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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貪污無罪 小里長重判10年

【王吟芳/高雄報導】曾任高雄市小港區里長的梁基南、許安隆被控自2005至2009年間,假發動環保抗爭等藉口,要求承包中鋼脫硫渣的地勇等3家廠商按月支付敦親睦鄰的「回饋金」,4年共收5610萬元。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今依《藉端勒索財物罪》判梁基南有期徒刑10年4月、許安隆3年6月。
 
判決指出,2004年9月間,小港區合作里里長、兼任里長聯誼會主席的梁基南向中鋼公司提出1 包疑似石墨亮片的粉塵,表示接獲匿名檢舉指中鋼造成空污,要求中鋼立即停止提供爐渣原料給下游廠商,否則將發動圍廠抗爭。

中鋼化驗後雖發現粉塵與中鋼及下游業者無關,但梁仍大動作向環保局檢舉並召開記者會,中鋼迫於壓力隨即暫停供料,要求業者應改善設備及敦親睦鄰;受影響的大地亮、台協與地勇公司因擔心持續斷料影響營運,只好透過許安隆與梁基南達成按月支付回饋金的協議,梁事後也未再抗爭。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0826/248593/2/林益世貪污無罪 小里長重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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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珠告白冰冰 無實證不起訴

中央社 (2013-08-28 13:0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藝人郭美珠控告白冰冰等人製作節目以不實單據詐取補助款案,北檢今天偵結,經查無具體事證,處分不起訴。

藝人白冰冰與長興公司莊姓負責人在民國99年間製作「天天哈哈笑」節目,遭郭美珠、田路路等資深藝人指控拿政府補助金新台幣1950萬元,但節目只做兩季共120集,認為製作經費部分流入白冰冰自己的口袋,涉犯詐欺、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

郭美珠日前開庭形容自己是「公親變事主」,並表示,白冰冰到公股銀行,每家都去拿200萬元,總計超過1000萬元以上,這些錢是國家的錢,國家要照顧老藝人的錢,這種美意不容流入私人口袋,將國家的錢占為己有,就是國賊。

檢調查發現,白冰冰日前在媒體公布的節目支出一覽表,只是應記者要求、單憑記憶所提出的概略經費說明。事實上,應以這個節目實際發生的收入及費用,也就是以長興公司向新聞局函報、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經費收支明細表為準。

檢方指出,郭美珠等告發人是以報章媒體報導,就認定白等人向新聞局申請補助款涉有不法,不足採信。

檢方說,這起補助案是經新聞局審核通過才同意撥款,查無具體事證足認白等人申請補助款的各項憑證有偽造,難以告發人的片面指述及臆測,而認定白等人有刑事不法,因此處分不起訴。1020828



詳全文 郭美珠告白冰冰 無實證不起訴-社會新聞-新浪新聞中心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30828/10520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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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賴清德靠標案拿第1 黃朝貴向天下道歉

新頭殼newtalk2013.09.05 林禾寧/綜合報導

台南高檢署檢察官黃朝貴在臉書po文質疑台南市長賴清德滿意度評比第1名,與天下雜誌的業務關係密切,在天下雜誌要求澄清後,黃朝貴4日晚間近10點在臉書貼文指出,「因不了解作業程序,致在臉書質疑其民調結果,在此公開向天下雜誌致歉」。

http://tw.news.yahoo.com/%E5%92%AC%E8%B3%B4%E6%B8%85%E5%BE%B7%E9%9D%A0%E6%A8%99%E6%A1%88%E6%8B%BF%E7%AC%AC1-%E9%BB%83%E6%9C%9D%E8%B2%B4%E5%90%91%E5%A4%A9%E4%B8%8B%E9%81%93%E6%AD%89-1711431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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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馬龍 於 2013-10-18 11:18 編輯

法官收賄、偷情 搞掉2位院長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99年7月13日,特偵組搜索高等法院,揭開了司法史最不堪的醜聞。高院4法官被查獲集體收賄、操控判決,甚至還牽扯出法官與情婦「偷情史」。這件「正己專案」涉及的貪瀆司法官人數創下紀錄,不僅重創司法形象,也讓當時司法院長賴英照、高院院長黃水通黯然下台。

 

http://tw.news.yahoo.com/%E6%B3%95%E5%AE%98%E6%94%B6%E8%B3%84-%E5%81%B7%E6%83%85-%E6%90%9E%E6%8E%89-%E4%BD%8D%E9%99%A2%E9%95%B7-213000730.html

 

司法的爛與死,又不是一天兩天而已,早已對台灣的司法不存任何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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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毒團訟求償24億 判賠120萬

離譜 獲賠率僅萬分之五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劉力仁/綜合報導〕塑化劑重創台灣食品形象,消基會代五百六十一位消費者向塑毒源頭昱伸與賓漢兩廠商及下游統一等卅七家業者求償二十四億元,新北地院最後卻只判統一、百晟等十八家業者賠償兩百餘名消費者一百二十萬七千八百六十八元,獲賠率只有萬分之五。消基會委任律師徐則鈺表示:「非常失望,一定上訴到底。」

http://tw.news.yahoo.com/塑毒團訟求償24億-判賠120萬-221057293.html

 

司法的爛與死,又不是一天兩天而已,早已對台灣的司法不存任何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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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台電鴨霸施工 人民無罪

法官斥 難道天安門擋坦克是犯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08/35563859/

 

好的法官讓您升天堂,壞的法官讓您下地獄!

 

法官的好壞,天壤之別啊!

 

當法官的在一定的執業年限過後,受到因果報應的影響也最大。

 

可憐的郭瑤祺今天要因為冤獄進去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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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馬龍 於 2014-1-8 11:25 編輯

 

這個絕對有助於國民黨的選情加分的!

 

哈哈哈))))))))

 

真正是烏魯木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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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瑤琪入獄:我沒拿錢 會好好照顧自己

新頭殼newtalk2014.01.08 林朝億/台北報導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今(8)日因貪污案被判刑8年入獄,她在向台北地檢署報到前發表聲明強調,她是清白的,沒有拿錢;也向自己的父母保證,會好好照顧自己,希望她年邁的父母也要照顧自己。

因南仁湖收賄案,郭瑤琪以收賄2萬美元為由,高院更一審判刑8年。雖然,她提出再審、非常上訴;但再審一案,已被駁回,目前她的律師則還提出抗告中。

今天入獄時,包括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前交通部次長賀陳旦、前僑委會委員長張富美、立委高志鵬、陳亭妃等人也都前來幫郭瑤琪打氣、加油。

郭瑤琪發表聲明指出,今天她入獄,這是她公務生涯當中,奉公守法、廉潔自守,所沒想像到會有這一天。

郭瑤琪強調,很多人到目前為止,可能還認為她有收2萬元美金賄款;但事實上,從頭到尾在她的筆錄中,從來沒有承認「我有收受賄款的話」。這些都是第一時間有人放不實的話,甚至還說她們的家有幾百罐的茶葉罐。到過她家的人就可以知道,那幾百罐茶葉罐怎麼可能放得下?

她批評法官重判她8年唯一的證據就是茶葉罐,但到底是2罐或1罐卻都不清楚,且證人還說他的記憶是有問題的;連放錢的位置、及幫他裝錢的秘書所講的位置,講法都不一致,為什麼法官不去查清楚呢?「從頭到尾,我還是要強調這句話,我並沒有拿錢」。

郭瑤琪說,「我是一個政治犯,不是貪污犯」,今天她含冤入獄,在台灣野蠻的司法制度裡毫無意義的摧毀她的人格、清白、公正、愛民的形象;她的律師與家人會繼續為了她的清白,繼續盡所有可能法律的程序奮鬥到底。

郭瑤琪說,她曾說入監服刑之日就是絕食之日的開始;但她母親聽到後,哭著跟她說,「如果你不愛惜自己,我就帶著你的老爸爸,兩條老命陪你一起」。郭瑤琪說,她已經非常不孝了,不能再讓老爸媽傷心,所以她答應母親會好好的照顧自己;她也要母親答應她要好好珍惜餘生。因此,「我向所有愛護我的人保證,我不會傷害自己,我會為大家珍惜我自己,為我自己的清白奮鬥」。

郭瑤琪說,未來她會為台灣的司法改革而努力,雖然她的案子不會是最後的冤獄,但要期待台灣的冤獄要慢慢的減少。她也要謝謝所有愛護她的人,非常感謝。

對於媒體詢問,檢察官辦案時有沒有粗暴的威脅,郭瑤琪說,當開羈押庭時,檢察官對她說,「我今天到你們現場去,我看到你爸爸媽媽年紀都很大了,你一定要承認你有收賄,如果你承認了,我就把你放回去;如果你不承認,我是可以當庭把你收押。你在電視上都有看過,在囚車上上上下下的人,所以你最好承認,否則我可以當庭把你收押,你今天就回不去了,就看不到你的爸爸媽媽」。但她想了一下後,她的父母寧願她被收押,也會相信女兒是清白的。

對於媒體詢問,民進黨中央對於黨內同志受到司法迫害的努力與關懷似乎不夠?郭瑤琪說,天助自助,很多事情還是要靠自己。

郭瑤琪入獄時,還帶著佛經、聖經與古文觀止。雖然她信佛教,但所有宗教的勸人為善、撫慰心靈,所以她也想要來看看聖經。她還翻到古文觀止裡,司馬遷的「報任少卿書」,並念了一段「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阨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司馬遷就是受了極刑後,才有辦法寫史記。

 

http://tw.news.yahoo.com/郭瑤琪入獄-我沒拿錢-會好好照顧自己-052430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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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酷斯拉獎 專咬恐龍判決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大教授、前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彭文正與多名律師、法學教授、民間人士,仿效挖苦烏龍判決的美國「史特拉獎」,在昨天司法節發起成立「台灣司法酷斯拉獎」,邀請民眾、專家,共同票選年度十大荒謬判決和起訴書。

「台灣司法酷斯拉獎」預定4月1日愚人節公開表揚,以KUSO方式監督司法濫權。

昨天與彭一起參與成立酷斯拉獎的發起人,包括森林小學校長朱台翔、十大傑出青年沈芯菱、動腦雜誌發行人吳進生、前消基會創辦人李伸一、台大教授陳志龍、建築師陳俊宏等多人。

記者會前,彭文正通知媒體採訪,還特地仿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召開關說案記者會前,傳簡訊提醒媒體「切勿錯過」。

台灣司法酷斯獎,每年將經由網路票選及專家票選「年度十大酷斯拉判決書」、「年度十大酷斯拉起訴書」、「終身成『咎』獎」等三大獎項,推薦案例的電子信箱也很KUSO,7299488@gmail.com(請你救救司法吧)。

首屆台灣司法酷斯拉獎,即日起接受各界推薦,將在愚人節公布名單。彭文正自嘲說,得獎人應該不會來領取,會用快遞郵寄獎牌、獎品「2罐茶葉罐」給得獎者。

彭文正說,自他擔任檢評會委員後,收到不少百姓伸冤,他發現台灣司法是個黑盒子。希望透過這個獎,戲謔中帶有嚴肅,能集結民間力量,監督司法濫權,進而將司法的荒謬攤在陽光下。

李伸一說,過去他當監委時,監院每年接受1萬6000多件民眾陳情案,其中與司法有關的,就有4000多件,占了4分之1以上。他認為成立這項獎,可警愓恐龍檢察官、法官,讓百姓權益獲保障。

媒體問彭文正:「發起這個酷斯拉獎,會不會有壓力?」他笑說,要不怕被監聽、查稅,沒小三的人,才能當發起人吧!

依照「酷斯拉獎」的成立精神、評比標準,去年飽受輿論議論的林國政性侵殺人案、台南方小弟遭割喉命案等案,恐怕都會名列榜上。

民國99年1月的司法節前夕,立委與婦女團體,舉出「父摸女兒胸部無罪」、「性侵6歲女童僅判3年」、「襲胸10秒無罪」多件離譜判決,痛批法官引用過時條文、欠缺性別意識,才會出現恐龍判決。

同年9月,由於出現多件未成年女童遭性侵案件,法官以「未違反其意願」而輕判,引發30萬人連署抗議,催生「925白玫瑰運動」抗議「恐龍法官」,最後促成法官法。

 

http://tw.news.yahoo.com/司法酷斯拉獎-專咬恐龍判決-213000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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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誰在演 《全民公敵》

更多專欄文章

警政署發文高公局和遠通電收,宣稱因為要偵查潛在犯罪行為,所以要求提供全天候所有上國道車輛的行車紀錄,以建置一套維護治安的「國道行車資訊查詢系統」。此事遭到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在本報《蘋中信》專欄揭露後,交通部長急忙推翻高公局日前的決定,指稱不提供資料給警政署。這一場正在上演的《全民公敵》戲碼,完全顯露國家公務機關對於隱私保護與法治精神毫無認識。


和中國查IP沒兩樣

不少人認為「沒犯罪為什麼怕監控?」尤其三天前一件發生在台北永康街鬧區的強盜毀容案,正是透過台北市設置嚴密的「電子城牆」,才讓歹徒在短短一天內繩之以法。
在科技日新月異下,國家機器以國家安全及治安維護之名,早就可以輕易地蒐羅我們的個資隱私;有人認為這會讓我們更加安全,但反過來要問的是:「你怎麼知道有權力的人,會拿我們的資料做什麼?」
此次事件的嚴重之處在於警政署要求遠通電收「無任何條件,不分時段時間車輛,只要行經高速公路之行車紀錄資訊均提供給刑事局。」試問:誰提供你刑事局這麼大的權力可以蒐集所有用路人的資訊?法律依據何在?刑事局真要調閱高速公路行車紀錄進行犯罪偵查,大可透過正當法律程序提出申請,警政署身邊擺著一份「國道行車資訊查詢系統」是要做啥?
有心人若透過「國道行車資訊查詢系統」,可輕易地比對車牌號碼資料,掌握用路人的去向,此與中國政府要求電信公司交出所有人上網的IP位址有何二致?又與「老大哥」隨便掛線監聽我們的電話又有何不同?在沒有明確的法律授權或涉及重大法益下,此舉當然已明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然違反《個資法》

這也不禁讓人想起馬英九在九月政爭時曾對監聽下的註解:「立法委員沒有違法,就不用擔心被監聽!」既有此「上樑」,於是警政署敢以偵查犯罪之名,公然違反個資使用的法律保留原則、蒐羅用路人行車資訊,高公局更唯唯諾諾不敢捍衛用路人個資;正所謂「上有好者,下必甚焉。」
一件違法的行為,居然還有人說做壞事的人才會怕監控。台灣的法治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11/35571613/%E8%98%8B%E8%AB%96%EF%BC%9A%E8%AA%B0%E5%9C%A8%E6%BC%94%E3%80%8A%E5%85%A8%E6%B0%91%E5%85%AC%E6%95%B5%E3%80%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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