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調總長通聯 特偵拒給
查黃世銘監聽 恐揭馬通訊資料
立院昨決議要調閱黃世銘(左)通聯紀錄,黃與馬英九(右)的通聯可能曝光。資料照片
監聽風暴 【李英婷、胡守得╱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通過「監聽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並通過附帶決議,得調閱檢察總長黃世銘個人通聯紀錄,黃世銘和總統馬英九的通聯可能因此曝光,朝野立委一度為此口角,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說,調閱不能無限上綱擴及總統,有違憲之虞。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反諷「吃飯要不要都照《憲法》辦理」?最後仍通過同意調閱黃世銘通聯紀錄。但特偵組昨晚表示,於法不合,不會提供。
林鴻池會後說,立院有權決議調閱資料,黃世銘也有權依《個資法》拒絕。但林強調,調閱小組不能違憲,且調閱範圍應僅限於監聽部分,柯建銘不能透過自己的政治想像無限上綱,調閱馬英九的通聯,畢竟總統不受立院監督。
籲黃「發揮智慧」
藍委賴士葆則強調,尊重黃世銘維護個資權利,但他若能提供通聯紀錄,早點脫離政治鬥爭,對他也較有利,呼籲黃發揮政治智慧。 昨會議一開始便聚焦調閱對象,綠委吳宜臻建議納入中華電信與立院,但藍委廖正井說,小組權責不能無限上綱;賴士葆也認為,中華電信屬執行單位不該納入,但綠委尤美女也認為立院不應自我設限。
藍撕毀草案文件
隨後,林鴻池要求在運作要點第二項法律依據中,明文規定不得逾越《憲法》及大法官會議解釋等文字。柯建銘直指此舉就是不讓立院調閱馬英九和黃世銘的通聯紀錄。柯揶揄,立院行使調閱權都依《憲法》,何必特別加註?「走路、吃飯要不要都照《憲法》辦理?」林則反嗆,《憲法》是最高圭臬,現只是列入最基本常識,不是限制。 朝野黨鞭爭執不下,藍委潘維剛甚至撕毀草案文件,委員會氣氛緊繃,最後決議運作要點除《憲法》、法律及立院有關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要點執行;而小組調閱對象為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及其所屬等相關機關,但經專案小組決議得增加調閱對象。
將調閱監聽譯文
司委會昨下午隨即召開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邀請法務部長羅瑩雪列席。會中繼續協商擬調閱的文件內容,最後專案小組擬調閱包括引爆關說案的所有監聽譯文與原始光碟、黃世銘及特偵組檢察官上任以來通聯紀錄、特偵組成立以來監聽立委使用立院0972節費電話的所有通信紀錄等。針對調閱該資料是否違憲?羅瑩雪說,需要進一步了解。
監聽調閱小組擬調閱文件
◎完整監聽譯文: 特他字第61號卷證,包括監聽聲請書、完整監聽譯文與原始光碟。 ◎監聽結束通知: 柯建銘受監聽後應發的通訊監察結束通知書,包含有受監察對象的其他委員也可比照提供。 ◎節費電話資料: 檢察機關、特偵組2007年至2013年,監聽立院0972節費電話相關資料。 ◎地院視察報告: 各地地方法院2007年至2013年視察通訊監察執行報告書。 ◎柯建銘監聽票: 特偵組成立以來,監聽柯建銘使用立院0972節費電話的監聽票、電信通信紀錄電子檔及七支節費電話的各通聯總數。 ◎總長會馬紀錄: 黃世銘自2010年上任後進入總統府及官邸的會客紀錄。 ◎特偵總機通聯: 特偵組成立以來,特偵總機、黃世銘、檢察官楊榮宗及鄭深元、檢察事務官何其非及林芳怡自上任以來的通聯紀錄。 資料來源: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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