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SBS,PDSM,PMSM,JP(英語:John Lee Ka-chiu;1957年12月7日-),前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和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歷任警務處副處長,保安局副局長、局長及政務司司長。曾長期服役於香港警務部門。
李家超籍貫廣東番禺(今廣州市番禺區)[1],小學時期就讀深水埗五邑工商總會學校[6],中學時期於九龍華仁書院就讀,後投身皇家香港警察。[7][8]1977年成功投考警察,加入皇家香港警察,成為見習督察。[9]
1997年,李家超獲晉升為總警司。在任期間,曾經駐守於偵緝及情報等多個部門,及曾經出任不同偵緝部門的主管,包括刑事情報科情報搜集組、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及情報組、毒品調查科以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等等,擁有豐富偵緝經驗。在李家超領導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該科破獲了1994年的柳記豪迷魂黨案及1998年的馬草壟800公斤炸藥的張子強案等轟動案件。[9]
2002年,李家超被借調至保安局,以研究有關電腦罪行的立法等事宜,調回警務處後領導投訴及內部調查科投訴警察課。2003年,李家超獲警務處保送至英國倫敦的皇家防衛學院進修,同年回港,獲晉升為警務處助理處長,出任西九龍總區指揮官。2005年7月,李家超出任刑事部主管,在任期間親自負責徐步高槍擊案的偵緝事務[10]。2007年1月,李家超獲晉升為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擔任刑事及保安處處長。
2010年3月,李家超獲委任為警務處副處長(管理)[11][12],任內處理過偵緝人員流失率高等等問題[13],在任期間獲行政長官頒發香港警察榮譽獎章和香港警察卓越獎章。李家超任職副處長期間,經歷過由鄧竟成及曾偉雄擔任警務處處長,原定於2014年退休。2012年,李家超獲委任為保安局副局長,向警務處辭呈;惟由於通知期過短,李家超可能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此外,由於李家超在退休年齡前兩年離開警務處,故此他原定可以獲得的長俸將會減少約100萬港元[14][15][16]。
2012年,李家超獲得保安局局長向聘任委員會推薦,於同年9月12日透過行政長官辦公室公布他獲得聘任委員會通過,同年10月1日履新,成為保安局副局長[17][18][19][20][21][22][23][24][25]。同日,李家超向香港警務處提出辭呈,他將會於警務處服務至同年9月30日為止[26]。李家超亦透過警察公共關係科表示,他對於獲委任為保安局副局長感到高興,他了解保安局需要處理政策制訂及資源運用等影響深遠的事宜,他相信以其個人經驗和跟各香港政府部門的良好協作基礎,他可以在新崗位上負責[27],期望日後在不同的崗位上繼續服務香港市民[28]在任期間,他曾處理不少社會事件,其中反新界東北發展示威一役,其處理手法備受爭議。[29]
2014年6月,立法會正討論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示威者包圍立法會要求撤回,期間有警員混入示威群眾當中,涉叫囂煽動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事後戴回委任證。李家超事後否認警員扮示威者,質疑指控嚴重,要求發放消息者提出真憑實據,一個月後稱有派便衣警員參與遊行,但強調不會「扮示威者」。該次示威中,警方清場時抬走採訪中的香港電台記者,當晚在場的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指清楚聽到記者高聲表明身份,惟警方不加理會,更指摘記者「企得太前」。李家超堅持警方無錯,反指記者沒佩戴記者證,更稱警員不知其記者身份,被批「擘大眼講大話」。[30]
2017年6月21日,李家超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委任為保安局局長,成為主要問責官員,亦是香港歷史上首位警察出身的保安局局長。[31][32]
2021年6月23日,根據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提名和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印發《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李家超等4人職務任免的通知》(國人字〔2021〕159號),任命李家超為政務司司長,成為香港特區歷史上首位警察出身的政務司司長。[33][34][35]有評論認為是「武官治港」,但劉兆佳認為武官進入問責團隊後便會有文人所為[36];而事實上在英殖時期早已屢有出自警界或英軍的布政司/輔政司及總督的先例。
2021年6月28日至7月1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率領多名官員赴京出席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期間由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署理職務。[37][38]
2021年7月6日,李家超獲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首任主席;官守成員包括鄧炳強、曾國衛、徐英偉,非官守成員包括劉遵義、范徐麗泰、梁愛詩。[39][40][41]
2022年4月3日,有媒體披露李家超將參選香港行政長官選舉。[42]
2022年4月6日早上,香港中聯辦約見選委。有選委在會見後向媒體表示,李家超是中央唯一支持的候選人,呼籲選委支持。部分選委表示將提名李家超為行政長官候選人[43]。同日下午三時,李家超請辭政務司司長,即時開始休假。[44] 同日下午五時半,李家超於記者會宣布若辭職獲批,將參選202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45]
家庭和國籍[編輯]
李家超因服務於皇家香港警察而成為英國公民,為調任保安局而於2012年8月放棄英國國籍。而其妻子及兩名兒子亦被指持有英國國籍。[46][47][48][49]
李家超早於1970年代已成家育子,於1980年代獲得香港青少年服務處的「好爸爸」獎項,報導有指他頗重視家庭生活。[50]其兩子均於香港大學畢業。[51][52]
爭議言論及行為[編輯]
指元朗721事件當晚報案中心來電太多影響警方回應[編輯]
2019年7月21日晚,元朗發生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而警方被指應對速度反應緩慢及辦事不力,不但有市民報警極久而沒有警員到場處理,而且更有軍裝警員路經現場但不對案件作處理,警方亦因而受抨擊。而李在同年11月6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回應議員質詢時,稱警方當晚三次巡邏事發現場均沒有發現異樣及沒有人破壞社會安寧,又指當晚報案人數太多,達2.4萬人,是平時的一百倍,癱瘓了服務令到消息混亂使警方難作判斷形勢及案件真確性,才致警方應對緩慢。該說法被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是推卸責任,指市民當晚不斷報警原因是警方不執法。李回應指當日大量警力調到港島區致人手不足[53]。
指香港不能沒有警隊兼讚揚警隊克制[編輯]
在反修例運動期間,警方行動及拘捕方式備受爭議,包括對市民及示威者發射實彈及布袋彈等致其受永久傷害,還喬裝示威者,對示威人士無差別作濫捕而備受批評。在2019年8月12日會見傳媒時,李以外國警察作比較,指香港警察已相當克制;同時,他亦籲請外界勿在完成調查前作任何判斷,又指香港沒有警隊就無法維持治安,而就警方執法手段迴避傳媒提問;並指於8月11日,在尖沙咀警署外眼部受傷的女子是在承受沒有聽從警方指示的風險,強調警方使用的是最低武力[54]。2019年11月,李家超在區議會選舉前接受中國中央電視台專訪,指出「總書記已經說得很清楚,現在香港最緊迫的任務就是止暴制亂。而且總書記講的有關三個堅定支持,支持行政長官、支持警隊、支持我們司法機關」[55]。
考察新疆後認為反恐經驗值得香港參考[編輯]
2018年12月,時任保安局局長的李家超帶團到新疆考察反恐設施,包括當地的反恐戰術訓練中心。考察結束後,李家超表示新疆的反恐經驗值得香港參考[56]。
指大埔墟站中六生被警棍打是不實指控[編輯]
2019年9月7日,一名朱姓中六生在港鐵大埔墟站被防暴警察以警棍打至頭破血流,事後患上創傷後遺症,無法集中精神,須放棄應考香港中學文憑試。2020年4月9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教育界葉建源指朱因該事件的後遺症而可能失去前途,要求警務處長鄧炳強對朱道歉、賠償及慰問,和追究相關警員,李搶先回應,強調只是朱單方面自稱發生的事,並指市民不應只經大氣電波作指控,而應該向警察投訴科提供證據,直指葉說法不負責任,民主派議員即不滿起鬨[57]。
就對警察濫用武力的指控與泛民立法會議員舌戰[編輯]
2020年5月20日,李家超出席立法會會議回應議員質詢,不少泛民主派議員就警隊各種問題進行質詢。其中就著懲處違規警員問題上,李指已對相關警員作出訓斥,並認為「訓斥」也是一種懲處,同時強調如要進行其他刑事行動會按既定機制處理。民主黨議員尹兆堅不滿其說法,展示自己被警員用警棍打傷頭部及被噴胡椒噴霧等相片,批評李無視警隊濫暴、濫捕和傷害普通市民。同黨議員涂謹申隨後提到警長駕機車撞向人群事件,質疑「原來(訓斥)起點係佢可以升職」(原來訓斥起點是他可以升職)。李動怒,反斥「出賣良心嘅係議員」(出賣良心的是議員),稱議員有不滿可去投訴:並重申訓斥警員只是懲處機制的起點。隨後,工黨議員張超雄就警方會否制訂指引,避免在人行道上放置水馬,以免影響殘疾人士使用無障礙設施的問題作質詢時,李再次發難,長篇大論批評示威者。他表示警方是為了保護政府建築物而需要加強保安,才要放置水馬。他認為「根源就係暴力」,又謂議員如關心殘疾人士使用無障礙設施,就應該同聲呼籲停止暴力。張反駁:「破壞社會安寧嘅元兇係林鄭政府」(破壞社會安寧的元兇是林鄭政府),認為若非當局硬推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漠視以百萬計市民的訴求,就不會導致香港現有局面。公民黨議員郭家麒亦批評:「係咪話畀全香港人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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