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轉貼] 碩士尾隨辣妹貼門偷窺(星盤) [打印本頁]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2-2-1 17:48     標題: 碩士尾隨辣妹貼門偷窺(星盤)

碩士尾隨辣妹 貼門縫偷窺

女逃回家 察看動靜 驚恐眼對眼

【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已婚擁有碩士學歷的男子,深夜在巷口發現一名剛下班的辣妹騎車返回住處,男子想搭訕又不敢,竟尾隨盯著她猛看,辣妹躲回家透過門縫察看男子動靜,沒想到門縫中竟是男子的雙眼,嚇得連忙報案。男子到案後供稱,只想惡作劇等女子出門時嚇她,被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

想搭訕不敢說

警方調查,在逢甲商圈賣衣服的潘姓女子(二十二歲)穿著時尚、身材瘦高,上月七日凌晨三時許(3:58AM)下班返回華夏巷住處,看到一名穿外套、西裝褲、微胖的男子在住家對面喝飲料,她停好機車後男子走過來,她假裝回頭拿東西,發現男子竟盯著她猛看。
潘女趕忙躲進屋內,從門縫往外看,赫見男子也從門縫看進來,把她嚇了一跳,直到一、兩分鐘後男子離去才向警方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根據男子的機車車牌,查出是三十三歲的林姓男子所為,日前通知他到案,發現林男已婚擁有碩士學歷,在台中工業區擔任工程師。
林男向警方表示,當晚和朋友在逢甲聚餐,結束後在福星路、華夏巷口喝飲料,發現潘女獨自騎車返家,看她身材好且濃妝豔抹,直覺應是「夜店咖」想搭訕,但靠近時卻不敢開口。

最高罰3萬元

警員問他為何在潘女門前守候?林男說,只想單純惡作劇,等潘女出門時嚇她。由於林男並未有騷擾言行,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院,可處三天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991991/IssueID/20120201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2-2-1 18:25

碩士尾隨辣妹貼門縫偷窺.JPG

圖片附件: 碩士尾隨辣妹貼門縫偷窺.JPG (2012-2-1 18:24, 70.96 KB) / 下載次數 316
http://astromalon.com/attachment.php?aid=9268&k=7dc3143fa6ca99120db3f9199fc97024&t=1793011845&sid=48f66u






歡迎光臨 馬龍占星論壇 (http://astromalon.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