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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9# 櫻桃灣
   


目前有感覺臺灣是等到事情發生再就事論事,
直到下次悲劇發生再來說的傾向,
目前看的出來也迫切討論的是國家財政囧迫,
長期管理受刑人的成本費用可是很可觀的呀!
部分廢死者要受刑人常期在獄中反省, 這個想法我能理解,
但因為國家債務,個人國債比(已達24萬/人)
等因素, 本人無法樂觀其程。

>……<
星星能知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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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櫻桃灣
長期管理受刑人的成本費用可是很可觀的呀!
laura 發表於 2015-6-2 17:45


沒錯,財政負擔的確是很重要,我們快窮死了,
國家舉債24兆,錢都管進自己人的口袋了,

政策方向可以考慮往「讓監獄的人自行負擔所有監禁的開支」走,
監獄不是有工廠嗎?
是不是現階段的運作方式還不足以自行負擔,
因為只有表現好的人可以去,
而且得到的薪水非常得少。 (印象中,不是很確定)

如果可以辦得到的話,最好薪水多到可以寄回家,
一萬兩萬也好 (不過也是太過理想,到時候失業的人都寧可去吃牢飯)
同時,也可學習一技之長,雖然與社會隔離但是被迫有貢獻。

這樣既無須動用到國家財政,
社會上(至少納稅人不用花錢養監獄)還是可以得到他們的回饋,
也算是另類的將功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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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國民黨這些無恥政客是如何利用女童被割喉案來進行政治鬥爭的!

 

 

國民黨立委曾提案減刑 網友酸:打自己臉

女童在校園廁所遭割喉身亡事件,引起國民黨立委批評民進黨祟拜「廢死」,並主張「隨機殺死無辜國人,應儘速執行死刑」。但網友在PTT上則貼文,反指數十位國民黨立委曾連署提出「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罪犯減刑條例」,酸國民黨立委「打到自己臉上了」。

民進黨前台南市議員王定宇也在《南方快報》發表文章指出,他忍了好幾天,看到一位小天使的遇害,不去思考如何防止犯罪,卻想到擴大運用來進行政治鬥爭,這樣的政客和政治團體是邪惡可恥的!

王定宇與PTT網友同樣都是提出52名國、親立委2013年12月4日提案的「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委員提案第 15713 號),王定宇表示,「就用藍委的標準來看看真正的廢死減刑提案,請這些人出來面對說明吧!」他反問「蔡正元口中的邪教徒,難道是這52位國、親立委?」

該項提案是由立委廖正井、呂學樟、謝國樑、王惠美、王進士、李慶華、楊瓊瓔、徐耀昌等人提案,昨天舉行記者會主張強力支持執行死刑的國民黨立委丁守中、王育敏等人也有連署。

PTT上的網友則留言表示,「請問藍委不是最痛恨犯罪的嗎?怎麼會這樣呢?」、「回力標又打到自己臉上了」、「最愛來這套,場面話跟實際做法兩回事」、「支持死刑的kmt立委簽名支持減刑,kmt真有趣」。

王定宇貼出的國民黨立委提案「減刑條例」草案內容如下:

[nop]案由:本院委員廖正井、呂學樟、謝國樑、王惠美、王進士、李慶華、楊瓊瓔、徐耀昌等 52 人,基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下稱兩公約)於九十八年十二月十日公布施行,迄今即將屆滿 4 年,近年來相關涉及人權法規配合修正者眾,為配合兩公約施行,落實人權保障,並彰顯我國對於落實人權保障的決心,以激勵全國一心致力國家建設,特提案「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當否?敬請公決。

(中略)

第二條 犯罪在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五月二十日以前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減刑:

一、死刑減為無期徒刑。

二、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二十年。

三、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減其刑期或金額二分之一。

緩刑或假釋中之人犯,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視為已依前項規定減其宣告刑,毋庸聲請裁定減刑。但經撤銷緩刑之宣告或假釋者,仍應依本條例規定聲請裁定減刑。

提案人:廖正井 呂學樟 謝國樑 王惠美 王進士 李慶華 楊瓊瓔 徐耀昌

連署人:

顏寬恒 林國正 楊應雄 鄭天財 蔡錦隆

徐欣瑩 吳育昇 張慶忠 黃昭順 王廷升

羅淑蕾 曾巨威 黃志雄 詹凱臣 張嘉郡

林明溱 孔文吉 蘇清泉 林郁方 李鴻鈞

陳超明 盧嘉辰 陳根德 馬文君 羅明才

孫大千 吳育仁 盧秀燕 丁守中 簡東明

江惠貞 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 廖國棟

李桐豪 潘維剛 林滄敏 鄭汝芬 王育敏

陳怡潔 江啟臣 徐少萍 陳碧涵

[/nop]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等人的減刑提案立院文書:

https://tw.news.yahoo.com/-110026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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