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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交友第一次見面就硬上(星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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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der交友第一次見面就硬上 惡狼判賠40萬

  
林姓男子前年透過Tinder交友軟體結識女子小思(化名),2人第一次見面約會吃早餐時,因疫情餐廳未開放內用,林男邀請對方到他家吃早餐,卻趁獨處時伸出狼爪硬上。(情境照)

林姓男子前年透過Tinder交友軟體結識女子小思(化名),2人第一次見面約會吃早餐時,因疫情餐廳未開放內用,林男邀請對方到他家吃早餐,卻趁獨處時伸出狼爪硬上。(情境照)

2023/11/09 09:1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曾因犯下性侵被判刑4年的林姓男子,前年透過Tinder交友軟體結識女子小思(化名),2人第一次見面約會吃早餐時,因疫情餐廳未開放內用,林男邀請對方到他家吃早餐,卻趁獨處時伸出狼爪硬上,事後,被害者提告並求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林男賠償被害者4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曾因犯性侵案而入監服刑,2019年11月間縮短刑期假釋出獄,但他不知悔改,2021年8月8日上午9時許,他與小思第一次見面約會吃早餐,因疫情未開放內用,林男便邀請小思到他家吃早餐。

被害人控訴,林男進屋後藉口要幫她按摩,開始「毛手毛腳」,被拒絕後又以「參觀房間」為由,強拉她進房間內,不顧拒絕反抗硬上,事後還要求她須以沐浴乳清洗身體,並進入浴室監視她確實沖洗,才讓她離開。

刑事部分,一審合議庭斥責林男為求滿足一己性慾,於初次見面時,藉故邀約小思至其住處,隨後不顧拒絕、抵抗硬上,造成被害者身心重大傷害,犯罪動機、手段實屬惡劣,應予嚴懲,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半。

被害者並提出民事求償指,她因此事身心受創,不敢自行外出,思及案發經過會驚恐不安、無意識以指甲捏掐手臂而佈滿抓痕,且常獨自1人哭泣、不發一語,求償200萬元;林男則辯稱,你情我願,否認強制性交。

法官審視被害者在刑事偵審時證述、診斷證明書、證人證詞、LINE對話記錄等證據後判定,林男違反被害者意願而強行性交,判決賠償精神慰撫金40萬元,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8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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