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環評偷挖的道路成為山老鼠運送木材路徑,現已重種植被、進行水土復育。高嘉瑜提供
【綜合報導】慈濟的內湖保護區開發案爭議昨告一段落,沒想到台北市內湖區公所早在去年,涉嫌挪用大湖山莊附近舊有道路的修繕公款一百萬元,在五百公尺外的水土保護區,幫私人土地開挖未經環評的聯外道路,檢調估計若開路成功,地主恐藉此取得開發機會,獲利上億元,昨大舉搜索內湖區公所,並以圖利罪被告身分約談區長林世崇等五人到案,將擴大清查是否有更高層公務員涉案。
士林地檢署調查發現,內湖區公所去年原本申請一百萬元公款,要修繕成功路五段一百二十巷的產業道路,但經費下來後,竟大膽地挪用公款,派工到五百公尺外的大湖街一百九十之一號旁,砍伐森林,開挖新路,巡山員去年十月查獲山區遭大舉開挖,市府確認並未預定要在山坡保護區開發新路,依違反《水土保持法》將公所承辦人員郭文德開罰十萬元。
內湖區長林世崇涉嫌挪用公款開挖私路,列圖利罪被告。杭大鵬攝
離待修舊路5百米
檢方循線調公文,發現區公所開挖的新路長約四百公尺、寬約五公尺,直通私人農地,距離原本要修繕的舊路約五百公尺,辦案人員批:「等於拿公款去挖私人道路。」
因當地部分地主不願開發新路,檢調懷疑有公務員涉嫌偽造地主簽署同意文書、圖利特定人,因此昨指揮調查局搜索內湖區公所等處,並以被告身分約談林世崇、郭文德、副區長郭雅村、主任秘書王添棟、經建課長林金枚等五名被告。
上周踢爆盜伐檜木
據了解,涉嫌圖利的公務員否認圖利特定地主,堅稱是因市議員李彥秀和當地大湖里前里長郭坤祥陳情,才申請預算開闢新路,對此李彥秀昨證實,確曾為當地果農陳情修繕舊有產業道路,但她並未親自到場會勘,不清楚開挖狀況。記者昨未聯絡上郭。
現任大湖里里長洪美惠痛批:「果園跟舊路距離差了一個山頭,怎麼可能會去挖一條不會走的新路!」此外,市議員高嘉瑜上周也踢爆,該地有山老鼠利用這條偷挖的新路,運送盜伐的八大塊檜木,高痛批,區公所疑受上級施壓,而罔顧當地水土脆弱,任意開發圖利特定人。
柯:該怎辦就怎辦
台北市長柯文哲昨訪新竹時說,事前被檢察官告知要搜索,他當時跟檢方說:「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柯表示會要求相關單位說清楚馬路是怎麼蓋出來的,以及山老鼠事件始末,因弊案牽涉到前朝,等聽取完整報告後,再向外界說明。士檢昨澄清,搜索前並未告知北市府。
北市民政局長藍世聰昨說,開闢道路的公務員郭文德去年遭罰後,已申請退休,若檢調調查真有利益輸送等問題,將另做處理。北市大地處表示,目前要求重種植被、進行水土復育,預計四月一日可完成。
挪公款開私路事件簿
2014/07
內湖區公所為了修繕成功路五段120巷的保甲路(產業道路),申請上百萬元經費
2014/07
區公所涉挪用經費,在距離5百公尺外的大湖街190-1號保護區私自開挖道路
2014/10
巡山員查獲違法開挖,承辦人被依違反《水保法》開罰10萬元,公所被勒令停工進行復育
2015/01
士林地檢署分案調查此案所涉圖利等不法罪嫌
2015/03
市議員高嘉瑜踢爆,有山老鼠利用該私挖道路運送盜採的檜木
士檢搜索內湖區公所等處,約談區長林世崇等5人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2015-04-01 09:08
〔本報訊〕內湖私闢道路案,案情有重大進展!準備參選立委的台北市議員李彥秀,在去年12月中旬,召集市府官員在議會開協調會,原來當時區公所就已經發現私闢道路,李彥秀向官員施壓,要求要把開闢到一半的道路做完,並要市府撤銷對區公所開路的罰款,遭議員施壓的官員為求自保,將李彥秀強硬的對話內容全都錄音。
《壹週刊》報導,去年9月台北市政府大地工程處巡山員發現區公所挪用修繕附近「保甲路」的經費,在保護區私闢新道路,且沒有任何的水土保持計畫,因此對內湖區公所開罰10萬元,並要求區公所恢復原狀。
報導指出,李彥秀得知後,在去年12月中旬召集大地處總工程師、里長、地主、區長及承辦技士等人在議會開協調會,在會中她甚至請來區公所上級長官民政局局長黃呂錦茹坐鎮,李彥秀見黃呂錦茹在場,開始用強硬態度要求大地處總工程師吳明聖,將開到一半的道路做完。
李彥秀對吳明聖說:「誰來做我不管,反正就是不能維持現狀(指做到一半的道路),你懂嗎?」吳明聖為難的回答:「這是大違規,不處理一定出事,我怎麼能讓我的同仁冒險?」內湖區長林世崇也說:「現在真的是有點違規了!」李彥秀這時脫口說:「路是要圖利大眾的。」
大地處官員則指出,就算是圖利大眾,但開路的規模已經超出當初認知的範圍,要想辦法符合法規,不能只是用挖土機挖一挖,至少要做好水土保持。這時民政局長黃呂錦茹說:「議員不是在開協調會嗎?」大地處官員聽見市府長官似乎幫李彥秀說話、加上雙方僵持不下,大地處官員只好讓步,表示可以幫忙指導水土保持的工作。
李彥秀見官員退讓,竟還要求大地處取消對區公所開罰的10萬元罰單,黃呂錦茹也跳出來幫忙說話,內湖區區公所承辦科員郭文德還建議將罰單改罰挖土司機,企圖嫁禍他人,大地處官員最後拿出法令當擋箭牌,才讓李等人無法得逞。
《壹週刊》週刊向李彥秀求證,她全盤否認利用職權要內湖區公所私闢道路,並強調是否涉及不法,應交由檢調單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