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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雙斧魔王 怒劈司法院星盤

雙斧魔王 怒劈「司法院」

動粗救人被判刑 砍銜牌抗議

【綜合報導】魔王大鬧司法院!曾擔任《百戰百勝》魔王阿諾的男子,去年五月在健美協會開會時,在辦公室聽到有人圍毆健美協會理事長,他衝出解圍救人並制伏對方,竟被法院依傷害罪判三個月徒刑。他不滿救人有罪,昨持字牌於司法院前抗議,甚至拿出預藏的兩把斧頭怒砍司法院銜牌,隨即遭警逮捕送辦。

警方調查,怒砍司法院銜牌的男子林志成(四十五歲)是世界健美先生台灣區選拔連續十六屆冠軍,曾被大型戶外競賽節目《百戰百勝》相中,成為遊戲守關「魔王阿諾」紅極一時,現為健美協會總幹事,去年為台灣區世界健美先生台灣代表隊總教練,拿下一金一銅好成績,未料,竟會為了救人吃上官司。

突然拿出預藏武器

林志成說,去年五月,因為看到有人在圍毆健美協會理事長,他出手解圍,並制伏對方兩人,解救了理事長,但沒想到被法官判有罪。
依判決書指出,法官認為雙方互毆都是出於傷害故意,不能主張無罪,但是考量林志成為救人才犯法,所以僅判他徒刑三個月,其他人則分判四個月到六個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林志成不滿救人有罪,昨午持「貪污者、雙重國籍者、殺人者、詐騙者等被判無罪。勇敢救人,被判有罪」紙牌於司法院前抗議,值班法警口頭勸阻後,林默默回頭,法警以為安撫成功,沒想到他突然從背包拿出寫著「正義公道何在」雙斧,對著司法院的銜牌猛砍。

「我就是來下地獄」

當時他還邊大嚷:「我就是要來拆司法院招牌,我就是來下地獄的!」一旁法警衝上前擒抱他被推開,拿出警棍斥喝:「住手!」他才乖乖就逮遭扭送法辦,依妨害公務及毀損公物罪嫌移送地檢署,檢方訊後裁定五萬元交保。
司法院祕書長林錦芳表達對暴力行為的嚴正立場:「各案有法律救濟管道,這樣不能解決,反而會製造新的問題,一定會追究妨害公務、侮辱公署、毀損物品等刑責。」

徐乃麟:他是好人

當年《百戰百勝》主持群有胡瓜、徐乃麟等,聽聞節目裡的魔王阿諾昨砍司法院招牌,徐乃麟驚訝說:「真的沒想到,我對他印象就是身材壯碩,個性木訥、寡言,我從來沒看他生氣過,是一個很好的人。」胡瓜因人在開會,不對此事多作回應。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48401/IssueID/20110906

 


司法院銜牌遭林志成持寫著「正義公道何在」的雙斧(左圖,翻攝畫面)狂砍,留下數道明顯砍痕(大圖,廖瑞祥攝)。

林志成持「司法已死」紙牌於司法院前抗議。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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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戰百勝》扮魔王阿諾

在《百戰百勝》中擔任魔王阿諾的林志成,因抗議司法不公,持斧頭怒砍司法院銜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律師高涌誠認為,林男主張為救人才制伏對方,雖然被法官判刑,但不服判決仍可提出上訴,以毀損公物的激烈方式表達言論自由,如此行徑絕不可取。

舉證未出手利弊

律師廖芳萱分析說,去年五月案發時,健美協會理事長遭圍毆,衝進會議室呼救,林志成見狀衝出解圍,法官可能認為林男當時如果關門阻擋,就可以避免雙方肢體衝突,因此認定雙方都有傷害的意圖。
廖芳萱建議,林男可舉證如果當時未出手解圍,健美協會理事長恐面臨更嚴重傷害,依《刑法》第二十三條正當防衛,主張行為不罰或減免、減輕其刑,另外,亦可依《刑法》第五十七條及第五十九條,請求斟酌其犯罪動機,減輕其刑。記者方佳怡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648408/IssueID/20110906


圖為林志成參加世界健美先生台灣區選拔賽照片。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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