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撞傷的蔡姓男子(二十五歲)舅舅昨向《蘋果》投訴,指前天上午七時許(1-29-2012),他的姪子騎機車上班途經台中港路、太原路口,遭一輛轎車撞擊,人彈飛出去受重傷,目前還在中國附醫加護病房治療,肋骨斷了三根、脾臟摘除,昏迷指數三,且醫師表示因腦部缺氧過久,可能成為植物人。
家屬:不配執法
蔡男舅舅說,姪子單親、在一家牛排館工作,月薪約三萬元撫養媽媽,得知劉員稱不知肇事後氣憤表示:「聽說他的車子連擋風玻璃都撞破了,可能不知道嗎?他不配擔任執法人員。」
劉登學昨請假明才上班。他透過所長林忠賢表示,前天早上他休假開車外出買早餐,途中覺得撞到東西,回家後沒察看,到晚上六時許接到通知才知肇事。
第一分局偵查隊長李振良說,劉員到案後酒測值零,鑑識人員勘驗肇事車輛發現,左前輪及車身有明顯撞擊痕跡,駕駛座擋風玻璃也有破裂,已函送法辦。台中市警局長張蒼波說,市警局將等檢察官偵結後再給予劉員行政處分。
兩警酒駕後自摔
而高市警局鼓山分局則發生中洲派出所所長盛永華(四十二歲),昨晨值班期間和勤餘警員歐志昌(三十八歲)前往海產店飲酒吃消夜,歐騎車載盛回派出所途中,自撞電線桿摔車,皆受傷送醫,兩人酒測值為一點零六及一點零四,都超標。
所長調職將懲處
分局督察組表示,歐員涉及公共危險,將依法送辦,至於所長則因擅離職守且於勤務中飲酒,立即調整服務單位並調離主管職,調查後會給予行政懲處。
車禍遇對方逃逸如何自保
●立即報警,警方到達前盡量保持現場完整,勿移動車子
●設法在第一時間記下對方車號、車種、車色、逃逸方向、駕駛人特徵等資料
●尋找事故發生的現場目擊者,以利指證
●車上最好裝設行車記錄器,一旦發生肇逃事故,可提供警方調查
資料來源:台中市第三交通分隊長陳景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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