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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酸、要嗆、要罵時代力量黃國昌

只因為他反對民進黨的「一例一休」嗎?

沒有必要,完全沒有必要!

一來,黃國昌沒有錯,他以他的法律專長在為台灣勞工護衛著權益,不讓民進黨跟資方老闆們得逞。

他在立院會激動,類似哽咽,因為他一向以來也是以為民進黨真心想改革,真心為勞工的,誰知道並不是,才會出現如此巨大的情緒波動

幹,想起30多年前被初戀情人給背叛、拋棄,至今想起仍是非常賭爛!何況,民進黨的背叛現在進行式

馬龍 發表於 2016-11-1 12:58


我再講一下我認知的,
黃不是反對DPP版本喔,他說他尊重各黨派的版本,
10/5一分鐘宣讀完畢的事有爭議,所以當天開會本來說好是要先處理10/5的爭議,
結果本來時代想好處理完爭議之後就會進入實質討論,
也就是各黨為提出的政策版本論述,
所以在開會前都還很認真的準備資料並在當天一大早全員到齊準備開會,
沒想到聽到的會是「不予處理」,然後就是我們在新聞上看到KMT站到桌子上的鬧劇。

黃是聽到不予處理才崩潰的,而且時代一開始有要開會,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DPP被質疑強行過關的時候,
總是要大家去問時代跟KMT給不給開會?
現在是網路時代,大家都有看直播,
看不了直播,存檔叫出來也有重播,
要以為現在還像舊時代憑著被剪輯的畫面就亂抹,真的把台灣人民當白吃嗎?
還是吃定大家窮忙沒時間找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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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櫻桃灣 於 2016-11-11 06:34 編輯

推砍假、「一例一休」多加班費? 法律人痛批民進黨政府扯謊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勞基法》修正草案「砍七天國假」,配套「一例一休」,政府聲稱休假日工作會多加班費等政策,今(10)日有法律人出面,痛批民進黨政府公然撒謊,宣傳現行「莫須有」的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0.33~0.67倍),聲稱「一例一休」修法過後,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變成1.33~1.67倍,博取勞工利多而支持《勞基法》修法。律師曾威凱、邱顯智、劉冠廷等人號召勞團前往行政院,呼喊:「只有砍假,沒有加薪!」

曾多次替勞工打過訴訟的律師曾威凱說:「告訴那些整天坐黑頭車、在冷氣房上班的官員,這社會決大多數的人上班跟你們是不一樣的。多少勞工在酷熱環境、悶熱廠房受剝削壓迫,不可能有正常休息。」他經常接觸勞工被剝削的案例,甚至有台灣雇主讓移工連吃飯在工作機台前面,這樣的情形居然讓勞工加班只拿0.33倍?


被唬弄的「休息日」加班費 優渥在哪?

律師劉冠廷表示,民進黨政府宣稱「一例一休」保障勞工權益,甚至能多給加班費,讓勞工薪資增加;主導砍假的立委之一陳瑩曾在媒體哭說「推動一例一休及砍假是為了勞工好」,他們認為非常噁心。「今天法律人站出來,就是要用法律觀點戳破民進黨政府及勞動部的荒謬說法。」

現行《勞基法》,非工作日有三種:
一、第36條:例假日
二、第37條:國定假日跟第38條:特別休假
三、「休息日」

劉冠廷解釋,「例假日」、國定假日跟特別休假都有法律規定,但「休息日」源自於2001年《勞基法》工時修法(單週48小時改成雙週84小時),為了處理零碎工時及企業配合推動週休二日,所產生的星期六休息日。政府定位「休息日」為非例假日,但《勞基法》沒有規定休息日工資怎麼給,因此勞動部(當時為勞委會)在2001年發函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台勞動二字0019248號,見備註),休息日加班依照《勞基法》24條規定,加班費是1.33~1.67倍。

「也就是說你週六起床加班,現行雇主就要給1.33~1.67倍加班費。但這次民進黨政府為了砍假,聲稱修法後給勞工的加班費內容,與現行無異。」


0.33~0.67倍加班費 勞動部根據在哪?

以勞動部說帖為例,假設勞工月薪36000元,一日工資為1200元,時薪為150元。現行(0.33~0.67倍)算起來加班費只有 700元,一例一休通過後加班費為1900元,以此表示修法後加班費更多。

【補充說明:以下這張圖是錯誤、曲解的文宣資料,
  事實上現行的加班費就是1900元,
  修法之後還是1900元,一例一休通過後加班費不會變多】 



律師群痛批,民進黨政府為了自圓其說,宣傳現行規定週六(休息日)出勤是0.33~0.67倍,是因為週六一天工資已經包含在月薪裡,雇主只要再給0.33~0.67倍就可以?這樣說法不但與勞動部2001年函釋不符,更脫離現實狀況。「平日第9小時加班的加班費就要1.33倍了,勞動部卻告訴大家星期六加班只有0.33倍,這樣誰要來上班?實務上哪有雇主敢只給這一點加班費?民進黨政府根本是混淆視聽!」劉冠廷說,政府騙勞工會加薪,實際上星期六在家休息就有1200元,辛苦起床加班後只有700元?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指出,三種類型的非工作日也是以前民進黨政府時期創造出來的,他們發現「休息日」有加班費問題,因此2001年發佈函釋就解決問題。如今為了砍假,將目前修法資訊中,過往的函釋改成法條,就說是「進步」,他問「那以前是退步嗎?16年來進步在哪?」

曾為關廠工人案與勞動部打官司的律師邱顯智嚴厲指責,政府違反法學界解釋,自己捏造加班費的解釋方法,站在資方同邊:「法律人受不了勞動部指鹿為馬、顛倒是非、胡亂曲解法令。我們不排除有更大規模法律界的集結抗議。」他提到,台灣是過勞之島,而休息是人權,政府聲稱要將全國國假同步化,很明顯勞工的特休假跟軍公教迥然不同,那為何勞工少得可憐的特休假不能同步化?「有多少勞工過勞死問題,在他們不應該死亡的年紀躺在殯儀館、留下家庭?」

政府修法應拿出真資訊 不要動手腳

工鬥秘書陳姳臻表示,勞團從11/4立法院門口發起絕食、反砍七天假,至今絕食代表已經進入144小時了。這是工鬥二度發起絕食,第一次是民進黨政府欲在暑假期間7/19召開臨時會通過砍假,經黨團占領主席台抗議延後。之後勞動部「以砍假為前提」的召開北中南座談會,行政院長林全則廣邀各界民團代表發表意見,都是以宣傳砍七天假來表示「一例一休加班費很優渥」。

勞團二度絕食屆滿六天,勞工用身體當工具,目前僅換來民進黨立委總召柯建銘說「可以將修法退回委員會審議,但只有三天協商,省略黨團協商一個月冷凍期」。胡博硯則說,政府想要解決問題就要拿出真正的資訊來,不要只會在程序上動手腳,否則抗爭不會停止。


備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0)台勞動二字0019248號解釋

實施「週休二日」制之事業單位,勞工於非例假日之休息日出勤工作,工資應如何發給,應視該休息日之性質而定。該日如係因勞資雙方約定之正常工作時間少於法定正常工時所生者,其未逾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所定之法定正常工作總時數之部分,工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定之;逾法定正常工作總時數者,應依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4]。

該日如係依同法第三十條第二項將其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者,因二週內其他工作日分配之正常工時已達法定正常工作總時數,工資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至於,該日如係調移該法第三十七條之休假日而來者,其工作時數於調移紀念日時數以內者,雇主應依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加倍發給該時數之工資;逾法定正常工作總時數工作者,則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上開逾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工作四小時以上之部分,工資如何發給,法未明定,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惟不可低於同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5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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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一下我們的官員是怎麼推行「一例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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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櫻桃灣 於 2016-11-14 19:57 編輯



【請正視部分工時者國定假日加倍工資的權益】

一例一休與7天國定假日修法爭議,
從過去談勞工休息權,
給不起假,卻轉變成加薪方案的思維。
那我們更應正視國定假日加倍工資對打工族的經濟利益。

勞動基準法是最低的勞動條件保障,
不僅意味著雇主應負擔最基本的勞動條件,
也應提供弱勢勞工充分保障。
依據主計處人力運用調查統計,
屬於部分工時之就業者人數為40萬5千人,占全體就業者之3.62%。
(其中就業型態屬「受僱」者為35萬8千人,占總受僱者比率為4.05%)。

一例一休是否能照顧到這3.62%部分工時者?
勞動部說只要連續工作6天,第6天就可以以休息日加班費計算,
但是,從勞動部的調查,
部分工時者有46.9%,每周實際工作天數不滿5日。
換言之,休息日的加班費完全無助於這3.62%打工族。

部分工時者不像全職工作者,工作5天可以賺取7天的薪資,
而是有做有錢,沒做沒錢。
依據勞動部青少年人力資源統計,
15-24歲年輕人打工人數,103年相較於2009年增加將近2萬人;
人力銀行於2015年調查高達9成7的學生有打工計畫,創近8年新高,
進一步分析學生打工原因,62.9%是為了增加工作經驗,
59.7%是因為物價高漲賺取生活費,31.5%是繳交學費。
另外,教育部的調查資料在大專院校裡兼任助理就高達28萬人。

部分工時者過去八年內增加15萬人,
另一個現象是,過去我們認為這些人是學生、家庭主婦利用時間打工,
但是統計趨勢已明顯指出,專職的部分工時者比例逐漸增加將近30%,
完全不具有任何兼職身分,
甚至其中高達56.9%為家計負責人。

既然勞動部一直強調一例一休是要照顧弱勢勞工,
但事實證明,最弱勢的部分工時者卻被排除在外,
我更呼籲也請行政院正視國定假日加倍工資對於部分工時者的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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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櫻桃灣 於 2016-11-16 15:19 編輯

【好球】黃國昌:「一例一休砍七天假」若通過,年總工時不減反增!

日期
2016-11-15
作者
陳東

影片簡介

沃草/影音:陳東;文字:薛翰駿

立法院14日開始重新審查勞基法修正案,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詢時用圖表說明,現行的法律狀態是40工時加上19天國定假日,蔡英文政府提出的一例一休則是40工時加上一例一休,希望讓勞工禮拜六盡量不要上班,但國定假日也將隨之砍掉七天,變成12天。如此一來法定正常工時也將由每年1928小時變成1984小時,總工時不但沒有減少,還將增加56小時。


黃國昌質詢時也逐項比較現行法律狀態和蔡英文政府提出的草案,逐項資訊也都得到勞動部長郭芳煜確認。黃國昌隨後質疑,政府說這樣的政策對勞工有利,「有利在哪裡!?說個道理出來吧!」郭芳煜則回應,休息日會多52天來,但又遭到黃國昌反駁,修法前後每週工時都是40小時,你52天從哪裡生出來?郭芳煜想拉回去年以前的雙週84制度工時來辯解,但又遭到黃國昌打臉「那是去年之前的事,現在已經是每週40工時,我講的是現在的法律狀態!」


郭芳煜備詢時也解釋,政府沒有要用一例一休去換砍天假,認為黃國昌的說法有問題,但黃國昌馬上問,政府現在是不是要把「一例」改成「一例一休」?郭芳煜答「是」;黃國昌又問,是不是同時要把國定假假日砍掉七天?郭芳煜也答「是」,黃國昌接著便說「那我倒底哪裡講錯?」

黃國昌也表示,勞動部辦的公聽會全部的會議記錄他都看了,找不到任何人贊成砍一例一休、砍七天假,他質問郭芳煜倒底有哪個勞工團體贊成砍七天假?郭芳煜面對這個問題支吾其詞,並隨即轉移話題表示,認為問題應該從特休去檢討。

但黃國昌隨即追問,行政院版本提出特休增加多少天?郭芳煜只好坦承:「我們沒提」,並解釋是因為認為提了「對立法院不太妥當」,黃國昌聽了更是暴怒直批「所以你認為提案增加特休,來補被你行政部門砍掉的七天假,是立委的責任,不是你行政部門的責任?」

https://musou.tw/videos/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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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確實是不對,也不好,但是,但是……
馬龍 發表於 2016-12-2 12:55


DPP黨團硬過「一例一休」法案,何嘗不是「暴力」呢~
唉,看來勞工就只能吞下去了
1025行動傷者:讓工人流血,就是蔡政府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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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櫻桃灣 於 2016-12-3 17:19 編輯
毛振飛:勞團對柯建銘的憤怒已經夠客氣了
馬龍 發表於 2016-12-3 10:32


勞團有上昨天(12/2)的54新觀點節目說明當天情況,其他還有DPP代表、資方、媒體人,
看完這一集真的會對DPP非常、非常、非常失望。

對一例一休有正確認識的人,
只會覺得那些代表在欺負勞工,
打烏賊仗試圖騙過不懂的支持者,
意圖把純樸的勞工朋友打成不明是非來亂的KMT打手,
加班費、假日變多,都是用同一套錯誤的說帖一而再再而三地欺騙。

幸好勞工代表正直又善良,反應快又切中要點,條理分明,
口才不夠好的人,真的只能飽受啞巴吃黃蓮之苦了。
毛先生還認為推擠事件應該對「社會大眾」道歉,但DPP沒資格要求道歉,
工鬥代表還幫柯建銘平反一下,覺得老柯只是DPP代表而成箭靶,
總之血壓高的人為了健康著想,記得準備好降血壓的藥再點開。

20161202 54新觀點

還有一派支持者,一直在網路上放話「有沒有那七天假根本沒差別」
台灣的科技業對產業來說是很重要的產業,
看看資電工會代表是怎麼看這個七天假,
以及我們政府是用甚麼態度處理這個法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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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通過 蔡總統:感謝行政立法兩院努力

總統蔡英文。資料照片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總統府晚間表示,總統蔡英文得知後,對行政立法兩院過去這段時間的努力表達感謝。同時,總統府表示,蔡總統也認為過去幾個月來,執政團隊提升基本工資、加嚴七休一適用標準、取消移工三年必須出境一日,並處理幾個指標性個案,如今全面實施週休二日也已立法完成。在這些提升勞動權益的成果之外,未來更必須致力於產業升級,從改善整體經濟的方向著手,讓勞動所得跟工作條件能夠不斷提升。(陳郁仁/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61206/1006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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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惡意違勞基法 林全︰考量從輕或免罰

2016-12-22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林全昨與商總理事長賴正鎰等商業界代表在行政院舉行座談,對於勞基法新制即將上路,貨運業者反映因塞車等不可歸責事由,而違反工時規定面臨恐被裁罰的問題;林全表示會請勞動部訂定通盤裁罰原則時,將非惡意、不可歸責於業者的情況納入考量,在符合勞基法的前提下採從輕或免罰的原則。

林全在會中表示,營造良好經營環境、解決產業問題,是政府必須認真面對的責任,唯有國內產業順利發展,我國經濟實力才得以向上提升。

有關國內遊覽車受陸客來台減少的衝擊,林全表示,來台觀光旅遊的陸客減少,雖對國內團客旅遊市場產生影響,但政府藉由鼓勵國人組團進行國旅等措施刺激國內旅遊市場,未來還會請交通部將遊覽車業者納入旅遊路線規劃,協助業者度過難關。此外,藉由公會與政府部門共同協力,規劃長期旅遊發展願景,再由政府依照產業願景,鬆綁法規、創造有利環境,才是協助產業長遠發展的可行途徑。

賴正鎰受訪表示,台灣明年經濟成長率超過二%的機率很高,且最近台北市等縣市長要降房屋稅與地價稅,大家心裡的障礙排除,明年房地產景氣也會比今年好。他另指出,股利所得若能比照外資採分離課稅,整體股市就能恢復到上千億元成交量,對台灣經濟發展會帶來很大幫助。

圖為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右)與行政院長林全(左)。(資料照/記者羅倩宜攝)

圖為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右)與行政院長林全(左)。(資料照/記者羅倩宜攝)

http://m.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6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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