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留遺書妻不解
從板橋趕來的邱婦(58歲)說,4年前跟丈夫黃川祥(56歲)結婚,兩人都是第二春,婚後並未生小孩,本月3日丈夫跟他要了8千元外出後,就失去音訊,不清楚為何會跑到苗栗,還以如此激烈方式自殺,家中也無遺書。
苗栗火車站運轉員巫華臺說,昨上午9時25分(3-11-2012),有旅客跑到票房驚叫說:「前面有人點火自焚!」他趕緊拿著一支滅火器衝過去,已有兩名旅客在滅火,靠近時才在一團煙霧中看到男子在地上打滾,共用了3支滅火器才把火撲滅,黃男趴在騎樓柱子旁,奄奄一息。救護隊員抬黃上擔架就醫時,他卻一再以台語說:「我沒用!別救我!」醫師表示,黃男頭、胸、四肢和背部有65%的二到三級嚴重灼傷,隨時有生命危險。
火車站淋油點火
警方調查,黃川祥自焚前10分鐘,牽著腳踏車到苗栗市中華路加油站,以塑膠空桶買了300元汽油、就騎車到距離200公尺的火車站,將汽油澆在身上,再以打火機點火自焚。但黃男自焚的原因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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