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地院今開庭審理藝人閃兵案,除提訊在押中的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外,並傳喚檢方第4波起訴、主動自首的14名被告包含藝人阿達(本名:昌璟翔)、前Circus成員廖人帥、前男團Energy成員唐振剛、藝人唐禹哲(本名:阮霆鈞)、邱昊奇(本名:邱孝尊)、李唯楓等9名藝人;15名被告均坦承犯行,除陳志明外,其他14名被告都主張認罪、自首且無前科,亦或者熱心公益,請求法院給予緩刑,法官諭知將改採簡式審判程序,訂於7月29日進入審理程序。
藝人阿達(本名:昌璟翔)自首閃兵案16日新北地院出庭受審。(記者塗建榮攝)
庭訊後,面對記者詢問,阿達表示:「好好面對司法判決,很抱歉做了不好的示範」,其他被告或藝人大多不發一語。
藝人前Circus成員廖人帥自首閃兵案16日新北地院出庭受審。(記者塗建榮攝)
本案被訴者,除上述藝人外,還有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藝人鄒翰昇(本名:鄒宗翰)、楊子鋒(本名:楊景涵)以及男子吳振薾、邱韋翰、榮士睿、廖建凱、魏世鈞;其中,阿達、廖人帥、邱昊奇、李唯楓等4人是因藝人陳大天及坤達(之前已被起訴)勸說而出面自首。
中華民國霹靂舞委員會主委李奕釜自首閃兵案16日新北地院出庭受審。(記者塗建榮攝)
今日審理時,15名被告含陳志明都認罪,被告們都主張犯後認罪有悔意、並無前科且主動自首配合偵審,犯後態度良好,亦有藝人主張自己平時積極參與公益、熱心助人,請求法院宣告緩刑,給予自新機會;檢方則請法院發函調取這些役男閃兵的役期,作為量刑參考。
藝人鄒翰昇(本名:鄒宗翰)自首閃兵案16日新北地院出庭受審。(記者塗建榮攝)
檢警調查,這14名閃兵男子使用的手法與之前涉閃兵的藝人手法如出一轍,他們分別從2009年至2022年間,與陳志明合作,由陳嫌安排他們往醫院看診時,以憋氣影響血壓檢測,等取得24小時攜帶式血壓機後,由陳嫌頂替,以取得中度或重度高血壓不實診斷證明書,再向相關單位申請將體位從「常備役」變更為「複檢過程中或體位未定」,之後以相同手法由陳嫌配戴測量儀器,通過複檢取得免役證明。
藝人李唯楓自首閃兵案16日新北地院出庭受審。(記者塗建榮攝)
檢方對陳嫌求刑5年;其他役男被告,檢方認為,他們所為損及國家徵兵制度公平性,但案發後未經查獲即主動自首,詳實供述犯行,並積極配合偵查,悔悟之意甚深;又自首乃法律所鼓勵行為,對案件偵辦及釐清整體犯罪脈絡助益甚大,故建請斟酌給予緩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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