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9 11:55〔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許姓中年男子去年在1連鎖量販店覬覦妙齡女子美色,竟趁她步出量販店門口不注意之際,偷摸她的鼠膝部等隱私處,被害人不滿叫林男「不要走」,打算報警,卻遭林男嗆聲「揍死妳」,但他庭訊否認犯罪;高等法院今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林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林男與被害的妙齡女子小倩(化名)素不相識,去年6月28日上午10時許,趁小倩在選購麵包時,竟在她身後一路尾隨,直到她剛步出該量販店門口時,出其不意正面偷摸她的鼠膝部、右大腿前側深處等隱私部位。
小倩受驚大叫,引起旁人注意,她氣沖沖問林男「你在幹嘛」,林男竟反問「是妳在幹嘛」,小倩決定報警,要求林男:「不要走」,林男卻反嗆「揍死妳」。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罪,辯稱當時是小倩先擦撞他,他因此回頭看,她還指責說「在幹什麼」,他才故意從側面拍她的腰部一下,未碰觸她隱私部位,林也承認說過「揍死妳」等話,只是「嚇嚇她」而已。
不過,小倩描述林男對她性擾騷經過指出,林男從她進入量販店選購麵包開始即一路尾隨,「我往前,林男就往前,我往後,林男就往後」,因此開始注意林男應該是刻意跟隨她的腳步。
她說,後來決定不買麵包,才剛走出量販店門口之際,林男就突然從正面偷摸她的鼠膝部、右大腿前側深處,明顯是故意抓的,請求法院將林男判刑。
高等法院審理認定林男犯行明確,審酌他在量販店門口的公共場所對被害人性騷擾,且犯後否認,無悔意,今判他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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