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3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12區管理處前經理蘇金龍、前工務課長林正旺與工程員劉中安,涉利用職權收取回扣,林、劉還接受廠商旅遊招待,通過彈劾3人。
監察院彈劾審查會上午通過監察委員葛永光、陳永祥提案,彈劾蘇金龍、林正旺與劉中安,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監委楊美鈴說,這是這屆監委對自來水公司的第4件彈劾案,若連同上屆委員所提的2件,總共是6件;國營事業中自來水公司的彈劾案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及經濟部水利署並列首位。
葛永光指出,蘇金龍是經理,對重大工程案包括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的工程案子有決策權,不需往上呈報;蘇金龍應圍標集團要求,於民國97年10月至99年12月共47件標案預算書金額,依協議提高底價,並依回扣付款公式收取匯款金額達796萬9000元。
此外,葛永光說,林正旺、劉中安利用職權接受自拌混凝土廠的公關賄款及廠商的大陸旅遊招待,甚至還有性招待,林正旺收取金額112萬餘元、劉中安收取金額102萬餘元。
針對此案,板橋地檢署去年將被控收賄的蘇金龍等人起訴。101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