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4 07:10〔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保全公司6旬員工阿國(化名)約女同事小芳(化名)等人吃飯,她因不勝酒力被帶到摩鐵指侵,醒來找不到內衣褲,阿國則辯稱對方主動挑逗,自己久未「辦事」秒射,被高雄高分院判刑3年8月,他不服上訴被駁回,即將入監服刑。
判決書指出,2021年8月6日晚上8點多,阿國和2名友人及小芳在高雄市中華街某熱炒店飲酒聚餐,直到10點半結束,阿國趁她爛醉如泥之際,帶往摩鐵涉嫌指侵得逞後,小芳驚醒找不到內衣褲,立即請公司主管報警,員警隔天凌晨抵達現場蒐證,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阿國辯稱,小芳離開店家還很清醒,可以自己如廁,還在房間問他「想不想要舒服一下」,並稱只要給她一點錢就可以,接著就脫到只剩內衣,雙方相互愛撫後,他因久未「嘿咻」很快就射了,後因價錢談不攏,小芳始報警。
1、2審調查,據櫃檯人員陳述,當時阿國意識還算清楚,小芳則很誇張,一來就趴在櫃台並敲打,身體相當不適、意識嚴重不清,而且床上都是嘔吐物。
此外,員警到場時,小芳頻頻在房內以孱弱聲音向門外員警表示:「摳我,他摳我…他一直在摳我的下體,我很… 」、「他脫我上衣摳我下體」等語,認定阿國所辯不可採,判處徒刑3年8月。
阿國不服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並定讞,檢方將通知他到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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