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肉搜 渣男殺正妹落網
交往25天 被甩竟下毒手
王信仁(左圖,翻攝臉書)不滿分手,竟用水果刀刺殺年僅21歲的邱女(右圖,翻攝臉書)15刀。陳宏銘攝
【陳宏銘、李易親╱屏東報導】屏東縣國小校園女子慘遭毀容刺殺命案,檢警鎖定死者邱女僅交往25天的前男友王信仁涉嫌重大,昨晨他出面說明,否認行兇,但警方出示他進出命案現場監視畫面等證據後,他坦承因不滿邱女提分手,並懷疑女方移情別戀,才以臉書假名誘殺邱女,警訊後依殺人罪移送,檢方以王男涉嫌重大、有逃亡之虞,聲押獲准。邱女親友昨痛批王男「沒人性,應判死刑」,近百名網友一度聚集警局門口想痛打他。
警方調查,高雄市邱姓女子(21歲)前天清晨被發現陳屍高樹鄉一所國小籃球場旁,遭砸臉毀容,胸腹被刺多刀,褲子褪至膝蓋,檢警前晚相驗,初判致命傷有頭部嚴重撕裂傷、兩側頸動脈出血、胸腹部15處刀傷,共計刺穿心臟、肺臟各1刀,腹部13處刀傷,手法兇殘。
警方昨帶著王嫌(戴安全帽者)尋找丟棄的兇刀等證物。警方提供
監視器畫面揪兇手
警方鎖定邱女前男友王信仁(33歲,離婚,妨害性自主、強盜、傷害等前科)涉嫌重大,昨晨王男到案說明,辯稱「我是來說明的,我沒殺人」,相當冷靜。警方隨即讓他看邱女橫死慘狀,問他為何忍心將愛過的人殺害至此,再播放王男進出命案現場監視器畫面,及嗆聲邱女的臉書截圖、通聯等證據,王男見無法抵賴,才坦承行兇,但他表情木然,無太大情緒反應。 王男供稱,他與邱女去年12月31日在臉書結識,2天後邱女與他在高雄同居,上月24日邱女以他工作不穩定、情緒易怒等理由提分手,枉費他交往期間對邱女百般呵護,分手後邱女竟刻意閃躲。
故布疑陣佯性侵案
警方查出,兩人分手隔天,邱女搬回高雄美濃阿公家,並請鍾姓乾哥協助搬家,疑被王男發現,懷疑女方移情別戀,事後邱女在臉書封鎖王男,也斷絕通訊,讓王男動了殺機。 警方調查,本周三王男以臉書「張俊傑」假名,以社團交友名義約邱女在晚上9時於高樹鄉一所國小碰面,並傳訊告知邱女在籃球場有幾名朋友可認識,他先埋伏附近,當邱女走近,即上前以童軍繩將邱女勒昏,拿磚頭、水泥塊猛砸臉部,再持水果刀刺殺邱女胸腹部,並褪下邱女牛仔褲至膝蓋,故布疑陣讓警方以為是性侵命案。 王男又搜括走邱女財物200元、手機及證件後逃逸,沿路丟棄,邱女機車則被推落水溝,兇刀丟棄1公里外路上,犯案所穿衣服丟高雄林園區路旁。
里港警分局外群情激憤,有人揚言要修理王嫌。陳宏銘攝
群情激憤圍堵警局
案發後,網友肉搜po文指王男殺人,邱女友人也報警提供王男情資。王男供稱,他透過網路緊盯警方辦案,發現有臉友肉搜他,有人問他是否殺人,他辯稱未犯案,稱「就連一隻蟑螂我都不敢殺」等;朋友以「黑白兩道都在找你,被抓到會很慘」,勸他向警方說明,他才先到前妻住處探望子女後,昨凌晨到案說明。他否認性侵邱女,檢警在邱女下半身未發現外傷,但仍將採證鑑定釐清。里港警分局長蘇榮明說:「網友肉搜對王嫌形成龐大壓力,促成到案。」 昨晨6時,近百名網友得知王男到案,聚集里港警分局門口,邱女同事氣憤說:「把人殺的人不像人,太可惡,絕對要給他粗飽(痛打)。」屏東市劉男罵說:「一個女孩子不想交往,就把人打得人不像人,太離譜了,想到就抓狂,想打他。」 邱女親友說,邱女在小吃部上班,休假時會返家陪阿公出遊。邱女曾任職的傳播公司經紀人陳安說,邱女很乖巧,曾說阿公身體不好,為了幫忙家庭經濟才出來工作,「王男真惡質,冷血殺害一個小女生,法官一定要將他判死,還邱女一個公道。」
已遭鎖定不算自首
律師趙家光說,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另自首是檢警尚不知嫌犯身分,嫌犯主動到案,依法「得」斟酌減刑至一半;本案檢警已鎖定王男,王男到案並不符自首要件。 勵馨基金會屏東分事務所督導周志漁說,網路是交友便利工具,但網路許多訊息非真實訊息,建議年輕男女學會自保,另網友約見面應有朋友陪同,並選公開場合。屏東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黃瑞汝說,網路認識2天就同住實在太冒險,應觀察對方是否猜疑心重,有不良嗜好、虐待動物等危險特徵,若有危險情人特質,應趕緊遠離。
屏東女屍案時序
2016/12/31 王信仁在臉書上認識邱女 2017/01/02 邱女搬到王男高雄林園家同居 2017/01/24 邱女認為王男工作不穩定、情緒起伏過大,與王分手 2017/02/08 王男不甘心分手,化名邀邱女在屏東縣高樹鄉一所國小見面,晚上9時許殺害邱女 2017/02/09 民眾發現邱女陳屍籃球場旁;案發後網友肉搜王男,指涉案 2017/02/10凌晨零時 王男到案否認涉案,警方出示監視畫面等證據後才坦承行兇 資料來源:屏東縣里港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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