判5年半;而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合併執行7年4個月。而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罪,職務上要求賄賂及隱匿貪污的部分判決無罪。
希望法官說清楚的是,身為行政院祕書長,為何認定他「沒影響力」?祕書長是幹假的嗎?這與社會認知差距太大。難怪很多人堅稱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01/34988211/蘋論: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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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觀點:林益世奇案(江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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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果然和月亮一樣,初一十五各不同,對藍對綠不同標準。林益世案的判決,對司法公信力是一大傷害,但對挺扁人士卻是一大鼓勵,他們更有理由相信扁案是政治迫害。


檢舉人反而要逃亡

林益世以立委身分收了廠商6300萬元,之後以行政院祕書長身分想追加8300多萬元,廠商不甘勒索憤而錄音檢舉。結果,法官明鏡高懸,認為他是以地方勢力和黨政關係藉勢藉端,不構成貪污要件;只以恐嚇得利和財產來源不明罪,判他7年4個月,其他人統統無罪。
檢舉他的廠商,被法官認定錄音被剪輯,證詞不可盡信,現在反而要逃亡。
林案的判決書像法條說明書,盡量採最限縮解釋,以為他脫罪;例如,它不採實質影響力之說,廠商所購買爐渣,不屬林益世的法定職掌,這種法律見解剛好與扁案完全相反。
法官的心證認定中鋼是一家民營公司,政治力難以介入,林益世雖然是馬英九愛將,且貴為行政院祕書長,也無法干預內部業務。這種睜眼瞎話,雷人雷語,真是欲脫之罪何患無辭。
林益世沒利用職務藉勢藉端,就讓廠商心生恐懼,乖乖交出6000多萬元,好像這些錢是天上掉下來的,一撿就有。想不到,林益世還貪求無厭,第二次追加到8300萬元,幸好最後並未得手。林益世不是黑道,靠什麼讓人心生畏懼,法官一語帶過,但老百姓對此心知肚明。

李朝卿最多也輕罪

依照中共反貪研究報告,平均要貪污到第五年,才會出事。貪污從小錢貪起,要到8300萬元,段數一定很高。林益世如此膽大包天,誰借給他這個膽呢,除了身邊的馬大人,還有誰。
照這個判決邏輯,南投縣長李朝卿最多也是輕罪,彰化縣長卓伯源胞弟無身分職務可以貪,馬英九主席辦公室主任賴素如實在太無辜了。
這種藍綠有別的判決,好像戰勝國的軍事法庭,阿扁好像淪為戰犯,不關到發瘋,豈不便宜了他。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01/34988214/司馬觀點:林益世奇案(江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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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還有司法正義可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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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哥發表於 2013-5-1 08:2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亮哥 於 2013-5-1 08:38 編輯

"事實上,從本案的偵辦到判決結果可以看出,不僅偵查手段可以天差地別,居然連同一個法院對於同一個法條的運用及解釋,都可以有不同的標準,顯見當初扁案絕對是政治迫害!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1/today-o3.htm
法律系不必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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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花26頁為林益世「去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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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的死亡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而已,是60多年來的長期積弊。司法扭曲的結果,造成台灣這片土地是沒有公理、沒有正義可言的,所有的價值觀也遭到嚴重的扭曲、錯亂:

 

一、所以國軍將領會去認同敵軍都是「中國軍」,販售情報,叛國還自以為愛國。

 

二、兩蔣原本要「統一中國」,再來的藍軍卻是要「被中國統一」,把投降當和平。

 

三、台商也把敵人當母娘,逕往投資,忘了自身安危。

 

四、也有退休高官要引進央視落地來改善台灣新聞亂象。

 

五、整個社會虛華浮誇,笑貧不笑娼,喪失傳統價值。

 

六、一個沒有公平、正義、公理的國家,到底還有什麼希望?才幾年而已,「寶島」已經變成「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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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干預司法?操弄司法?玷污司法?除了當今大老闆阿告仔之外,別忘了還有一個幕後的黃老闆。那些法官只是小嘍囉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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