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受到精神疾病影響,侵入社區,強制猥褻小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2024/01/20 09:00〔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吳姓男子罹患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自認用藥後無改善,即無持續就醫,也未強制治療,2022年間病發,侵入新北某社區,趁一名短裙女住戶小怡(化名)等電梯時,強行撲抱並磨蹭其下體,事後辯稱誤認小怡是女友,故上前確認。高等法院認吳男觸犯侵入住宅強制猥褻罪,處刑2年6月,刑後監護5年。
判決指出,吳男罹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自認就醫用藥並無改善,2022年7月間施打長效針劑後即未再就醫,致有顯著減低辨識行為能力的情形。
2022年11月24日清晨,吳男外出買菸,同日清晨6時9分許,行經新北市三重區,見身穿短裙的小怡自外返回所居住的社區,並非該社區住戶的吳男竟起了邪念,尾隨她進入該社區大廳,並跟隨至電梯梯廳。
就在小怡隻身等候電梯時,吳男見有機可乘,竟自後撲抱將小怡壓至牆角,不顧她強力掙扎,強行將手伸進裙內,隔著安全褲用力撫摸、磨蹭其下體。小怡沒想到在社區竟然也會遭遇狼爪,當場驚慌大叫,社區保全人員聞聲,持電蚊拍趕到。吳男見狀,隨即放開小怡並佯裝沒事離開。
在小怡告知不認識此人後,保全當機立斷,追上前阻擋吳男,不讓其離去,並立即以手機報警。小怡則因飽受驚嚇,趕緊返回住處,未留在現場。保全通知主委協助查看案發當時的監視錄影畫面,查知小怡身分後,通知她的父親下樓協助處理。
其父火大,痛斥吳男「對一個小女生這樣」,亦報警處理;吳男則當場下跪,不斷說「沒有怎樣」。
吳男辯稱受到幻聽沉浸式干擾,導致有宗教妄想,認為被附身,精氣會被女鬼吸走,在行為時聽信幻聽所言,相信小怡是其女友,故上前確認、性猥褻。
高院指出,吳男無前科,素行尚可,卻為滿足自我私欲,侵入住宅強制猥褻小怡,對於小怡心理及生理影響非輕,犯罪後又僅坦承有進入社區及環抱,否認猥褻,考量他犯案時受到精神疾病影響,失業2年,未婚無子,迄今未與小怡達成和解,判刑2年6月。
高院認吳男確因精神障礙影響,而有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為使他能獲得適當治療,建立病識感,諭知他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強制治療),接受適當看管、治療,以收治本之效,並維公安,以啟其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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