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萬億:18 趴修正 可溯及既往
2016-04-18 00:58:54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準政委專訪 談年金改革 將檢討軍公教優惠存款 降低給付不違憲
內定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國民年金改革委員會將在520後運作,目標是一年內催生新版年金改革方案。因大法官會議在一年多前做出釋字717號解釋,他認為,領過俗稱「18趴」軍公教存款優惠的人,也可溯及既往修正,算入年金改革的一部分。
18趴已在1995年落日,不過,台灣在高齡化、少子化襲擊下,國家財政負擔日益沉重,扁政府與馬政府各自在2006、2011年推出改革,引發不少軍公教退休人員反彈,在歷經多場行政訴訟後,大法官會議認為,降低給付政策不違憲。一旦新政府回溯修正,將是第三波的18趴改革。
林萬億曾在扁政府時代擔任社福政委,是長照十年計畫與國民年金等制度的催生者。這次回鍋,他的第一要務是要在今年的520到明年520之間,把新版年金改革方案送入立法院,「只要晚一天,我就要辭職負責」。
他指出,改革迫在眉睫,近日他已發函邀請各利益團體推選代表籌組年金改革委員會,520後將周周開會,所有問題都可以談,如,18趴問題要不要回溯檢討、怎麼檢討;為了避免「破產」,軍公教、勞、農、國民年金等退休金制度,該怎麼調整退休請領年齡、分攤費率或給付水準。
林萬億表示,只要提到公平,大家都會關心過去與未來,大法官釋字第717號文所強調的,就是避免因為自己的利益,造成其他人的不利益。過去,他曾推估,台灣在去年度過了高達1,400億元的支付高峰。
他強調,第717號解釋做出之後,馬政府推動的年金改革正值強弩之末,並未引發社會軒然大波。不過,這次新政府銳意在一年內完成年金改革,自然要尊重大法官釋憲,過去領過18趴的人,應當要在這次改革中,被算進來。
大法官釋字第717號文,為新政府再度推動「18趴」改革提供法源依據。
林萬億說,大法官提醒了外界,除了信賴保護原則外,也要重視比例原則,這場年金改革的目的在於讓制度永續、保障國人老後生活外,也要兼顧社會公平與世代正義。
還沒上任…已收一堆陳情書
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曾在扁政府時代擔任社福政委,他是長照十年、國民年金與勞保老年給付年金化等制度的催生者。
近期在準閣揆林全發布他的人事令後,他已開始過著忙碌的「上任後」生活,只因他先前已宣告,一年內要把政院版年金改革方案送入立法院,若不成,他就要下台負責。
不少人形容林萬億是堅定的年金改革者,不論在朝或在野,他都意識到,台灣合計擁有十多種社會保險與退休金制度的現況,有多複雜;再不改革,年金制度會有「破產」危機,而不同世代之間的「擠兌感」,也會愈來愈嚴重。
他形容,年金改革急雖急,卻必須有邏輯、有步驟推動,就像他堅持,在年金改革的第一階段,先由利害關係人彼此妥協出想要的方案,第二階段再擴大由政黨、政府或其他不同民間代表加入。
有趣的是,他辦公室裡還堆了一疊民眾寫給他的陳情信、書籍,有的人講了自己的個別經驗,有的抱怨為何鄰居待遇這樣好,還有人支持他過去的主張,說要來當志工。甚至還有軍公教退休人員,錄影來說願意繳回一點退休金。
閱報秘書--大法官釋字717號
大法官會議在2014年2月做成第717號解釋宣告,政府降低公教退休人員可存18%優惠存款金額及減付利息的政策合憲。
這次釋憲是因為多年來有上百名退休教師提起行政訴訟,控告銓敘部、教育部在2006年修訂優惠存款要點,以一定門檻的所得替代率來調整退休人員的優存金額,造成許多教師的優存利息縮水。
不過,大法官認為,基於避免優存利息差額造成國家財政嚴重負擔,排擠各項社福支出等公益考量,銓敘部、教育部並未逾越必要合理程度,也未違反信賴保護及比例原則。
大法官要求對較低階或情況特殊公教人員,應做更細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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