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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5歲女命理師倒追62歲「真命天子」 判婚姻無效

25歲女命理師倒追62歲「真命天子」 判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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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07/05 20:43
  

(更新:新增動新聞)

台北市文山區樟新里2015年發生一樁奇聞,時年25歲的紫微斗數女命理師陳泓仰,為62歲里長陳文生算命後,發現喪妻的陳男命盤竟是她的「真命天子」,倒追8個月後結婚。沒有想到隔年陳文生就過世,事後陳文生的3名子女不認陳泓仰這個媽,提告請求確認婚姻無效,台北地院認定2人結婚欠缺見證人,今判婚姻無效。
 
陳文生的3名子女提告指出,陳泓仰與陳文生的婚約書上雖有陳文生胞妹與彭姓鄰長2名見證人用印,但事後陳女、彭男都表示婚約書上的用印不是他們蓋的,他們也沒有授權刻印及用印,而依《民法》規定,結婚須有2名以上證人,既然
陳女、彭男都否認見證,陳泓仰、陳文生的婚姻應屬無效。
 

女命理師陳泓仰則辯稱,正如《蘋果日報》新聞2015年4月間報導指出,2014年間陳文生想知道會不會連任里長,找她算命,她一看對方命盤,發現是「60年難得一見的有緣人」,兩人進而交往並論及婚嫁,但她母親認為兩人年齡差距過大,因而激烈反對,不僅向總統及台北市長陳情,還向陳男提議贈與陳男2000萬元作為條件,請求陳男不要再和她往來,甚至控告陳男妨害自由罪,直到台北地檢署認定她未受脅迫,將陳男不起訴,兩人才在2015年3月25日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
 
陳泓仰還說,陳文生在2015年1月婚前有電話通知胞妹及彭姓鄰長,並請求陳女、彭男擔任結婚見證人,同月陳女、彭男分別到陳文生家,見證兩人結婚真意後在婚約書上用印。陳泓仰強調,陳文生胞妹事後宣稱沒用印,實因對她有極深誤解及痛惡,才聯手彭男做出與事實不符的陳述,請求法官駁回陳男3子女訴求。
 
法官傳喚彭姓鄰長與陳文生胞妹出庭作證,彭男指出,他在2015年1月根本不知道陳文生要結婚,是同年4月看新聞報導才知道,「全部里民都知道了」,過了很久後陳文生才跑來跟他道歉說沒經過他同意用他的章當證婚人。
 
陳女則指出,她從頭到尾不知道自己是見證人,是直到陳泓仰與3子女爆發分財產糾紛,3子女才拿著婚約書給她看她是見證人,她甚至根本不知道陳泓仰與陳文生有結婚,「我只有看到報紙說不倫戀,也沒有仔細看到他們有沒有結婚,因為看到報紙寫不倫戀的時候,我已經一肚子火了!」
 
法官審酌,婚約書上見證人欄位雖有陳文生妹與彭姓鄰長的用印,但都沒有簽名,而且用印的位置工整一致,不像是出於兩個人,反而像是與填寫結婚人欄位者出於同一人之手,參酌陳文生妹與彭姓鄰長證詞,實際狀況有可能是陳泓仰、陳文生未免婚事受阻,而自行蓋用陳妹、彭男印章以完成結婚登記,然後再藉由媒體報導使他人無法再妨礙兩人交往。
 
法官最後認定,陳文生妹與彭姓鄰長在陳泓仰與陳文生申請結婚登記前,既未親見親聞兩人有結婚真意並願負證明責任,也無法證明兩人有在婚約書上親自簽名、用印,則陳泓仰與陳文生的結婚即不符合《民法》第982條之規定,欠缺兩名以上見證人,3子女請求婚姻無效應予准許。可上訴。(李奕緯/台北報導)

======  網友意見  ======


網友留言表示「個人覺得女命理師是真的愛上里長,母親都願拿2000萬來阻婚了,顯見家中不缺錢」、「只要見証人否認用印婚姻就無效,這等於是為很多婚姻不睦的人指點一條明路」、「哇~~~比八點檔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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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6:30
更新時間 20:43

北市樟新里長陳文生娶小37歲的妻子陳泓仰,曾引發社會關注。資料照片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705/138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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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嫩女命理師倒追61歲老里長 夫死後婚姻被判無效


2018-07-05 19:0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4年前24歲的紫微斗數女命理師陳泓仰,為61歲的北市文山區樟新里陳文生算命,驚覺喪妻的陳竟是她「60年難得一見的有緣人」,在不顧家人反對情況下,倒追並交往8個月後完婚。豈知里長隔年離世,他的3個子女不認女算命師這個後媽,提告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案經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婚姻欠缺見證人,上月21日判婚姻無效,可上訴。

  • 前北市文山區樟新里里長陳文生。(資料照,記者姜翔翻攝)

    前北市文山區樟新里里長陳文生。(資料照,記者姜翔翻攝)

當時已連任5屆的陳文生,有過2段婚姻,育有2女1子,據透露,3人年紀均比後媽陳泓仰還大;知情人士也說,里長自妻子過世後未再娶;至於本案嫩妻陳泓仰,大學時曾交往男友5年,分手後未再有新戀情。2人因算命認識並結緣,2015年3月結為連理,但男方隔年離世,後引發這起官司。

陳文生的3名子女透過告訴狀提到,父親結婚證書雖有姑姑(陳男胞妹)與鄰長見證人用印,但見證人事後均否認親自用印或授權蓋章,依民法規定,結婚須有2位以上證人,既然見證人均否認用印,婚姻自然無效。

但陳泓仰還原修成正果經過說,2014年為陳文生算命後才知道他是真命天子,交往並論及婚嫁,不過母親始終不願認同,不但向總統與市長陳情,還要求她一旦分手要贈與2000萬元,另還控告陳男妨害自由;2人直到檢察官認定陳女未受威脅後、對陳男做出不起訴處分,才於2015年3月25日修成正果、登記結婚。

至於見證人一事,陳泓仰也解釋,丈夫在婚前已電話通知胞妹與鄰長擔任見證人,而見證人也確實到家中見證有結婚真義後、在婚約書上用印;陳女加碼提到,胞妹之所以會否認用印,是因誤解、討厭她所致,才串通鄰長做出不實陳述。

法官為確認供詞真偽,傳喚2見證人出庭。陳男胞妹說,壓根不知道擔任見證人,直到胞兄與3子女爆發財產糾紛,3子女拿婚約書給她看,才知道「被」成為見證人;而只在報紙上看到結婚消息的胞妹,當下「已經一肚子火」。至於鄰長,同樣否認親自用印,還說,陳男未經同意用印許久後才向他道歉。

家事法庭法官審理後認為,婚約書上2用印方式過為一致、不符常理,並參酌證人證詞後,認定陳男確實可能為免婚事告吹,自行用印,加上胞妹與鄰長在2人申請結婚登記前,未親眼見證有結婚真意,依民法第988條第1款規定「結婚不具備第982條之方式者,無效」,判3子女勝訴,認定婚姻無效。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79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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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難遇的真命天子?25歲女倒追老里長 婚姻被判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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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遇上難得一見的真命天子,相信是每個女人一生所願!台北市一名25歲的陳姓女算命師,幫文山區樟新里的62歲里長陳文生排命盤後,發現他是「60年難得一見的有緣人」,展開追求後,兩人終於完婚。但沒想到陳文生過世後,他的3名子女卻都不認陳姓女命理師為母,提起了婚姻無效訴訟。

結婚、婚禮、婚紗、婚約、新娘、新郎,圖/翻攝自Pixabay ID-1432481

▲婚禮示意圖,非新聞事件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據《蘋果日報》報導,陳姓女命理師表示,當初和陳文山交往時,就連母親也一再阻擋,不但拿出2千萬要陳文山放棄這段感情,甚至還對陳文山提出妨害自由告訴,直到北檢認定陳文山並未脅迫,才還了他清白。陳女也說,這件事過後,兩人在2015年就找來了彭姓鄰長和陳文生的妹妹證婚。

但法官傳喚彭姓鄰長和陳文生的妹妹,兩人卻都否認證婚,還說印章並非他們親自所蓋,而法官認為婚約書上的見證人欄位,證婚人的用印都像出自同一人之手,審酌兩人說詞,認定陳文山和陳姓女命理師的婚約未合乎民法規定,因此認定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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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就覺得怪怪的,一個年輕女孩都還沒有什麼人生經驗,說能把紫微斗數算得多好,令人懷疑?

如今想問,到底有沒有算到自己是「剋夫命」啊?


(流浪占星師 馬龍 7-07-2018)

http://astromalon.com/viewthread.php?tid=64591&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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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命理師嫁「真命天子」判無效 為800萬房產堅稱是「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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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11/13 19:02
 

台北市文山區樟新里2015年發生25歲女命理師陳泓仰看出62歲里長陳文生的命盤是她的「真命天子」,進而倒追結婚,不料1年後陳文生過世,他與已故前妻所生的3名子女提告主張父親再婚無效,今年6月獲判勝訴,沒想到陳泓仰反控3姊弟,以一份號稱陳文生所寫的贈與契約「購買新屋800萬,以陳泓仰老婆為所有人」,請求繼承陳文生遺產的3姊弟給付她800萬元。台北地院今開庭,雙方對於陳泓仰是不是「老婆」展開唇槍舌戰。開庭結束後陳泓仰不願正面回應記者採訪,只不斷嬌喊:「不要拍我!」
 
今天的開庭,陳文生3名子女(大姊36歲、二弟35歲、小弟32歲)以及陳泓仰與母親戴麗慧都到庭,而庭訊開始就發生一段插曲,原來陳泓仰私自向3姊弟寄存證信函稱把800萬元債權轉移給母親戴麗慧,未告知自己的律師,律師當庭聽到此事急忙說:「不能轉移,你會敗訴,不是債權人你告什麼?」
 
陳泓仰急得尋找當時不在庭內的媽媽:「唉呦!我媽在哪裡啦?」接著陳泓仰一下說不轉移債權了,一下又說換成媽媽當原告也可以,甚至說不然就當庭再轉移一次,讓原本笑笑的法官都不禁變臉說:「麻煩尊重一下訴訟程序好嗎?」識趣的陳泓仰也趕緊撒嬌說:「法官,是我不對啦…

 
3姊弟的律師則強調,他們質疑該份贈與契約的真實性,認為不是陳文生親自簽名,另外按照所謂贈與契約的內容,陳文生是寫800萬元新屋屬於「老婆」,而台北地院6月已判決陳泓仰不是陳文生「老婆」,所以3姊弟當然不用向陳泓仰給付贈與物。陳泓仰一聽立刻高聲駁斥:「我還有再上訴!契約寫的是『陳泓仰老婆』,明顯就是要給我的!」
 
陳泓仰的律師也補充,陳文生寫「老婆」只是對陳泓仰的暱稱,不是設定條件,以陳文生當時的想法,根本就不會預測到後來會發生3子女提告婚姻無效的事件,解釋契約應依照當事人的意思,而該份契約內容顯然是要向陳泓仰贈與。法官庭末諭知準備程序終結,擇期再開庭。(李奕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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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 17:13
更新時間 19:02

陳泓仰(左)與母親戴麗慧。李奕緯攝
陳泓仰(左)與母親戴麗慧。李奕緯攝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3/146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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