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友人提醒,冤有頭,債有主,錢是誰欠的,就讓誰去還就是,您幹嘛背?也背不完啊?
萬一是自己的親人過世,第一要做的就是拋棄繼承,免除這項債務,法律上也是鼓勵這樣啊?
才不會像上回的一個例子,才出生2歲的女嬰也要背負家中上千萬的債務。
這是必要的措施,也是合法的手段,請您加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