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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11-29 07:49     標題: 包裝米不合格名單 終於完整公布

包裝米不合格名單 終於完整公布

〔自由時報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農糧署八月抽驗市售包裝米,卻未公布完整不合格廠商名單,遭外界質疑包庇業者。農糧署昨日在媒體與立委壓力下,緊急公告所有三十三家不合格廠商名單。除先前公布的八件違規較嚴重品項外,被要求限期改善的業者十九家、二十五件產品還包括億東、聯米等知名糧商產品,例如三好特級精米、聯米中興CAS台灣好米等。

25項產品 限期改善

農糧署昨天公佈所有違規品牌,包括億東企業的三好特級精米、三好特級米以及聯米的中興CAS台灣好米,雖標示CNS一等,事實上品質卻低一等;金農米極品金農香米、7-ELEVEN御膳米、台東縣關山鎮農會競賽米、西螺金祥米等,則是未明確標明品種、產地等資訊。

另外,品質不符又標示不清的產品則包含金農米台稉壽司米、新乾坤四季好米、優糧有機米、西螺鎮農會皇金米。

不合格的產品名單已公告在官網(http://www.afa.gov.tw/peasant_index.asp?CatID=24),也要求業者限期改正或開罰,近期複查。

 

http://tw.news.yahoo.com/%E5%8C%85%E8%A3%9D%E7%B1%B3%E4%B8%8D%E5%90%88%E6%A0%BC%E5%90%8D%E5%96%AE-%E7%B5%82%E6%96%BC%E5%AE%8C%E6%95%B4%E5%85%AC%E5%B8%83-221028866.html

 

  有關世人們的【食品安全】,從11月中旬末開始,一直到12月初,再度會有黑心食品、環保污染污穢、骯髒、噁心、且影響健康的事件發生。(9-24-2013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11-30 09:22

輕罰米商 農糧署「瀆職」

消基會:能罰1500萬只罰4萬

農糧署前天公布第3季包裝米抽驗,多家糧商有混充問題。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農委會農糧署第3季包裝米抽驗結果遲不公布,至《蘋果》踢爆才公布完整違規名單而挨轟,消基會昨痛批政府包庇、縱放米商,質疑農糧署管理不力,明明可依較嚴格的法令處罰業者1500 萬元、卻只輕罰4萬元,「若這不是瀆職,什麼才是瀆職?」監委程仁宏昨說,若查農糧署涉故意隱匿,不排除提出糾正,並懲處失職人員。


農糧署昨晚則宣布,食米抽檢將由目前的按季檢查改為按月檢查,並逐月公布,最快下月起,每月公布80∼90件檢查結果,1年共可公布約千件。

檢驗結果遲公布

農糧署被《蘋果》踢爆遲未公布包裝米抽驗結果,連日來遭輿論與立委痛批,至前天才公布第3季包裝米完整抽檢違規名單共33件產品。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昨批評,《糧食管理法》只有標示不實而無摻偽規定,且最高罰鍰只有20萬元,而這次農委會對違規業者僅以4萬元最低額度開罰,根本不痛不癢,懷疑農糧署包庇糧商,已請監委徹查。


消基會痛批政府包庇米商。圖為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右)、農糧署署長李蒼郎。資料照片

食米改按月抽查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也批評,政府可用《食品衛生管理法》,以涉摻偽、假冒對違規業者最高重罰1500萬元,但農糧署卻選擇輕罰。先前指出將調查此案的監委程仁宏昨說,已要求調閱農糧署公文紀錄等,若官員涉及故意隱匿,不排除提出糾正甚至懲處。
對於各界批判砲火,農糧署長李蒼郎昨說,正追查公文流程,暫無懲處名單。昨晚農糧署更發布新聞稿宣布,最快自下月起,食米抽檢將由現行按季檢查改為按月檢查,並逐月公布,每月可公布80∼90件。


裁罰增至400萬

針對是否以《食品衛生管理法》重罰業者,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昨指,《糧食管理法》屬特殊法,須優先引用。農糧署則表示,已研議修《糧管法》,最新版本是將裁罰上限由現行20萬元提高為400萬元,另明定國產米與進口米不得混合銷售、對違規情節重大者得逕行廢止糧商登記。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副署長姜郁美說,《食管法》管理一般食品,《糧管法》管理稻米等基本糧食,該署不能依《食管法》加重米商罰責。
各通路已接受民眾對包裝米退換貨,家樂福、大潤發等量販店昨說,暫未見退貨潮。

3成給政府0分

而政府處理食安做法已讓民眾失去信心。yes123昨公布一項針對610名上班族網路問卷調查顯示,55.1%受訪者因食安問題減少外食,更有31.4%給政府處理食安的表現打了零分(滿分100分),平均也只給26.1分的低分。民眾王立雅痛批,罰這麼輕,難怪廠商這麼大膽混劣米,農糧署要負最大責任。

農糧署包裝米抽驗處理疏失

★涉嫌隱匿
.抽檢結果上月出爐,卻遲至本月26日才公布部分違規業者名單,且另有其他違規名單未同步公布
★損害民眾權益
.業者標示一等米實為二等米,卻被認定為情節輕微,已損害消費者權益
★涉嫌瀆職
.僅有標示不實規範,卻無摻偽假冒標準、累犯業者沒加重處罰規範,制訂規範不足
★無法有效管理
.混充劣質米、標示等級不符層出不窮,提不出有效管理辦法
資料來源:消基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130/35474836/%E8%BC%95%E7%BD%B0%E7%B1%B3%E5%95%86%E8%BE%B2%E7%B3%A7%E7%BD%B2%E3%80%8C%E7%80%86%E8%81%B7%E3%80%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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