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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黨員涉殺人未遂、毒品近百案 刑事局:統促黨實為犯罪組織

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三大理由及罪狀

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三大理由及罪狀

配合中共滲透三大理由 聲請解散

內政部長劉世芳昨召開記者會宣布,八月初將向憲法法庭聲請解散中華統一促進黨。內政部及刑事警察局羅列統促黨多項罪證,包括賄選、跨境鎮壓、配合中共統戰等,自二〇一〇年迄今有一四一名統促黨員涉犯殺人未遂、毒品等共九十八起組織犯罪案件,直指統促黨實為「披著政黨外衣的犯罪組織」。

內政部聲請解散統促黨的三大理由包括:一、在台發展組織,吸收中配,引介現、退役軍人赴中發展間諜網絡,引入中資介選,至少滲透七個縣市共十五間宮廟;二、跨境鎮壓、噤聲台灣民主;三,多名黨員長期從事組織犯罪。

高喊兩岸統一 公開宣傳陣前起義

內政部民政司長鄭英弘說明,統促黨二〇二一年宣稱要在台建立「紅色隊伍」,揚言兩岸開戰前「陣前起義」;隔年受中共指示結合青幫、洪門及退伍軍人拓展基層;二〇一七、二〇一九年十月一日統促黨分別在台北車站跟國父紀念館廣場,慶祝中共國慶,高喊「兩岸統一」。

鄭英弘續指,統促黨幹部也涉及多項賄選案,包含買票、招待選民金廈旅遊、收受中共七四〇〇萬元資助利用廣播影響選情、副主席以每份三百元收購總統連署書被判刑兩年等。

執行多起跨境鎮壓 破壞台灣民主

在跨境鎮壓方面,鄭英弘補充,統促黨成員曾犯下七項案件,包含機場包圍黃之鋒案、二二八紀念日對獨派團體施暴、毆打警員案、砍斷八田與一塑像頭部、台大「中國新歌聲」濺血事件、對香港藝人何韻詩潑紅漆、接受中國指示收集法輪功的幹部名單、原中國籍統促黨員以結婚為由來台監控民團等。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昨日也補充,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被跨境鎮壓也和統促黨有關。

就組織犯罪上,刑事局長邱紹洲透露,自二〇一〇年起迄今有一四一名統促黨員涉犯殺人未遂、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毒品等共九十八起組織犯罪案件。核心幹部犯案總共卅二人,重複犯案兩次以上者有十人,比例高達三成。

若變形重生 劉世芳:人團法處理

若統促黨被憲法法庭宣判解散又另起爐灶,該如何防範?鄭英弘表示,依「政黨法」規定,自判決生效日起停止一切活動,並不得成立目的相同的代替組織,也不得以同一政黨名稱或簡稱,設立政黨或從事活動;劉世芳補充,如果統促黨「變形」成另一團體或組織,將回歸「人民團體法」處理。

實際參與內政部政黨審議委員會運作的人士昨向本報透露,統促黨三番兩次打人,帶有政治目的,已經踩到國安紅線,上一屆委員會就有意處理,不過有些委員較保守;到了這一屆,去年一月就動用表決方式通過。

內政部長劉世芳昨主持「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記者會,並提出聲請解散統促黨的三大理由。 圖左起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劉世芳、警政署長張榮興。(記者劉信德攝)

內政部長劉世芳昨主持「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記者會,並提出聲請解散統促黨的三大理由。 圖左起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劉世芳、警政署長張榮興。(記者劉信德攝)

統促黨曾公開慶祝中共國慶,高喊「兩岸統一」。圖為統促黨高舉五星旗遊行。(資料照)

統促黨曾公開慶祝中共國慶,高喊「兩岸統一」。圖為統促黨高舉五星旗遊行。(資料照)

統促黨宣稱要在台建立「紅色隊伍」,揚言兩岸開戰前「陣前起義」。圖為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資料照)

統促黨宣稱要在台建立「紅色隊伍」,揚言兩岸開戰前「陣前起義」。圖為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資料照)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76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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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促黨違憲恐遭解散?范雲提「防衛性民主」概念 支持內政部提出聲請

民視新聞網

即時中心/熊家瑜、許雯絜報導

內政部昨(30)日召開「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記者會,劉世芳部長指出,該黨多名核心成員涉犯多條法律及刑法,恐危害國家安全,內政部因而蒐集相關事證,向憲法法庭聲請宣告統促黨違憲解散。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范雲今(31)日表示,政黨自由雖然是民主制度保障的一部分,但政黨自由並不代表可以無限制破壞民主制度,因此,民進黨非常支持內政部採取相關行動,履行「防衛性民主」的責任。

內政部聲請宣告統促黨違憲解散 范雲:相關資料非常完整

針對內政部聲請宣告統促黨違憲解散一事,范雲今日在立院受訪時表示,內政部蒐集的資料非常完整,包括統促黨配合中共在台灣發展組織,以及近日的跨境鎮壓,都可以看到統促黨的身影。她接著列舉,包含香港知名音樂人何韻詩在台灣遭人潑紅漆、台大「中國新歌聲」濺血事件,以及香港民運青年黃之鋒在機場遭到暴力對待,這些事件全都發生在台灣。

接著,范雲說自己也是台大老師,台大「中國新歌聲」事件發生時,她親眼看到現場的情況,「更不要說,統促黨內有大量成員具幫派背景,並持續涉及各項犯罪行為」。

快新聞/統促黨違憲解散?范雲提「防衛性民主」概念 支持內政部提出聲請
快新聞/統促黨違憲解散?范雲提「防衛性民主」概念 支持內政部提出聲請

內政部長劉世芳(中)昨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內政部向憲法法庭聲請宣告統促黨違憲解散一案。(圖/內政部提供)

范雲提「防衛性民主」 指政黨不該利用民主自由反過來破壞民主制度

范雲也同意,政黨自由當然是民主制度的重要部分。她指出,過去在威權時代,人民不能自由成立政黨,但台灣進入民主時代後,政府已制定《政黨法》,保障政黨可以合法成立及運作;而《政黨法》通過後,台灣雖然只有3個政黨在立院擁有席次,但合法政黨的數量遠不止於此,各政黨也都可依法從事各項政治活動。

然而,范雲強調,政黨自由不是沒有界線,「民主不能接受披著民主外衣,目的卻是在傷害、破壞民主制度,甚至為境外敵對勢力工作」,她也提到,德國曾有解散政黨的經驗,並發展出「防衛性民主」的概念;鄰國南韓也曾經解散政黨,因為政府發現有政黨涉嫌替北韓工作。

范雲認為,這些案例顯示,民主制度必須具備防禦的能力,不能任由政黨利用民主自由,反過來破壞民主制度;因此,民進黨非常支持內政部採取相關行動,履行守護「防衛性民主」的責任。最後,她也重申,依照我國憲法及法律,這件事不是由內政部作出最終決定,內政部只負責提出聲請,最後仍然要由憲法法庭依法審理並作成判決。

根據我國《憲法訴訟法》規定,聲請憲法法庭解散統促黨,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大法官同意,意即現今須有6名大法官以上同意,如有3位大法官拒絕評決,就無法解散統促黨;因此,統促黨解散與否,仍有相當大變數。

原文出處:快新聞/統促黨違憲恐遭解散?范雲提「防衛性民主」概念 支持內政部提出聲請

https://tw.news.yahoo.com/%E7%B5%B1%E4%BF%83%E9%BB%A8%E9%81%95%E6%86%B2%E6%81%90%E9%81%AD%E8%A7%A3%E6%95%A3-%E8%8C%83%E9%9B%B2%E6%8F%90-%E9%98%B2%E8%A1%9B%E6%80%A7%E6%B0%91%E4%B8%BB-%E6%A6%82%E5%BF%B5-%E6%94%AF%E6%8C%81%E5%85%A7%E6%94%BF%E9%83%A8%E6%8F%90%E5%87%BA%E8%81%B2%E8%AB%8B-042652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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