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簡訊預告犯案
判決指出,二○○八年十月十七日,黃女不滿與姊姊通電話時被姊罵神經病、瘋子,愈想愈氣,兩天後傳簡訊給與母、姊同住的哥哥「今晚要去燒你家……你去報案!」當晚深夜十一時,黃女在母親台中住處附近加油站,向加油人員佯稱汽車沒油,用塑膠桶買了四百元汽油。她之後將汽油灑在老家透天厝一樓客廳、樓梯口和廚房後方,當時家人在睡覺,她高呼:「大姊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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