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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酸、要嗆、要罵時代力量黃國昌

只因為他反對民進黨的「一例一休」嗎?

沒有必要,完全沒有必要!

一來,黃國昌沒有錯,他以他的法律專長在為台灣勞工護衛著權益,不讓民進黨跟資方老闆們得逞。

他在立院會激動,類似哽咽,因為他一向以來也是以為民進黨真心想改革,真心為勞工的,誰知道並不是,才會出現如此巨大的情緒波動

幹,想起30多年前被初戀情人給背叛、拋棄,至今想起仍是非常賭爛!何況,民進黨的背叛現在進行式

馬龍 發表於 2016-11-1 12:58


我再講一下我認知的,
黃不是反對DPP版本喔,他說他尊重各黨派的版本,
10/5一分鐘宣讀完畢的事有爭議,所以當天開會本來說好是要先處理10/5的爭議,
結果本來時代想好處理完爭議之後就會進入實質討論,
也就是各黨為提出的政策版本論述,
所以在開會前都還很認真的準備資料並在當天一大早全員到齊準備開會,
沒想到聽到的會是「不予處理」,然後就是我們在新聞上看到KMT站到桌子上的鬧劇。

黃是聽到不予處理才崩潰的,而且時代一開始有要開會,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DPP被質疑強行過關的時候,
總是要大家去問時代跟KMT給不給開會?
現在是網路時代,大家都有看直播,
看不了直播,存檔叫出來也有重播,
要以為現在還像舊時代憑著被剪輯的畫面就亂抹,真的把台灣人民當白吃嗎?
還是吃定大家窮忙沒時間找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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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酸、要嗆、要罵時代力量黃國昌

只因為他反對民進黨的「一例一休」嗎?

沒有必要,完全沒有必要!

一來,黃國昌沒有錯,他以他的法律專長在為台灣勞工護衛著權益,不讓民進黨跟資方老闆們得逞。

他在立院會激動,類似哽咽,因為他一向以來也是以為民進黨真心想改革,真心為勞工的,誰知道並不是,才會出現如此巨大的情緒波動

幹,想起30多年前被初戀情人給背叛、拋棄,至今想起仍是非常賭爛!何況,民進黨的背叛現在進行式


想想看,要不是有黃國昌帶領著一批有智慧、有勇氣的年輕人掀起太陽花學運,民進黨至今才有機會執政,不然我們還要被國民黨統治著呢。

民進黨不念舊情,已經不是「正港的台灣人」了。

正港的台灣人,都是純樸、敦厚、善良的,念念不忘人們對他的恩情,絕不會是翻來覆去、變來變去的,那叫「小人」,不是台灣人啊。

唸著黃國昌對台灣民主的貢獻,不要學著愚夫愚婦在那邊亂罵亂嗆,只是更加顯露自己的沒知識、沒見地、沒氣度、沒是非,這不是台灣人的樣子啊。

當然,不是說黃國昌不能罵,但要等他犯了真正的錯時,再來罵他不遲啊。

今天在「一例一休」錯的是民進黨啊,那些經常上電視的立委們都變得非常心虛,捍衛也變成有氣無力,甚至都自己承認通過法條的方式「粗暴」!


正港的台灣人會唸著一份舊情,時常感恩,也會懂得明辨是非對錯,風向不要亂跟,做人才有自己的格調咩。

國民黨已經倒下,民進黨也開始腐化,台灣人能不為自己的未來買份保險嗎?

至少,到目前為止,時代力量的黃國昌們在當了立委以後,還是「莫忘初衷」,仍在為台灣盡心盡力地打拼著、護衛著,而且是堅定的台獨擁護者!

民進黨才執政五個多月,「已忘初衷」,還要期待多少?等多久?


(流浪占星師 馬龍 11-01-2016)


【更新】反砍七天假青年 衝入柯建銘研究室遭警驅離
2016年11月01日09:35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01/979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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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這樣的講法,簡單地說,就是「沒有同理心」!

像這種鴻海高層的,年薪超過千萬,讓我領,全年無休都沒問題啊!

但是,偏偏不是每個人都能夠這樣啊。

我們就是不夠聰明,學歷不夠高,能力不夠強,才會當「勞工」啊。

月領個30K、40K的,上不足以養父母,下不足以蓄子女,無車、無房,連老婆都快跑了。

如果錢賺不夠,每個公司都對勞工薪資設下天花板啊,那麼至少讓我能夠在假日時喘口氣吧?

勞工們的卑微願望,又哪是您們這些大老闆、大主管們所能體會的呢?


(流浪占星師 馬龍 11-01-2016)


在鴻海30年都沒請過假 戴正吳:吵一例一休 不如拚經濟
-A +A作者鄭淑芳╱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10月30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鄭淑芳╱台北報導】
https://tw.news.yahoo.com/%E5%9C%A8%E9%B4%BB%E6%B5%B730%E5%B9%B4%E9%83%BD%E6%B2%92%E8%AB%8B%E9%81%8E%E5%81%87-%E6%88%B4%E6%AD%A3%E5%90%B3-%E5%90%B5-%E4%BE%8B-%E4%BC%91-%E4%B8%8D%E5%A6%82%E6%8B%9A%E7%B6%93%E6%BF%9F-215003955--fin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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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派人是裡有一大堆人是純然地挺民進黨、挺小英,這沒問題,我也非常欣賞這類人的單純與全然,這也是一種美。

但是,在「純感性」之中,也請加進來一點「理性」來,這樣會更好。

才能看清事實,清楚、明白,而不是一路跟著瞎挺,被騙了,被賣了,都還不知道,那就慘了。

發現民進黨會有不老實的地方,我也很難過,但若刻意忽略,不去更改,那反而會害民進黨死的更快、更慘,不是嗎?

就像發現自己的小孩有些不良習慣,會蹺課,會抽煙喝酒,會打架,會偷竊,不趁早矯正,等到殺人了,就來不及了。


我珍惜與這些好朋友們的情誼,尤其當年一起並肩作戰,大戰國民黨、黨工、藍蛆們,戰況慘烈,但那真過癮啊!

我一直珍惜著這份情,所以,並不會因為一時意見不一樣,就刪除誰誰好友,或封鎖誰,幹嘛?又不是小學生在幹這種幼稚無聊遊戲!

我很清楚明瞭大家愛台灣的心都是一樣的,就是這些善良、單純的朋友們一時沒有接收到正確的訊息,而且訊息的真實面與他們長久以來的認知是相反的,矛盾的,因此會有抗拒之心。

人跟人相處,就是戴唸著一份情啦,呼籲這些好朋友快快點進去馬龍所推薦的網站去看看,徹底瞭解一下「一例一休」的眉角,才會知道事態嚴重


您若真心愛護民進黨與小英,那就請您發揮您的影響力,呼籲他們快快回到正途,好好照顧勞工朋友們,不要背叛,不要欺騙,要不然,害死的會是他們自己啊。


台灣人好不容易取得政權來執政,千千萬萬不能因此而搞砸啊。

我們還有一個更長遠、更艱鉅的任務要做啊,就是要把台灣建設成一個真正的國家!

請大家戴唸著這份「台灣情」,就像從前一樣,手牽手、肩並肩,一起來打拼吧!


(流浪占星師 11-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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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例一休」還不了解的朋友們,快快來看看這裡哦!

所有的眉角,謬誤,騙術,都在這裡一次剖析清楚。

幸好台灣還有這麼一群聰明人與專家,不為名利,也不畏權勢不分藍綠,純粹就只為照顧勞工著想,要不然,我們都被騙了。

現在這些訊息被揭露了,也迅速地傳遞開來了,絕大多數人都知道民進黨在打假球,在欺騙勞工朋友們。

這種趨勢必然也會傳進民進黨內部,紙包不住火了

察看小英流運走勢,在11月中就會出現態度鬆動變化的情形,這個騙人的「一例一休」將在12月底、一月初時陣亡

那些在瞎挺小英、瞎挺一例一休的朋友們,快快覺醒吧,要不然,就要等著被小英打臉,變成豬頭啊!

花個半小時、60分鐘,用點心,好好看一下,立即清楚了。

先前我也不相信民進黨會推這樣的政策,但看過之後,不得不相信。

這是公然違背小英自己的競選承諾,這是公然欺騙、背叛一千多萬的勞工朋友們!

所以,我才會說這是「亡黨條例」!趁還來得及時,快快改啊!


(流浪占星師 馬龍 11-01-2016)


焦點事件
http://www.eventsinfocus.org/


拿大便換黃金?!
新政府勞動部「砍假」配套的詐術
2016/06/05公共論壇陳柏謙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589


勞基法修正的魔鬼:誤把休息日當假日!
2016/06/06公共論壇陳政亮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601


新聞稿】學界呼籲:民進黨政府勿學國民黨欺騙勞工
勞工七天假不可砍! 「一例一休」不進步!
2016/06/06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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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反砍七天假青年 衝入柯建銘研究室遭警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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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5位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工鬥青年產業後備軍,上午8點45分左右衝入立法院中興大樓地下一樓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研究室,高呼口號「青年要勞權,拒砍七天假」,要求柯建銘出面與青年團體公開辯論,要求民進黨撤回砍七天假提案,他們在柯建銘辦公室待了約25分鐘後,被警力強制撤離。隨後他們在場外舉行記者會,青年代表鄭仲皓說,民進黨政府是拒絕溝通、傾聽民意的政府。民進黨政府說站在勞工這裏,卻跟資方密室協商,勞工在哪裏?說好的溝通呢?他指控,蔡英文一聲令下,就要砍假,「 我們來是要表達訴求,要求柯建銘公開辯論,但號稱民主的民進黨卻用代表威權的警察來帶走我們」。他呼籲,民進黨出來面對,民進黨根本就是資本進步黨,「資進黨出來面對」! (曾盈瑜/台北報導)出版時間:09:10
更新時間:09:35

【想知道更多,一定要看……】
【獨家】學生佔領柯建銘辦公室 蘇嘉全嚴厲譴責


青年團體反砍七天假,一度佔領柯建銘辦公室。趙元彬攝

佔領立院辦公室的青年團體隨後遭駐警驅離。趙元彬攝

青年團體手持標語被驅離。趙元彬攝

立院駐衛警一一帶離抗議人士。趙元彬攝

遭驅離青年團體隨後在立院外說明訴求。趙元彬攝

學生衝進中興會館。曾盈瑜攝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01/979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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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學界呼籲:民進黨政府勿學國民黨欺騙勞工
勞工七天假不可砍! 「一例一休」不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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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6

民進黨政府勞動部原本在媒體高調宣稱先「恢復勞工7天國定假日」,近日竟然在主動會晤工商團體後馬上生變,改口為「這7天假將改『只紀念,不放假』」、「以讓勞工和公務員國定假日一致」,等同於堅持依然要砍勞工7天國定假日,在此同時,勞動部更在密會工商團體後,在取得工商團體「共識」前提下,抬出修改勞基法,謊稱透過修法讓勞工「享有週休二日」作為配套,以正當化「砍假」目標,至此,民進黨和過去國民黨政府的說詞與作法簡直如出一轍。甚至傳出,勞動部將在兩週內將砍假與修法配套草案迅速通過此案!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於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號召學界人士向新政府喊話:「民進黨勿學國民黨欺騙勞工!」、「勞工七天假不可砍!」、「『一例一休』不進步!」與會學者將指出,在台灣勞工工時長年來已過長,任何的「砍假案」都將是傷害勞工權益,使勞工繼續「過勞」的幫凶!學者也分析解讀,檢視勞動部目前正在規劃的砍假修法配套草案,不但將刪除七天國定假日,許多條文內容更是嚴重損害勞工權益,一旦通過必然將造成台灣勞工「工時增加」、「休假減少」與「加班費下降」的勞動條件三重「改惡」,更完全與蔡英文總統競選時「縮短勞工工作時間」政見背道而馳。

而對於勞動部對砍假案提出的「配套措施」修法版本,例如將修法使勞工由目前每週「有一天例假日」,改為每週有「一例假日、一休息日」,並修改休息日工作加班費計算方式。對與會學者也將一一揭露、分析修法版本中的玄機與嚴重改惡:

(1) 政府依舊強推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將使勞工工時增加。

將造成台灣勞工每年總工作時間增加56小時(7天*8小時=56小時),且不會增加任何薪資(因為原本是有給薪國定假日)。

(2) 政府規劃修法讓勞工每週「一例假、一休息日」,根本不是「週休二日」。

根據勞基法的規定,例假日不得工作,然而休息日則不然,只要雇主要求勞工加班同時提供加班費,即便是約定之休息日,勞工仍然有極高的可能性出勤工作。這與勞動部所宣傳的「周休二日」根本就是兩回事!然而,勞動部卻不斷宣稱透過此一修改,可以讓全體勞工均享有周休二日。

(3)  政府草案反恐讓勞工休息日加班之加班費計算乘數減少(原有1.33~1.66倍,現改為1倍):勞動部的修法草案中,規定休息日若出勤工作加班費計算「按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工資」。然而,這個加班費計算方式,很可能將造成勞工加班費收入減少(原有1.33~1.66倍,現改為1倍),進而導致加班時數增加的情形。

根據勞動部修法的草案,休息日工作的加班費為依照當天加班時數加發工資(即1倍)。然而目前在每週超過正常工時(40小時)後的加班費計算,依法前兩小時應給付1.33倍的工資,第三個小時起則應給付1.66倍工資。但勞動部修法的版本中,休息日出勤的加班費計算倍數竟然減少(從1.33、1.66倍降為1倍),等同工資反而下降。在應支出的法定加班費成本下降的情況下,可以想見雇主更容易選擇要求勞工在休息日出勤加班工作,因此,勞動部修法草案不但不會讓勞工享有「週休二日」,更可能將造成勞工工作天數與時數均增加,加班費卻減少的全盤皆輸情況。

與會學者說明:勞動部砍假配套的修法,完全是圖利資方的配套修法,和過去國民黨政府聲稱「法定工時已下降,勞工就是砍七天假,還是會每年多休息六天」,一樣是欺騙勞工的說詞!唯一不同的是,勞動部拿來說付900萬勞工放棄「七天國定假日」權益的所謂配套草案,竟然還是條文內容從頭到尾進一步嚴重改惡的修法!

與會學者強調:若民進黨政府此案不退,不將勞工完整19天的國定假日完完整整地還給勞工,高教工會將串連學界發起大規模連署,全面譴責新政府此一傷害勞工權益,違背政治承諾,惡化台灣勞動條件的錯誤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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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修正的魔鬼:誤把休息日當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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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6

勞動部是這樣宣傳最近的《勞基法》修正重點:每七天會有兩天「放假」,其中一天叫做「例假日」(這是本來就有的),一天叫做「休息日」(這是新增的)。這樣叫「週休二日」,新增了一天的假!

但如果你真的這樣想,就被勞動部騙了,因為休息日並不是一種「假」!讓我們仔細討論一下「假日」與「休息日」的差別吧!

首先,我們的假有三種,「例假」(七天中有一天)、「休假」(紀念日、節日、勞動節等)與「特休」(跟勞工年資相關的)。從法令上來看,這些假基本上是一定要放的,雇主要求上班只能是「例外」。所以,《勞基法》規定這些日子若要勞工出勤,得(一)經由勞工同意、(二)工資要加倍計算、(三)即便出勤時數少於一日,其工資都得以一日計、(四)(天災等突發狀況出勤)事後還要補假休息、(五)(天災等突發狀況出勤)雇主還得在事後24小時內詳述理由,跟主管機關核備。(請參考《勞基法》第36~40條)

就法令的精神上來說,這三種假就是得放,上班乃是「例外」。換言之,這三種假的出勤時間,絕對跟所謂「延長工時」無關,因為「延長工時」不是例外,而是一般企業常見的現象。這樣說來,我們就能理解為什麼《勞基法》關於這三種假的規定全部都寫在一起(請參考《勞基法》第36~40條),與「延長工時」的工資計算規定(第24條)、「變形工時」(第30條、30-1條)的規定徹底分開來的原因。說到底,「假」就是跟「延長工時」與「變形工時」毫無關係的東西。

那麼,現在草案中的「休息日」又是怎麼規定的呢?勞動部採用了很高明的騙術,把它放在第36條第1項:「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乍看之下,你還以為是一種「假」呢!但仔細一看,原來不是。草案36條增加了第2項到第4項,說:「休息日是可以在二週、四週、八週範圍內來移動的」,另外第5項則說:「休息日的工作時數是可以當成延長工時的」。

這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說,休息日不是「假」的概念,它是「正常工作時間」(無論變不變形)與「假日」之間的「殘餘時間」而已。這個殘餘時間可以拿來跟正常工作時間互相交換,也可以隨時用來加班;因此,在「休息日上班」完全跟「假日上班」不一樣,後者是「例外」,前者可以是「常態」。

所以請讀者千萬不要想太多,誤以為勞動部會讓全國勞工增加假期,以便降低工時;實際狀況是,勞動部把「週休二日」中的「休息日」偽裝成為一種「假」,騙我們說,週工時只剩四十小時後,就週休二日啦,全年勞工就多出104小時,除以一天8小時,就等於多出13天「假」啦,所以國定假日就算砍7天,勞工還賺到6天啊!

這是勞動部的騙術。休息日明明就不是「假」的概念,本來就無法這樣換算的。如果要當作「假」來算,就請勞動部先把休息日上班當成是一種例外,這樣的換算才有可能成立。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左)批評勞動部新修的《勞基法》草案不僅沒有降工時,反而可能誘發出長工時。(攝影:王顥中)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左)批評勞動部新修的《勞基法》草案不僅沒有降工時,反而可能誘發出長工時。(攝影:王顥中)

但這還不是最猛的,勞動部最厲害的其實藏在此草案第24條。前面說過了,24條乃是「延長工時」的工資計算規定。現在草案新增了第一項第四款:「休息日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眾所皆知,假日上班不管上幾個鐘頭都是要給「一天」工資的加倍;但是休息日上班不是,是依照「時數」給的,即便你一整天大好時光都因為兩個鐘頭的加班而全毀了,但因為休息日不是假,所以雇主只要合法地給你兩個鐘頭工資就可以了。

再來,所謂「加倍」是什麼意思呢?過去「假日工資」的「加倍」計算是這樣的,勞動部會說,每月的月薪都已經給你一倍了,所以加倍的意思是:「只要再給你一倍即可」。過去許多勞工都覺得這種解釋很荒謬,因為比起平常日加班要多給1.33(加班前兩個鐘頭),1.66(加班兩小後以後)還少,後來在假日皆不願意出勤(得經勞工同意嘛!),逼得雇主只得給高一點的假日工資才有勞工願意工作。

但是請注意,目前這個休息日不是假,它是可以隨時被拿來加班的。於是,這會產生一個現象,就是所謂的「加倍」工資,將會比起平常日加班的工資還少(1:1.33或1:1.66),而且還是根據時數來計算的,不用給一整天的工資呢!如果我是雇主,在平常日晚上加班要給1.33或1.66,那我何不選擇在休息日給個1,不是更省錢嘛?相同的,雇主若用相同的錢,在休息日比平常日還可多用勞工幾個鐘頭呢!

於是我們這裡就看到一個非常奇怪的現象:勞動部把一個在「正常工作時間」與「假日」之間的殘餘時間,偽裝成為一種「假」,說勞工會有很多的好處,但其實是方便雇主彈性的挪移工作日,並給更低的延長工時的工資。這樣做,不可能降低台灣已經過高的工時,反而給了雇主誘因(比平常日加班還便宜),讓勞工在休息日加班,總體而言會誘發更長工時!

那國定假日砍7天呢?更不用說了,經過上述聰明的設計,勞動部所謂「降工時」根本不是降成「假日」,而是降成「便宜加班的、方便挪移工作日的休息日」,結果不僅沒有降到工時,反而誘發出長工時;在這種狀態下,勞動部再砍掉7天假,全國勞工貨真價實的增加了56小時的工時啊!

那從頭到尾,這個《勞基法》修改,到底是在幹什麼呢?我看根本不是為了「降工時」,而是為了讓雇主「彈性運用工時、調降加班費、砍假以增加勞工上班時數」的策略罷了!勞動部官員就別再裝了,一些工運出身的官員們也別再打迷糊仗了,要降工時就堂堂正正的降,別繞個彎砍了假、增加了工時,還要欺騙社會大眾說給了勞工多少好處,這可真是典型的得了便宜還賣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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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大便換黃金?!
新政府勞動部「砍假」配套的詐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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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5

新政府上台短短不到一個月,勞動部長郭芳煜先是在5月24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聲稱,將把19天國定假日還給勞工,一時間被各傳媒紛紛將此列為新政府重要「政績」而廣泛博得美名。只是沒隔幾天,資方大老闆們一個個動怒斥責、放話恐嚇後,郭芳煜立即親自登門求見,甚至,連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經濟部、勞動部各部大員陸續奔走與六大資方團體密會,密談隔天,資方工商團體馬上一改先前態度,紛紛和顏悅色地表示已與新政府達成「共識」。自此,新政府勞動部如意算盤,終於漸漸明朗。亦即:端出修改《勞基法》,宣稱落實真正「週休二日」作為配套,最終目的,沒有別的,還是貫徹舊政府刪除七天國定假日的政策意志

勞團去年底佔領勞動部抗議七天假日遭砍。(資料照片/攝影:宋小海)

勞團去年底佔領勞動部抗議七天假日遭砍。(資料照片/攝影:宋小海)

到底目前新政府打算用哪些「配套措施」作為交換「砍七天假」的正當性理由呢?這些「配套措施」修法對勞工實際影響為何?究竟是增進勞工權益?還是實質改惡?或根本就是勞動部「故弄玄虛」企圖詐騙勞工的惡質騙術?若我們仔細檢視最近勞動部發言,以及後續工商團體與勞動部密會後的反應,大致可以歸納出一個清楚輪廓。

目前勞動部說明的修法方向如下:

  1. 宣稱透過修《勞基法》,貫徹讓所有勞工都能享有「週休二日」,每週新增一天「休息日」。
  2. 修法草案中規劃,「休息日」出勤工作,雇主必須「加倍」發放薪資。
  3. 宣稱透過上述兩點得以確保勞工「週休二日」,因此最終將刪除七天國定假日(以所謂「全國假日齊一」為說詞)。

上述三點,除第3點最簡單明瞭,即「刪除七天國定假日」沒什麼玄機外,前兩點則是需要進一步分析與解讀。然而,一旦我們仔細檢視研究後,即會發現當中處處充滿刻意框騙、詐欺勞工的設計,而倘若依勞動部規劃方向修法後,甚至將使勞工權益單方面嚴重受損,「百害而無一利」!

以下先舉一個簡單例子說明前兩點的效果:

目前法定週工時40小時。小芳月薪30,000元,與雇主約定週一至週五工作,每天工作8小時,共計40小時(正常工時)。在還沒考量勞動部的砍假修法配套修法前,若雇主要求小芳週六來上班,多加班8個小時(延長工時),那麼,加班費要如何計算?

根據《勞基法》24條1,前2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一(0.33),後6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二(0.66)。而月薪工作者每小時工資計算方式為:

月薪/30天 * 8小時 = 30,000/240 = 125元/小時

之所以除以240小時,是因為勞動部長久以來都解釋月薪概念包含了正常工時以外不工作也可以領到薪水的「給薪休假」。亦即,勞工在這些不工作的天數中,沒有工作義務,但同樣可以領到薪水。

因此,合理的計算小芳週六出勤加班8小時,加班工資應為:

(2小時 * 1.33 * 125元)+(6 * 1.66 *125)= 1,577.5元  【A.合法計算】

但是,過去長久來,勞動部卻恣意違法解釋,1.33或1.66倍當中1倍的工資,雇主「已經」在月薪中給付過了(即上面提到的所謂「給薪休假」概念),所以加班費只需再「加」發0.33與0.66倍即可。因此,依照勞動部的違法解釋,小芳週六出勤加班8小時,只能領到:

(2小時 * 0.33 * 125元)+(6 * 0.66 *125)= 577.5元  【B.勞動部違法解釋】

與上面合理的計算方式足足相差了1,000元!

因為勞動部如此違法解釋實在過於荒唐,即便根據「給薪休假」的邏輯,勞工原本無需工作即可領到一倍工資,今天勞工放棄休假權利去工作,竟然領到的薪資比正常工作時間領到的薪資還低!以小芳為例:週六多出勤工作8小時,比起不出勤工作竟然只多577.5元。因此,實際上鮮少公司能依上述B計算公式,要求員工在休息日多出勤工作加班。道理很簡單:如此低廉的加班費,極少員工願意在週六出勤加班。實務上,多數公司都會至少「多」給到一倍以上工資的加班費。以小芳的案例,即:

8小時 * 125元 = 1,000元  【C.實務上常見】

有些公司會為了吸引勞工加班,甚至會「多」給到一天1,200至1,500元加班工資。過去因為勞動部長期以來違法、嚴重侵害勞工權益的加班費計算解釋,導致實務上,即便勞工領取C計算方式的加班工資,都還遠低於根據A公式所計算出的數額,過去十五年來勞工權益因此長期嚴重遭受損失,這筆帳勞工都還沒機會跟勞動部算,今天勞動部卻荒謬的反過來,以此為「籌碼」欺騙勞工,宣稱透過修改《勞基法》「調高」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同時搭配所謂多增加一天可以加班的「休息日」),來換取勞工同意刪除七天國定假日。並宣稱,如此一來,可使勞工享有真正的「週休二日」。此時,萬一勞工一時恍神沒搞清楚的話,很可能還就真的被新政府勞動部唬得一愣一愣,被賣掉還以為勞工權益真的有所增加。

再回頭來複習一下勞動部現在對外的說詞,它宣稱將透過修改《勞基法》:

(1) 規定每週要有一天例假日(完全不能工作)與一天休息日(原則不工作,但在給加班費的前提下仍可工作)。

(2) 規定休息日工作工資加倍給付。

勞動部解釋:(1) 的修正,將使勞工可以有真正的「週休二日」;(2) 的修正,將提高加班費計算乘數。總之,(1)、(2) 都是增進勞工權益的修改,所以接著對勞工說,因為多拿到了這些「好處」,所以勞工可以安心同意把「國定假日」自19天刪除到剩12天,畢竟「有得有失」,這樣對勞資雙方才公平。

但重點是,(1) 的修正雖然每週多增加一天所謂「休息日」,但因休息日性質與例假日不同,雇主只要給付加班費,還是可以要求勞工加班,根本就不會有所謂『真正』的週休二日,除非勞動部願意修改為每週兩天例假日。更可笑的是,勞動部宣稱 (2) 的修改,將使得勞工在休息日出勤的加班費增加,但從上面以小芳為例的說明中已經提到,目前實務上當公司要求員工週六或休息日工作時,極少以勞動部的違法解釋(即B公式)計算,給付勞工低於一天的工資。目前多數企業幾乎都給到至少一倍或甚至更高到1.5倍工資,才能吸引勞工在休息日加班工作。今天勞動部先把自己嚴重傾向資方的違法解釋計算方式當成基準,再透過修法將實務上已達到的標準「條例化」(注意!即便這個「標準」其實都還是違法),最關鍵的是,修法後的結果,甚至是對之前法令規範的進一步改惡(從A改成C)。然後得意洋洋對勞工說:「看!這是你們『賺到』的權益喔!所以,乖,那我們把七天國定假日刪除嘍~很合理吧。」

恐怕再也沒有比這更低劣與無恥的作法了。簡單總結盤點勞動部砍假修法方向將造成的影響:

  1. 刪除七天國定假日,勞工每年總工時增加56小時。
  2. 每週增訂一天「休息日」而非「例假日」,休息日雇主仍可要求勞工加班,全體勞工享有「週休二日」成為空談。(公務員則享有每週兩天「例假日」)
  3.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改惡」,新的計算方式低於過去法定標準。使加班勞工可依法領到的加班費減少,讓雇主有更高誘因要求勞工於休息日加班,勞工總工時也將進一步增加。

因此,這個修法方向在柯建銘、勞動部、經濟部私下與工商團體密會的過程時,資方高興都還來不及了,馬上就與勞動部有了高度「共識」,這更是為什麼之前資方傳出反彈時,勞動部長郭芳煜老神在在地對媒體說:他有把握可以說服資方。現在一切真相都大白了。道理很清楚:對台灣的資本家而言,恐怕全宇宙再也找不到這麼貼心划算的交易了。相反地,對勞工而言,勞動部提出的「交換條件」,恐怕只有「拿大便換黃金」可以譬喻形容了。不但休息日加班費權益嚴重損失(從A到C),七天假也沒了,絕對是陪了夫人又折兵之史上最爛交易。

從這件事來看,新政府勞動部一出手馬上技驚四座,展現出主動捍衛爭取資方利益、詐騙剝削勞工的積極能動性,更有如施展幻術一般,以實質嚴重改惡的修法作為配套,謊稱將促成全體勞工「週休二日」,把連國民黨政府一年前做不到、或不敢做的事情,一舉做好、做滿了。

鐵一般的事實已經擺在眼前了,未來修法過程中如何與已經聯手的勞動部及資方對決,爭不爭得回勞工完整的19天國定假日,有沒有辦法擋下勞動部即將推動嚴重改惡的「配套修法」,真的還得有賴台灣勞工團結一致的行動力與持續抗爭到底的決心了。

  • 1.《勞基法》24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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