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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通姦除罪化走勢

本帖最後由 馬龍 於 2016-10-20 07:36 編輯

通姦罪 只剩穆斯林與台灣

〔記者陳炳宏、項程鎮、張筱笛、楊國文/台北報導〕南韓憲法法院裁定通姦罪責化法條違憲,我國多數法界與婦團意見,認為台灣也應該儘快將通姦除罪化,法務部過去一直以無社會共識為藉口,事實上除罪化早已是世界趨勢,不該再有任何推託藉口。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指出,通姦罪早該廢除,夫妻感情的事本來就不能用法律解決。長期關注婦權議題的岳珍律師指出,通姦除罪化是世界趨勢,目前僅剩下我國與信奉伊斯蘭教等國家有通姦罪,中國則規定不得與軍人配偶通姦。

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昨天回應,法務部前年做過民意調查,有七成多民眾認為刑法通姦罪不必廢除,而目前通姦罪對不同性別未有差別處罰待遇,未違反平等原則。

司法院官員指出,大法官會議於九十一年底,針對通姦罪做出釋字第五五四號的合憲解釋,解釋文指各國國情不同,為維持婚姻和家庭制度,及社會生活秩序,通姦罪未逾越立法形成自由的空間;釋字第五五四號解釋出爐後,至今尚無人再聲請釋憲。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表示,過去二十年,婦團倡議通姦除罪化時,就提到通姦應是個人道德懲治,不該用國家權力處罰,過去在談廢除刑法通姦罪時,法務部以韓國仍保有這項罪刑為由,未積極推動,現在韓國廢除,國內更應該要趕快跟進修法。

林秀怡說,刑法所訂通姦罪違反國際公約,不利於女性的性別平等,過去法務部一直以無社會共識為藉口,現在既然國際多認為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權益的精神,就應盡速廢除,不該再有任何推託藉口。

https://tw.news.yahoo.com/%E9%80%9A%E5%A7%A6%E7%BD%AA-%E5%8F%AA%E5%89%A9%E7%A9%86%E6%96%AF%E6%9E%97%E8%88%87%E5%8F%B0%E7%81%A3-0022100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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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應否除罪化 于美人:夫妻關係回不去

〔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二月底南韓通姦除罪化,廢除有62年歷史的通姦罪,全世界變成只剩台灣與信奉伊斯蘭教等國家有通姦罪,于美人2年前婚變驚動全台,現瘦到撞臉陳妍希,成功走出婚變,昨對此瀟灑說:「通姦罪到底懲罰了誰?」

于美人離婚風波鬧得滿城風雨,前夫「James」王維倫被羅霈穎爆曾企圖性侵于美人朋友,當時遭James回嗆限3天內道歉。于美人說:「台灣通姦罪廢了也沒用,因為這件事還要上法院去告,最後得到了什麼?易科罰金?而且通姦罪告成了,夫妻之間的關係會回來嗎?」她猜台灣最終會廢通姦罪,是時間的問題,但除非配套措施完案,否則要廢真的難。

Doris:兩人違反契約 民法處理就夠了
閃靈團長「Doris」葉湘怡則贊成台灣廢除通姦罪,她說:「動用到刑法來罰這種事,怎麼也想不通,兩人之間的契約違反,用民法來處理就夠了,又不是伊斯蘭國。」

高凌風在世時,金友莊曾傳給高戴綠帽,她也反控高凌風在國外偷吃,她對此議題嚴肅說:「全世界雖然只剩台灣和回教國家有通姦罪,台灣沒廢,可能是因國情等緣故,但廢不廢除都各有利弊。」語畢,她說會詳細研究通姦罪。

雞排妹向來很敢講,這回異常低調,經紀人連忙滅火:「雞排妹還沒結婚,這應該去問已經結婚的人,通不通姦跟結婚沒有直接關係。」

E奶「蹦乳妹」周依宸曾讓余祥銓變小王,她說:「通姦罪代表台灣人道德價值很高,我無法接受另一半偷吃。」此外,她先前與「亞洲舞王」羅志祥私下互傳訊,但慘遭羅志祥經紀公司回應「根本不認識」,對此她說:「他要這樣講那就這樣吧。」

 

 

https://tw.news.yahoo.com/%E9%80%9A%E5%A7%A6%E6%87%89%E5%90%A6%E9%99%A4%E7%BD%AA%E5%8C%96-%E4%BA%8E%E7%BE%8E%E4%BA%BA%EF%BC%9A%E5%A4%AB%E5%A6%BB%E9%97%9C%E4%BF%82%E5%9B%9E%E4%B8%8D%E5%8E%BB-000107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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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馬龍 於 2015-3-11 16:59 編輯

支持通姦除罪化!

 

舔私處沒露臉 夫不算通姦

僅有鹹濕照 沒性交證據 妻告不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311/36430366/%E8%88%94%E7%A7%81%E8%99%95%E6%B2%92%E9%9C%B2%E8%87%89%E5%A4%AB%E4%B8%8D%E7%AE%97%E9%80%9A%E5%A7%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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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議題 準大法官這樣看》通姦除罪化 多說Yes

中國時報【楊孟立、陳志賢╱台北報導】

蔡英文總統提名的7位大法官,在接受民間團體問卷調查時,多贊成通姦除罪化。6位已到立法院接受審查的準大法官,4位明確表示應將通姦除罪,2位立場保留,但也傾向通姦除罪化。準大法官張瓊文被立委詢問時更明確宣示,「婚姻不能用刑法維繫」。

準大法官們的見解,卻與民意有所落差。根據法務部3年前委託民調公司電訪結果顯示,82.2%受訪者不贊成廢除通姦罪,贊成者僅16.8%。對於婚外性行為應否以刑責處罰,85%贊成處罰通姦,13.3%認為無罪。

大法官被提名人張瓊文日前在立法院答覆立委陳曼麗詢問,是否贊成通姦除罪化?張瓊文不假思索地說:「贊成」,並表示用通姦罪維繫婚姻只能維繫表面,法律介入婚姻,會讓雙方心裡疙瘩更深,更會造成子女心中陰影,因為「婚姻不能用刑法維繫」。

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昨天被藍委楊鎮浯問及是否支持通姦除罪化?黃瑞明表明支持,但他強調,所謂除罪並不是合法,除罪跟合法有很大的距離。

大法官被提名人許志雄也表示,通姦除罪化乃時代趨勢,主要原因出於法律與道德界線的考量,認為婚姻外的性行為固然與道德有關,但道德不應無限上綱,想要藉由通姦罪規定強行道德規範,難免陷入法律萬能的迷思。

許志雄也認為,通姦罪的存在往往讓女性處於較男性不利的地位,與性別平權的精神有違,至於權利與制度方面,通姦罪直接面臨的是性行為自由與婚姻家庭制度的衝突問題。

大法官被提名人詹森林則指出,以刑罰科處通姦之人及其相姦之人,逾越比例原則,且無法達到刑罰目的。至於通姦有害社會善良風俗,應以刑罰裁之,更屬無稽之談。

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蔡?燉在答覆婦女新知基金會的問卷時,僅保守表示,許多國家早已廢除通姦罪,國內也有許多學者呼籲除罪化,但目前國內婦女尚難以接受。然而,審度國際局勢,我國是否仍要繼續維持該罪,值得進一步省思。

司法院長被提名人許宗力也沒給出明確答案,他說,雖然表示通姦除罪化是政治部門的政策決定問題,司法部門不宜表示意見,但仍須進一步去思考,通姦罪的追訴審判過程會否過度侵犯隱私,而通姦罪對於婚姻維護是否真有幫助?

https://tw.news.yahoo.com/%E5%85%A9%E5%A4%A7%E8%AD%B0%E9%A1%8C-%E6%BA%96%E5%A4%A7%E6%B3%95%E5%AE%98%E9%80%99%E6%A8%A3%E7%9C%8B-%E9%80%9A%E5%A7%A6%E9%99%A4%E7%BD%AA%E5%8C%96-%E5%A4%9A%E8%AA%AAyes-215004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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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決議 通姦除罪化

以防遭性侵者不敢舉發「避免下個林奕含」

 
 
 
北市議員童仲彥外遇
今年1月被踢爆毆妻又外遇,還在記者會上對曖昧對象邱惠美公開示愛,3個月後與妻子李秀環離婚

【綜合報導】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昨決議,應廢除《刑法》通姦罪,若無法馬上廢止也要修法規定不能單獨對配偶撤告。此決議昨引爆熱議,司改委員林志潔指出,除罪化能避免遭性侵者憂慮挨告通姦而不敢舉發,避免再有女作家林奕含事件;委員紀惠容也希望「女人不要為難女人」;但台灣女人連線發言人黃淑英痛批,此決議「與民眾期望背道而馳!」通姦罪涉及對家庭的承諾,「外遇的人等同對家庭背信!」

通姦是否除罪,法務部四年前曾網路民調,百分之八十五的民眾反對廢除通姦罪,日前輕生的女作家林奕含事件,外界質疑此案可能因擔心師母提告通姦,當年才未舉發老師。而按我《刑法》規定,已婚者與人通姦,跟相姦者均最重處一年徒刑,《刑事訴訟法》另有例外規定,為維護婚姻和諧,可在通姦案中單獨對配偶撤告,僅告相姦者,也就是撤告配偶「只告小三小王條款」。 

藝人于冠華劈腿
2006年被拍到帶美眉開房間,事後與藝人妻子方文琳協議離婚,結束10年婚姻

廢除單獨撤告配偶

昨通姦除罪化議題成為司改分組討論焦點,與會委員指南韓、日本等國家都陸續廢除通姦罪,委員、勵馨基金會理事長紀惠容指出,根據法務部統計從二○○八年至二○一五年十月間,因通姦和相姦被起訴的女性人數高達二四○九人,佔五十二%,男性則佔四十七%,而女性遭判決有罪者達五十八點四%,因大老婆常對丈夫撤告,委員、律師賴芳玉也指出,此條文「傷害所有的女性」。
該分組認為,國內已有相關法律維護婦女遭家暴、保障夫妻財產和婚姻權益,通姦罪的存在愈趨薄弱,且單獨對配偶撤告的但書,導致女性遭處罰者高於男性,另為避免遭受性侵害者因擔心被追究通姦罪,而不敢舉發,因此決議廢除通姦罪,若無法立即廢除,也應該刪除可單獨對配偶撤告的但書規定。法務部昨表示,將研議如何修法,但也提醒目前多數民意支持通姦罪,未來如何說服立委恐是難題。 

國民黨前立委吳育昇偷吃
2009年11月11日帶鋼琴老師孫仲瑜到台北大直薇閣旅館開房間,事後出面道歉並閉關自省

李秀環:結婚無意義

《蘋果》昨試訪曾爆出軌的名人看法。先前陷入毆妻卻對新歡邱惠美告白的北市議員童仲彥,昨晚表示「沒想法,歹勢」,已跟童簽字離婚的李秀環受訪則反對通姦除罪化,她表示,若除罪化,結婚已無意義,「配偶今天可以小三、明天可以跟小四在一起,那就不需要對婚姻承諾了。」至於曾有助理小三的北市議員王世堅、傳出過和熟女上摩鐵的名廚阿基師等,昨均未聯繫上,立委吳育昇也不評論此事。
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一向支持通姦除罪,希望立法院盡速修法通過。兩性專家吳娟瑜也認為,除罪化是先進國家趨勢,未來女人不能再依賴別人(指法律)管老公,對此決議她表示「恭喜、支持!」但台灣女人連線發言人黃淑英則痛批,此一決議「與民眾期望背道而馳!」 

司改委員認為除罪化能避免再有下個林奕含。資料照片

有利學生舉發狼師

補習教育全國總會總會長丘昌其認為,通姦除罪化有利受害學生舉發狼師,但不應只關注補教業。網友昨揶揄此決議,「愛偷吃的應該很高興。」但也有認為「《刑法》管家務事本來就不正常。」此外,昨分組另決議,應讓滿十八歲的女性有墮胎自主權、警察可直接拘提剪斷電子腳鐐的假釋性侵犯等。 

通姦罪撤告表

●妻單獨撤告夫 835件
●夫單獨撤告妻 648件
●妻撤告夫與小三 1269件
●夫撤告妻與小王 739件
統計數字為2008年到2015年10月
資料來源:國是會議會議紀錄 

通姦應除罪化理由摘要

●為了保護弱勢配偶才有通姦罪,但如今已有《家暴防治法》、《性侵害防治法》《民法》也有處理夫妻財產、子女監護相關規範,通姦罪的正當性愈趨薄弱
●通姦罪規定告訴人可對配偶單獨撤告,無法發揮懲罰配偶的目的,也導致女性(第三者)因通姦罪成為受刑人數高於男性
●性侵害案件若因證據不足無法定罪,恐反被性侵嫌犯的配偶提告通姦,導致受害人不敢舉發遭受性侵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各國通姦除罪概況

●無罪 
˙日本(1947年廢除) 
˙義大利(1969年廢除) 
˙德國(1970年廢除) 
˙法國(1975年廢除) 
˙韓國(2015年廢除) 
˙奧地利(1997年廢除) 
˙中國、香港、新加坡、挪威、瑞典、丹麥(均無通姦罪) 
●有罪 
˙台灣(1年以下徒刑) 
˙印尼(1年以下徒刑) 
˙印度(5年以下徒刑) 
˙沙烏地阿拉伯、埃及、蘇丹、土耳其等國 
●部分無罪 
˙美國喬治亞洲等20多州除罪,另20多州有罪 
資料來源:法務部、《蘋果》採訪整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519/37655169/%E5%8F%B8%E6%94%B9%E6%B1%BA%E8%AD%B0%E9%80%9A%E5%A7%A6%E9%99%A4%E7%BD%AA%E5%8C%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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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對通姦配偶撤告」 可能宣告違憲

   
大法官今天將做出791號解釋文,說明刑法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可單獨對通姦配偶撤告」是否違憲。圖為3月31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資料照)

大法官今天將做出791號解釋文,說明刑法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可單獨對通姦配偶撤告」是否違憲。圖為3月31日憲法法庭言詞辯論。(資料照)

2020-05-29 05:30:00

只對外遇對象提告 條款不公平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大法官預定今天將做出七九一號解釋文,說明刑法二三九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二三九條但書「可單獨對通姦配偶撤告」是否違憲;據了解,這條但書造成配偶可對發生外遇的另一半撤告,只對外遇對象提告,被多數婦團和不少法界人士視為不公平條款,宣告違憲的機率很高,以讓「小三」、「小王」受到相同的法律對待;據悉「通姦罪」也很可能宣告違憲,不過,觀察重點在於是部分或全部違憲。

大法官若今天宣告通姦相關條文全部或部分違憲,是史上第六次推翻前人見解,變更解釋,已判決有罪確定的釋憲當事人,可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獲判無罪後聲請刑事補償。

條文違反「告訴不可分原則」

十八年前大法官所做五五四號解釋曾宣告通姦相關條文合憲,本屆大法官卻再度拿出來審查,且不但通過三人小組審查,交付全體十五名大法官會議表決也通過「受理」,顯示本屆大法官看法有所轉變。司法院刑事廳於三月三十一日的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上,也罕見放棄替自身辯駁機會,認為刑訴法二三九條及與法務部會銜通過的刑法二三九條違反平等與比例原則。

刑訴法二三九條規定「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也就是若只撤回對配偶的告訴,對相姦人的提告仍有效,不少法界人士認為此條文違反「告訴不可分原則(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告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應該是「同告就要同撤」才符平等原則。司院刑事廳對前述看法,承認該條文「有問題」。

至於刑法二三九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意即以通姦罪處罰外遇者、相姦罰第三者;此條文會不會全部宣告違憲或做部分違憲?法界有不同看法,一派認為外遇者與元配締結婚約,違反忠誠義務出軌,處罰通姦有理,但不應處罰不在婚姻關係內的第三者,因此大法官有可能宣告相姦違憲,仍保留通姦罪。另一派認為,通姦與相姦是同一行為,不可能「出軌沒有共犯」,大法官應宣告整條全部違憲。

通姦罪 也很可能宣告違憲

但也有人認為,通姦是否成罪是立法者的選擇,大法官應尊重立法權,不會僭越憲政體制。綜觀古今,大法官只有一次宣告整條實體法違憲,即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六條「栽贓誣陷或捏造證據誣告他人犯本條例之罪者,處以其所誣告之罪之刑」,反坐規定過於離譜,且本來就有誣告罪可罰,因而整條廢止。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7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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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關鍵理由」通姦除罪 台北、嘉義2小三立即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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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惠
通姦除罪化示意圖/TVBS

通姦罪正式除罪化!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29日)作出解釋,刑法通姦罪、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均違憲,立即失效。目前因通姦罪確定在關的33人,其中台北、嘉義2名女子沒有其他刑案在身,今可立即出獄重獲自由。


通姦除罪化爭議許久,目前亞洲非回教國家中,僅剩我國尚未除罪。司法院長、大法官許宗力今下午4點於憲法法庭宣示釋字第791號解釋結果,宣告通姦罪因限制《憲法》所保障的性自主權、不符合《憲法》的比例原則等5項理由違憲,自解釋公布之日起立即失效。


法務部統計目前全國因妨害家庭等罪入獄的受刑人共33人,其中2名女子單純只犯妨害家庭罪,今即可釋放出獄重獲自由。其餘31人因還涉及其他案由無法立即出獄,但受惠通姦除罪化,在重定應執行刑後亦可縮短刑期出獄。



大法官宣告違憲5大理由如下:


(1)系爭解釋作成當時(91)年對於婚姻與家庭之社會通念,於多年後已發生重大變化。就法制面而言,國際間如韓國憲法法院、印度最高法院等已相繼宣告通姦罪違憲,我國相關法制亦有演進,例如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48號解釋後,婚姻不僅僅是承載社會功能之制度,更是個人權利、人格之展現,故系爭解釋有予檢討之必要。


(2)系爭規定一之行為規範部分限制憲法第22條保障之性自主決定權及隱私權;制裁規範則構成對憲法第8條人身自由之限制。對前開權利之限制,應採較嚴格之審查。


(3)系爭規定一之立法目的在於規範夫妻間之忠誠義務,以維持婚姻與家庭制度,惟社會與法制變遷之下,難認為係合乎憲法價值之特定重要法益。


(4)縱該立法目的合憲,系爭規定一亦不合乎比例原則:就一般預防及特别預防而言,均無助於維繋婚姻家庭;其所欲達成之目的,亦可藉由民事方式達成,故系爭規定一之刑法手段,並非最小侵害手段;系爭規定一採自由刑之處罰方式,與其欲保護之利益間,不符狹義比例原則。


(5)系爭規定一結合刑法第245條第2項宥恕規定及系爭規定二,實際上形成判決有罪之女性被告多於男性被告之性別差異,有違憲法第7條等語。

https://tw.news.yahoo.com/%E9%80%9A%E5%A7%A6%E7%BD%AA-%E9%81%95%E6%86%B2%E5%8D%B3%E5%88%BB%E5%A4%B1%E6%95%88-33%E5%90%8D%E7%BD%AA%E7%8A%AF%E5%B0%87%E7%AB%8B%E5%8D%B3%E9%87%8B%E6%94%BE-101517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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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罪!網紅律師曝「受益最大者」:男女偷吃比例驚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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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劇《夫婦的世界》外遇劇情狗血。(示意圖/ JTBC Drama 臉書)

昨( 29 )日下午 4 點,司法院大法官作出解釋,宣告《刑法》 239 條通姦罪違憲,正式除罪化,並且從即日起失效,消息曝光立刻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對此,網紅「楊律師」在臉書發文指出,通姦罪除罪後,最大受益者除了姦夫淫婦,還有警察、檢察官、刑庭法官、書記官,因為案件量會減少,同時透露多年抓姦的統計結果,男女比例與外界想像不太一樣。

楊律師憶起剛當上律師時,常半夜跟著徵信社破門而入抓姦,拆散別人又有錢賺,幾乎全台灣都抓過,笑稱「不知為何大家都特別喜歡去內湖某間 motel 通姦,但那間無路可逃超好抓」,原先以為都是男方外遇居多,但多年抓姦的統計結果,發現老公通姦的比例只比老婆出牆略高一些而已。

楊律師透露,徵信社主要賺 2 種費用,先收跟監跟拍的費用,若要抓姦時,就會找律師及報警,姦夫淫婦帶到警局時會先談和解,若能談成,徵信社能抽成 3 至 5 成,後者才是最大收入來源。至於衝第一線的其實是「外務員」,邊開車邊拍,半夜在愛的小窩門外站崗,拍下牽手擁抱的畫面,少數特殊情況下,必須冒險爬牆潛入,若沒拍到東西,回去會被經理罵,有些經理還會扣薪,外務員也沒底薪,只有時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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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239 條通姦罪違憲正式除罪化。(示意圖/翻攝自 Pixabay )

楊律師也提到,現在通姦除罪化後,徵信社只剩收跟監跟拍的收入,這代表徵信社將在這一兩個月內極速瘦身,很多經理及外務員可能面臨失業。此外,通姦除罪化後受益最大的是警察、檢察官、刑庭法官、書記官,因為案件量會減少,「姦夫淫婦也會受益,因為沒有刑責,也不會在警局簽下百萬和解書,民事訴訟的賠償金額很低,對有錢人根本是零錢,對名下沒財產的人更無所謂,這也代表受害的正宮最多只能拿到一點點分手費」,反問「扣掉律師費及裁判費後還剩多少?能強制執行拿到手的又剩多少?」

楊律師認為,通姦除罪化的結果其實有好有壞,壞的部分只被討論到一小部分而已,希望未來民事庭能提高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行情」,唯有如此才能讓通姦除罪化的壞處盡量減少。(編輯:賴詠璿)

https://tw.news.yahoo.com/%E9%80%9A%E5%A7%A6%E9%99%A4%E7%BD%AA-%E7%B6%B2%E7%B4%85%E5%BE%8B%E5%B8%AB%E6%9B%9D-%E5%8F%97%E7%9B%8A%E6%9C%80%E5%A4%A7%E8%80%85-%E7%94%B7%E5%A5%B3%E5%81%B7%E5%90%83%E6%AF%94%E4%BE%8B%E9%A9%9A%E5%91%86-014431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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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罪宣告違憲 實施85年立即失效 民事責任仍不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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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偉信、張理國、林縉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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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9日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規定違憲,立即失效。司法院長許宗力(右三)率大法官在憲法法庭宣讀釋憲結果。(張鎧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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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社會主義前進等團體在司法院外舉行記者會,成員高喊「徹底廢除通姦罪」等口號。(張鎧乙攝)

實施85年的《刑法》通姦罪,遭司法院大法官認定違反憲法保障性自主權及比例原則,29日作成釋字791號解釋,宣告違憲、立即失效;《刑事訴訟法》配偶撤回告訴不及於相姦者規定,也因違反平等權及通姦除罪,同樣失去效力。

政院對通姦釋憲結果表尊重,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說,釋憲結果不代表通姦行為可被容許,或可不用負法律責任。通姦行為破壞家庭與婚姻,通、相姦的行為人仍要負民事賠償責任,「請不要誤解」。

綠委指 偷吃不用關賠錢洗門風

立委鄭運鵬在臉書說,如不是立委,他不會知道除罪化是指刑事責任,民事賠償另判,用淺顯易懂10字解釋就是「偷吃不用關,賠錢洗門風」;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說,現有法律造成訴訟刑案對女性不利,她支持釋憲結果;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說,感情的事不是透過刑罰就可達成保護目的,如侵害配偶權可回到民法處理。

違憲結果出爐,因通姦罪入獄的5名受刑人立即釋放;目前偵查中所有通、相姦罪案,包括元祖少東被控通姦等,都將獲不起訴處分;法院審理通相姦罪案將不再審理,判決免訴。

司法院強調,共6件、7位民眾聲請釋憲,7人將可請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撤銷定讞判決改判無罪。19位法官裁定停審、提出釋憲的21件通姦案,被告都可獲判免訴。

通姦罪爭議,18年前大法官曾作出釋字554號合憲解釋,但二度釋憲,15位大法官僅吳陳鐶1票不同意,以壓倒性14票同意認應重新檢討通姦罪合憲性。

吳陳鐶反對 難道贊成多夫多妻

吳陳鐶在意見書直陳,「一個文明、法治社會,難道要容許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甚至多夫多妻的婚姻制度?難道要容許男女不平等、婚姻人格倫理秩序蕩然無存,各個家庭支離破碎、婚生與婚外性行為所生子女,均在不正常環境中成長,造成動盪不安的國家社會,而危害國家社會發展?」

本件是大法官首件在憲法法庭宣示結果的解釋案。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說,通姦罪雖違憲,但大法官仍肯定婚姻、家庭制度的社會價值,且婚姻關係中個人人格自主也同樣重要。通姦罪違憲失效後,仍得藉由民事法律規定維護家庭與婚姻。

婚姻制度 藉由民法規定維護

大法官認為,婚姻受憲法保障,但隨社會自由化及多元化,及同性婚姻合法化,須與時俱進重新定位及評價,況且禁止有配偶者與第三人間發生性行為,是限制個人得自主決定與何人發生性行為的自主權,屬憲法基本權。

因通姦罪導致的不利益顯大於公益,大法官認定違憲並立即失效,刑事訴訟法關於通姦撤告效力不及於第三人,條文也違反平等原則,同時宣告違憲且失效。

根據法務部研究,亞洲最早通姦除罪化是日本,除了伊斯蘭教國家,亞洲僅剩北韓、菲律賓與柬埔寨以刑法懲罰通姦。在美國2019年還有19州將通姦視為刑事犯罪,但已少有被起訴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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