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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屏東警官亂棒打死2女(星盤)

不甘情婦愛上女人 台警鋁棒擊殺2人

http://news.sina.com   2011年06月21日 02:11   光華日報

  (台北21日綜合電)屏東警察局高樹分駐所前副所長王裕隆去年因情婦潘素雲移情別戀且要求分手,竟用鋁棒、拔釘器凶殘擊殺潘女和其江姓女友至少七十次;他被法辦後為求脫罪,百般狡辯,稱“潘素雲自爆有法定傳染病,還嗆故意傳染給他,他一時氣憤才下手行兇。”但法院查出王嫌行兇後才知道潘女有傳染病,不採信他的辯詞,周一仍判死刑。

  潘素雲的父親周一氣憤難平地說:“案發至今,王裕隆連在法庭見面,一句道歉都沒有,現在判死刑也無法彌補其失去女兒的痛苦,尤其王裕隆下手那麼重,卻還不斷辯稱是自衛,惡行天地不容。”

  案發後,王裕隆直屬長官裡港警分局長謝發祥,以及屏東縣警局長宋孔慨都遭降調連坐處分。屏東縣警局督察長林再本周一說,警局去年因此案被警政署評比為“劣等”,督察室將此案列入風紀案例。

  情婦變心愛上女人

  周一高雄高分院判決指出,王裕隆(42歲,已婚)因查緝毒品認識線民潘素雲(33歲,離婚),發展出婚外情。去年6月9日,潘女另結新歡,與外型中性的女子江雅敏(29歲)同居,向王裕隆攤牌要求分手且避不見面;加上王嫌曾在潘女與江女住處,看到潘、江簽名的“結婚證書”,質問兩人是否同性戀,王、潘因此爆發口角,王起意殺人。

  去年6月11日近凌晨1時,王嫌備妥換穿的衣褲裝在背包內,駕車到潘女位於高雄市漢口街住家附近停放,再走到潘女與江女共住的大樓,從大樓後方通道潛入地下室,把報紙包裹的鋁棒、鐵制拔釘器放在樓梯間,再頭戴紅色鴨舌帽,用毛巾遮臉,走出前門撿起一支木棍將一樓監視器鏡頭撥開,守在門口等潘女回家。

  清晨6時許(6-11-2010),上夜班的潘女返家,王嫌上前質問,兩人一路爭執到地下室,王嫌見潘女無意復合,拿起鋁棒、拔釘器重擊對方頭部,打得潘女腦髓流出慘死。王再發狂般亂棍猛打江女臉頭,江女的臉被打爛到只剩額頭,面目全非慘死。

  王嫌連殺兩女後從容逃逸,沿途丟棄沾血衣褲,更換上乾淨衣服,回分駐所上班。警方根據潘女手機通聯紀錄懷疑他涉案,王嫌否認殺人,只表示在高雄與人打架;直到晚間警方認為王涉嫌重大,要對他作筆錄,他才承認殺人。

http://dailynews.sina.com/bg/news/int/kwongwah/20110621/021125419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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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素雲(左)與女性密友江雅敏(右)遭亂棒打死,死狀甚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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