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搭訕不敢說
警方調查,在逢甲商圈賣衣服的潘姓女子(二十二歲)穿著時尚、身材瘦高,上月七日凌晨三時許(3:58AM)下班返回華夏巷住處,看到一名穿外套、西裝褲、微胖的男子在住家對面喝飲料,她停好機車後男子走過來,她假裝回頭拿東西,發現男子竟盯著她猛看。
潘女趕忙躲進屋內,從門縫往外看,赫見男子也從門縫看進來,把她嚇了一跳,直到一、兩分鐘後男子離去才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根據男子的機車車牌,查出是三十三歲的林姓男子所為,日前通知他到案,發現林男已婚擁有碩士學歷,在台中工業區擔任工程師。
林男向警方表示,當晚和朋友在逢甲聚餐,結束後在福星路、華夏巷口喝飲料,發現潘女獨自騎車返家,看她身材好且濃妝豔抹,直覺應是「夜店咖」想搭訕,但靠近時卻不敢開口。
最高罰3萬元
警員問他為何在潘女門前守候?林男說,只想單純惡作劇,等潘女出門時嚇她。由於林男並未有騷擾言行,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院,可處三天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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