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員陳重嘉之父、前立委游月霞前夫、前立委陳朝容(60歲),前年12月3日傍晚5時07分許,涉嫌在陳重嘉競選總部藉機摸一名女助理大腿,彰化地方法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決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陳朝容獲悉後僅表示,一切交由律師處理。判書指出,陳重嘉女助理控訴,當天陳朝容以交代政治獻金資料為由,坐在她位置左邊,並以右手觸碰其左大腿,她一開始認為是不小心碰到的,因此不以為意,沒想到幾分鐘後,陳朝容拿了6千元給她,作為工作獎勵,又過了2分鐘,陳又以要教她製作政治獻金法申報表為由,刻意坐在旁邊,趁她不及抗拒之際,先把右手放在其大腿處2、3秒,接著就滑向她大腿內側,她斥責「你在幹嗎?」並揮手撥開,對方才離去。判決書指出,陳朝容否認犯行,強調自己只是要講解如何記載政治獻金法申報表,講完就離開了,並沒有把手放在助理的大腿上,如果真有性騷擾行為,當事人當時為何不大聲呼救或斥責?法官勘驗辦公室監視器錄影帶,認為監視器雖未拍到摸大腿動作,但陳朝容在數分鐘內,三度進出原告辦公室,且原告指其從未遇過這種事,因時間短暫,她當下是愣住,接著才開始生氣、覺得委屈,而服務處裡都是陳朝容的樁腳,她覺得當下反應也沒用,皆非違背常情。且原告下班前傳line給丈夫「有重要的事要講」,回家後大哭、向丈夫訴說遭性騷擾之事,被害人丈夫當晚氣得找里長、友人陪同,到服務處找陳朝容、陳重嘉父子協調理論,並觀看案發時錄影帶。法官認為陳朝容為逞一己私慾,竟在兒子服務處內觸碰原告大腿,甚而將手滑進大腿內側,不尊重原告身體自主權,至其心理狀態受影響,且被告犯後飾詞狡辯、不知悔悟,也未與原告達成和解,犯後態度欠佳,因此量處該刑,以示懲戒(鄧惠珍/彰化報導)想知道更多,一定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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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辛苦,就怕不公平;不怕卑微,就怕不公義。 可以哭泣,不要洩氣;可以悲傷,不要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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