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一名潘姓司機,召來花名「天天」的應召女子到汽車旅館性交易,竟以繩索綑綁對方,強灌浣腸劑,再以假陽具亂插肛門、陰道,打被害人耳光,大玩SM性虐遊戲,被害女子不甘心被性虐,事後「釣」出潘男報警逮人,潘男辯稱SM都是性交易範圍,一審仍被依強制性侵罪判刑4年6月。不過,潘男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潘男已賠償30萬元給被害人,改判他3年6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已婚潘姓司機,每隔兩、三個月就透過網路尋找性交易對象,2017年5月31日,潘男以「LINE」和女子天天(化名)約定以一次1 小時新臺幣350 0元代價進行性交易。
有特殊性癖好的潘男,自備假陽具、膠帶、童軍繩、浣腸劑、潤滑液等物品,當天19時54分許,先進入「花鄉汽車旅館」開房間,等阿美進入房內時,潘男要求加1小時的性服務,阿美應允後,潘男即給付7000元給女方。
2人沐浴完畢 ,潘男就餓虎撲羊,撲倒女方,且未事先告知、取得被害人同意,即取出藏放在床墊下之膠帶,將阿美雙手反折綑綁在後,並以膠帶封口 ,不顧被害人害怕,扭動身體欲掙脫、不欲再繼續進行性交易,更持童軍繩將被害人雙腳分別綑綁在左右床角,使被害人呈「人」字形。
潘男又取出浣腸劑灌入被害人肛門,再以塗抹潤滑液之假陽具輪流性侵被害人,最後再自己對被害人性交。
被害人因疼痛發出聲音、扭動反抗,竟遭潘男毆打左臉巴掌2、3下,性侵得逞。之後被害女子表示被強灌浣腸想大便,潘男才鬆開被害人繩索、嘴巴膠帶,並說「作一小時就好」,並逕自從被害人皮包又拿回3500元(此部分涉強盜罪嫌,經檢方不起訴)。被害人離去後,向友人求助,陪同驗傷報警。
被害女子為討回公道,事後改以「亮亮」化名,於同年6月8日釣出潘男性交易,暗中報警逮人。
高雄地院一審時,潘男辯稱以繩索綑綁、強灌浣腸、假陽具侵入肛門、陰道等都是性交易範圍。但法官認為潘男犯行明顯逾越社會上一般人對於所謂性交易內容之認知,縱使被害人有與他人從事性交易之意願,但並不代表被害人同意接受對方以上開變態方式對待。
潘男因此在一審被依性侵罪判刑4年6月,扣案假陽具沒收。不過,潘男不服,認為判太重,上訴二審並主張已賠償30萬元給被害人,高雄高分院二審因此將潘男改判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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