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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採用占星預測地震不會受罰,但要加註: [打印本頁]

作者: 馬龍    時間: 2024-11-12 09:54     標題: 採用占星預測地震不會受罰,但要加註:

報地震 - 中央氣象署 

奇怪,雲寶常常叫大家不要相信科學根據不足的地震預測,但還是很多人在講,也沒看到他們被罰呀!
發表 #地震預測 到底該罰還是不該罰?是氣象署雙標,還是另有隱情?且聽雲寶說說~
早先在 2016 年,有一名宮廟主委透過社群媒體,說玄天上帝預言「近期內有大地震,死傷數萬人」,後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眾安寧」查辦(最後沒事,因為這則謠言並不足以動搖人心 )。
欸等等,既然「號稱」地震預測,為何會沒事?怎麼一下子《氣象法》,一下子又是《社會秩序維護法》?搞得我好亂啊!
照過來!《#氣象法》開罰需要四個條件
根據《氣象法》規定,所謂的地震預報,必須透過中央氣象署統一發布。在這之後,新聞媒體也應據實傳播中央氣象署發布的消息。
《氣象法》明確指出,預報的基礎是「觀測」,即對氣象、地震或海象等的專業觀察與測定。舉凡未獲科學界、相關研究、應用領域認定或採用的觀測方式,或是個人感官或耳鳴、動物行為、星象占卜、神明指示等,都與《氣象法》定義的觀測無關。
總之,必須符合以下四個要素,才會違反《氣象法》,而且缺一不可:
1️⃣ 發布者非中央氣象署
2️⃣ 使用科學界認可之科學觀測資料
3️⃣ 必須包含時間、地點、規模或震度且對大眾公開發布,私人對話和封閉平台不算
4️⃣ 發布內容不屬於學術討論用途
基於尊重學術及言論自由,在學術研討場合只要明顯加註「以上言論僅供學術討論之用,氣象預報應以氣象署為準」,就可以免責。
從前面的例子可以看到,雖然宮廟主委不在《氣象法》開罰範圍,但散布謠言、影響社會秩序的話,還是受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法規規範,請大家不要以身試法!
https://www.facebook.com/100064597332898/posts/938780171618552/?rdid=d3uPkfpaGy6W1mjG#
延伸閱讀:
發表「地震預測」一定違反氣象法嗎?
https://www.cwa.gov.tw/....../201809_EQprediction......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普通人可以預測地震嗎?
https://www.facebook.com/plainlaw.me/posts/3234724770136541

(以上言論僅供親友參考之用,氣象預報應以氣象署為準)

提醒:以上建議純屬參考,投資人應該自己做足功課,盈虧自負。

作者: 馬龍    時間: 2025-4-26 18:28

破功了
8.3的地震、30公尺的海嘯都沒發生。
不曉得這個靈能者下半輩子怎麼混?
發心不良,居心叵測,造成民心動盪不安,罪惡
非常糟糕的案例,千萬不要學!

(流浪占星師 馬龍 4-26-2026)

金城保沖繩靈能者說地震(星盤)
https://astromalon.com/viewthread.php?tid=105702&extra=page%3D1

作者: 馬龍    時間: 2025-4-26 18:34

這裡再度又是個惡劣的案例
占星師已經被逮捕究辦,應該、活該!
已經千萬叮嚀囑咐我們自己的同學們,占星師應該以蒼生為念,各種預測是幫助眾生趨吉避凶,而不是造成恐慌、害怕、民心不安。
占星術就是「天道」,天體循環因果報應道理,不能不知啊!

(流浪占星師 馬龍 4-26-2025)

2025.04.25 15:59 臺北時間
緬甸強震完又預言「12天內大震」掀恐慌 知名占星師遭逮!警再挖驚人內幕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0425edi034

作者: 馬龍    時間: 2025-4-30 18:11

(以上言論僅供親友參考之用,氣象預報應以氣象署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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