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郭姓員警前年攔查一名騎機車闖紅燈的正妹時,因見對方年輕貌美,且又哭求網開一面,竟一時色心大起,反問對方「不開單我有什麼好處?」還暗示「要開單還是『那個』?」之後又帶女子到一處陸橋下要求抱抱,甚至突然伸手向女子襲胸1至2秒。女子事後不堪受辱,憤而提告,郭警涉違反性騷擾法,遭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指出,任職台中市第六警分局西屯所的36歲郭姓員警,被指在前年10月14日下午2時許,在西屯區廣福路發現一名女子駕駛機車闖紅燈,於是上前攔查,女子當場哭求不要開單。郭警竟反覆對女子說「如果不開,我有什麼好處?」然後要求女子騎車尾隨他到西屯區中科橋下迴轉道,無恥問道「妳要選擇開紅單還是『那個』(意指嘿咻)?」
女子下意識立刻拒絕,反問「給Line可以嗎?」郭警這時轉要求「那可以抱抱嗎?」女子為免被罰,於是勉強張開雙手準備與郭警抱抱,誰知對方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伸手抓向女子胸部,襲胸得逞。事後女子憤而報警。
郭警辯稱,當時只是想安慰女子,且不知道開紅單是「不得勸導項目」。但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確實有拍到兩人站在橋下,雖然未清楚拍到郭警伸手襲胸,但畫面與被害女子描述案發經過相符,可信度高,再加上被害女子事後確實未因違規被開罰,且女子與郭警不認識,沒理由故意誣衊,故法官認為郭警犯行明確,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6月徒刑、併科罰金6萬元,罰金則得易服勞役,如果判刑定讞加上都易科罰金,就得繳24萬元罰金。而郭警事後也已經被調離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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