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昨日宣布,明年一月正式施行「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核心人員不得在中國設籍、申領持用中國相關身分證件,不配合查核者將不任用。(記者陳鈺馥攝)
2025/08/19 05:30〔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政府「專案清查」軍公教人員有無申領中國身分證件,有少數人不願配合「具結」。陸委會昨日宣布,明年一月正式施行「常態化、制度化」查核,屆時軍公教核心人員有初任、調任者,必須配合查核作業,將依任用法令、契約,不配合查核者,依法不辦理銓審作業、不得簽訂聘用契約、續聘或改聘作業。
落實查核「常態化、制度化」
陸委會表示,依現行兩岸條例第九條之一規定,國人若取得中國人民身分,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更無從擔任志願軍職及公教人員。為落實依法行政,政府推動「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明確各機關、學校核心人員,不得在中國設籍、申領持用中國相關身分證件,預防違法任職或有人員存在不符法律任用規定的情況。
陸委會指出,鑒於公務體系龐大、用人態樣繁多,且任用人員法令依據不同,「常態化、制度化」查核將採循序漸進、逐步推動的方式辦理;初期仍以軍公教核心人員為查核對象,不會及於全體人員。
陸委會說明,國營事業、公股民營及公設財團法人,暫以該職務為需報院、主管部會或地方政府核派之官派人員,且屬代表政府出任該職務的代表人及經理人,才須納入查核;教育人員則以各級公立學校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法令進用之廿一類專任人員為限。
盼相關人員配合 共護國家安全
陸委會強調,中共近年為了推行統戰,不惜破壞兩岸長久以來各自堅持的「兩岸單一身分制度」,允許我國人赴中領用中國相關身分證件時,保留台灣身分證,不僅混淆我國人對國家的認同,破壞我方法律規定,更對我國家安全造成巨大危害。
陸委會提及,政府期盼受查核的相關軍公教人員積極配合政府相關作業,為維護國家安全貢獻一分心力,並提升人民對公務體系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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