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蘋果日報報導,鐘姓、林姓少女是單親家庭,平日常與不務正業的李男等廝混,前年3月,李男與鐘姓少女等五人又在外鬼混,一行人在新莊運動公園發現正在散步的大學生情侶,五人竟持兩個水桶及鋁棒、鐵棍等襲擊情侶,還用水桶蓋頭洗劫財物。
過程中女大生奮力反抗,李男、朱男將女大生痛毆倒地,還以鋁棒打傷其右眼,隨後與朱男將女大生架起拖往花圃,強脫衣物,兩人並以手和樹枝侵犯女大生胸部,還以手指性侵,鐘姓少女和林姓少女等則圍觀嘻笑。
據報導,接著朱男要邱男將男大生帶過來,強脫其衣物,要他與女友當眾表演「活春宮」。男大生不從,李男便恫嚇:「你不來的話,我就用這根鋁棒捅進去弄死她!」其他人除在旁觀看、把風,鐘姓少女更用手機的LED燈打光,直到有人靠近,這群惡男惡女才罷手。男大生後來顧不得全身赤裸,向路人求助報警。
報導指出,警方後來循線逮捕五名惡男女,一審判決李、邱及朱三男須分別賠償450萬元、600萬元確定。法官認為兩名少女不僅毆傷女大生,也在旁觀看逼演活春宮,且事後在兩人身上搜出被害情侶的財物,顯見並非無知涉案,父母未善盡管教、監督責任,因此要求兩少女及鐘父、林母都須與三男連帶賠償45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