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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的頭銜,就可以墊高收費的標準。

可是,「法學博士」耶?做什麼「晤談」?

說「晤談」,只是閃避「心理諮商」的閃避作法,真正要做心理諮商要有正式執照的耶?不然就是違法,要受罰的哦!

為什麼這些「藍腦」人總不規規矩矩、正正派派的做事情呢?這樣,還要當大家的副總統?

賴佩霞.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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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辛苦,就怕不公平;不怕卑微,就怕不公義。
可以哭泣,不要洩氣;可以悲傷,不要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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